李欢翻身下马,顺着坍塌的城墙爬了上去,居然还捡到了几个松果……
于是,一群人就坐在坍塌的城楼上嗑松果,聊着城墙重建的问题。
这里边没什么专业人员,但军中不缺这样的人才。
陈氏双侯送来的亲卫里,就有这样的人才。
“在灵州旧城的遗址上重建城池,会比重新选址方便得多。”李欢刚刚说让人畅所欲言,一个面色黧黑的汉子就迫不及待的站起来发言:“一则是河道没有下切,二则是昔年秦朝人修建这座城的时候,也一定考虑了多方面的问题,我们重建只需要将不太行的城墙推倒,还能用的城墙修缮加固,如此对于工程体量而言,也不会太大。”
“你们怎么看?”李欢细细品味着,同时看向了其他的亲卫,自然也包括公孙敖、苏建、霍去病、苏武,还有那个娄烦小王。
“老李,这兄弟说的是个办法,咱们就这么干吧?我负责城墙修建,苏老哥父子负责开采材料,咱们手里不是还有几千匈奴俘虏?这些人可别便宜他们了,就拿来开采建筑材料去。”
苏建点头:“末将赞同。”
“如此就确定下来,我们再去城中看看!”
战马没有办法如同人一样翻越坍塌的城墙,李欢他们只有重新绕路,从破败的城门口走进灵州。琇書網
此前大军北伐的时候,李欢就已经带着亲兵卫冲到这里边来过,见空无一人,他还以为是中了空城计,埋伏就在外边。
灵州城作为一处要塞,自然修建有瓮城,分为内外两城。
不仅如此,外城城门低矮逼仄,但是已经不复存在,只有一片低矮的土外墙。
残存的内城门洞,看起来略显宽敞,却和外城城门不在一条直线上的内城门。
经过勘探后,苏建感叹道:“秦朝的匠人真不错,外城门修建得逼仄矮小,一旦城门被攻破,敌人就会被困在瓮城中,站在城楼上的人投石射箭,都能杀死大片敌军,李侯——我们的新城,也依旧按照百余年前秦人的规格来修建如何?”
“必然要这么做。”李欢沉吟着:“只是,灵州城的城门不要太多,留南北两个就行,你们的意思呢?”
“公孙敖道:“为啥啊?不都流行弄四个城门口?”
“若不是考虑到进兵的问题,我都只想留下一个城门口。”李欢沉思道:“河南地日后会作为对抗匈奴的前沿,这小子虽然说匈奴人不可能越过沙漠,但是万一遇到那个丧心病狂的家伙,真的带兵越过沙漠,就像我们这次一样,天降雄狮于河南地呢?
如果有四个城门口,我们就要分出四处兵力防御,但只留下两个城门口,我们就只需要分出大量兵力防守这两个城门口。”
作为一个曾经在西北摸爬滚打的人,李欢可是见过不少古关隘,只留下一个城门口作为进出的。
这样,地军来攻,就可以集中优势兵力,防御一个城门口。
“还能这样?”公孙敖着实一惊:“苏老哥,你怎么看?”
“李侯言之有理,两个城门口。”李欢走上内城城楼,有一边的楼梯坍塌了下去,露出内里的夯土层,上头长满了杂草。
“护城河也要考虑到,等会让人去找找看,我想古秦人,应该不会忘记护城河,恐是时间太久,护城河都被填塞了,我们只要顺着以前秦朝人挖过的痕迹重新开挖,也会省下不少力气。”
众人皆以为然,重新下了内城楼,顺着长满了杂草的街道往前走。
这里边以前似乎是有人居住的,但更多的地方,全部都被遮阴似得树木所笼罩。
李欢在一处依稀能看得出是大院落的荒废之处,还发现了一口水井。
只是伸着头往里看的时候,他居然看到了一条大腿粗的蟒蛇……
“卧槽!”李欢吓了一跳,往后蹦了几步。
亲卫们还以为是遇见了刺客,纷纷举盾往前,护住李欢的同时,拔刀在手。
李欢深吸一口气,看着提起环首刀的公孙敖道:“老哥,这里头有一条蟒,他娘的,吓我一跳!”
