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真正的、纯粹的顶级猛男。
这,是李欢看到公孙敖之后的最真实感受,丝毫不夸张的说,这人能一根手指头戳死自己……
本着一家人的原则,公孙敖热情的把李欢迎入府邸,听完了李欢的来意后,他很是激动。
甚至都没有任何停留,带着一个随从,骑着马,就跟着李欢奔赴军营调兵去了。
身穿铠甲,公孙敖完全能满足一个人对于古代猛将的任何想象,这人真的毫不夸张,往边上一站,都是一种强大的威慑感。
李欢嘘嘘不已,总算明白为什么公孙敖在历史上屡败屡战,皇帝刘彻依旧那么信任他。
有的人,可能真的是运气不好吧……
当然,不管公孙敖运气好不好,这副卖相绝壁很唬人,也能给人极大的安全感。
卫青、李息两部已经下令,准备在第二天早上开拔;李欢也随即下达了军令。
军中将士们,都可以在