“哈哈哈……”公孙敖乐呵着挥手,让前边举着盾的人散开,只是他自己伸长脖子看了一眼后,也吓了一跳。
“他娘的,这玩意儿怎么长这么大?它在这里边吃什么?”公孙敖倒吸了几口凉气,边上的亲卫们,也忍不住凑上前去看。
那古井中的巨蟒,似乎被惊醒,在里边发出瘆人的叫声,鳞片摩擦在水井布满了青苔的石头上,那声音听得李欢身上的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
“下边似乎有洞,钻走了!”一个亲卫兴奋的禀报着:“主公,要不属下跳下去,给它抓上来?”
“放过它吧,世间万物皆有灵性,它能长这么大也不容易,我们继续查看城内情况,这些都是要重新推倒,重建的房屋,但也不是我们需要做的事情。”
李欢摆了摆手,正要转身往别处走的时候,忽然注意到杂草院落中,忽然有什么黑影一闪消失!
他毫不迟疑的抓起长弓,一箭射了出去。
“嗷嗷……”一阵凄厉的惨叫声,猛然从厚厚的杂草里传出,只看到深处的杂草都被压到了不少。
边上的亲卫们都不用李欢吩咐什么,便一个个手提环首刀,举着盾牌怒吼着冲了进去。
半人高的荒草瞬间被踏平,众人围了上去后,发现竟然是一头野狼,已经被箭矢射穿了屁股,躺在血泊里奄奄一息……
“主公,是一头野狼,已经断气了!”
李欢走上前去看了一眼,愕然道:“这灵州城内,竟然还有野狼?真是不可思议,狼是群居动物,你们二十人一队,分开寻找一下,只要发现野狼这些猛兽,全部射杀了。”
“喏!”
众人纷纷领命而去。
霎那间,李欢身边就只剩下了百十来人。
他们主要顺着主干道往前探查一下,其结果也是让人无语,大好的城池街道,依稀能看到昔日的繁华光景,只是街道上的一些位置,长满了高大的灌木。。
最粗是一颗长在满是水草的池塘岸边的柳树,竟需要四五人围着才能合抱!
而这里,就是曾今百余年前,秦军镇守灵州城的官邸!
李欢带着人在里边搜寻了一下,没什么特别的发现。
倒是士兵在柳树林边上挖坑生火做饭的时候,竟然挖出来了半截布满了青色铜锈的戟头!
李欢抓在手中看了看,惊叹道:“好家伙,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
边上正在洗脚的公孙敖一听,顿时面露讶然之色:“哎呀!老李,早就听说你出口成章,今日一听,果真不同凡响啊!”
后两句本是:“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只不过周郎和二乔都还不曾出生,也就给憋了回去。
正在这个时候,李欢发现了一件尴尬的事情,公孙敖在水里洗脚,做饭的士兵就在边上打水煮肉……
“太不讲究了,你去这里边找找看,后头好像是有水井,咱们一群人,再怎么也不能喝公孙敖的洗脚水吧?”李欢埋汰起来。
公孙敖哈哈大笑不止,其他的亲卫们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处官邸不错,把这边的水塘和柳树清理一下,一旦有活水进城,便不会这般看起来死气沉沉的。”李欢认真规划起来,虽然他以后并不住在这里,但是却也清楚灵州在未来很多年,都将作为一座军事重镇。
甚至可以说,扼控陇西的关键,就在这里。
他取出纸笔,平铺在简易的大木桌上:“军中将领开会的地方不能少,那就需要划出一大片地方……”
约莫一刻钟,李欢就已经把整个府邸划分好,其实主要算来,也就分为军粮、军械两处最为重要,本质上来说,也没什么好讨论的。
呼呼的炊烟升腾着,李欢依旧吃烤狼腿,味道不太让人愉悦,腥臊之气太重了,军卒的手艺,差得令人发指。
尤其是没有大蒜,太让人不舒服了。
吃肉不吃蒜,香味少一半,何止少一半?简直少了九成!
姜汁去腥,重新烤制后的味道,稍微能让李欢接受。
“金骨朵,你过来!”
李欢吃饱喝足,看向了不远处的娄烦小王。
“将军有何吩咐?”娄烦小王凑上前来,略微躬身。
“这灵州旧城里的情况,你大致上也清楚了,你要多少人,才能把这里边清理干净?”
金骨朵闻言,大为震惊,没承想李欢竟然如此信任自己,他当即跪下,右手掌按在自己的心口上:“将军,这里杂乱无章,处处都需要铲草伐树,我恐怕需要五百来人,才能把事情做好。”
“五百人?”李欢笑了笑:“太少了,我给你一千人,把这里边清理成我想要的样子,除此之外,我还会给你一个副手!”
金骨朵听完这话,心里又惊又喜,就看到李欢冲着远处和霍去病凑一块儿正在喝狼肉汤的苏武招手:“苏武,你过来。”
苏武直接端着黑头大碗就凑了过来:“君侯,按照你说的加了调料后,味道挺不一样,您要尝尝吗?”
李欢没有拒绝,端在手里大喝了几口,味道果真不一样。
他把碗递给了苏武,指着身边跪着的金骨朵笑道:“日后,你做他的副手,告诉他整个灵州城该怎么收拾,才像是我大汉城池该有的样子。”
“遵命!”
苏武很懂李欢是什么意思。
“行了,你俩一起过去吃肉喝汤,互相了解,交流一下想法,人手我会尽快给你们调拨整齐!”
“喏!”
金骨朵和苏武两人立刻拱手领命。
李欢仰头看着斜照在湖水上的夕阳,又是一天过去了,还是没有张骞半点消息。
这家伙,究竟跑什么地方去了啊?
该不会让白羊王直接掳走了?要真是这样,自己如果用白羊王的家眷和他交换,能不能换回张骞呢?
只是……白羊王的家眷,除了那两个王妃之外,所谓的四个王叔,全部都已经坐着囚车,往长安去了……
“仲父,为何让苏武做副,那个匈奴人做主?”霍去病不理解。
李欢笑道:“因为这个匈奴人现在看起来对我们没有多大的用处,但是并不代表在未来对我们没用处。
你仔细想来,日后我们再度和匈奴交战的时候,如果有一个极其了解匈奴习性的人愿意为我们卖命,那我们是不是就如同兵法之中所说的,知彼知己,百战不殆?”
霍去病坐了下来,抓起新官邸图纸翻看着,并不做声。
李欢了然,霍去病的身体现在已经可以和强壮的成年人交锋,但是心理却并不完全成熟,这与聪慧无关,而是和人的生理年龄有关系。
“去病,这个世界上并非是两个敌对国家的人,就不能互相信任,你想想张骞和甘夫,一个是汉人,一个是匈奴人,他们两人却成为了肝胆相照的生死兄弟。”
霍去病轻哼了一声,打心眼儿里看不起匈奴人:“我只知道,仲父很喜欢匈奴女人。”
李欢哼了一声:“你错了,只要是漂亮的女人,我都喜欢!”
霍去病闻言,咧嘴哈哈的大笑了起来,似乎又想到了什么:“核查斩获的官员明天就到,我们此战缴获的牛羊马匹,军械俘虏,全部要做细致的清查上报,只是有件事情,我想不明白。”
“哦?我的天才去病,也有想不明白的问题?”
霍去病哼了一声,表达自己的不满,但还是说出心中疑惑:“仲父,为何上头会想着在河南地垦荒?这里就作为我大汉的牧场,有何不好吗?”
“哦?你有这个疑惑?”李欢咧嘴笑了起来:“此地垦荒,肯定是要迁移百姓过来的,那本地方就有了税收,无须远距离运送军粮过来,否则这一路上的损耗,太大了。”
“道理我懂,但是我大汉为什么就不能像是匈奴人那样,培育属于自己的牧民?”霍去病很是认真的思考这个问题:“匈奴人吃什么,我们这些人就吃什么,到时候如果匈奴敢于南侵,我们这些人不就可以和他们死战?”
李欢愕然的看着霍去病:“去病,你这个想法真的是天才的构想,那你可曾想过,匈奴人供养一个军卒,需要多少牛羊产出,而我大汉种地供养一个军卒,又需要多少产出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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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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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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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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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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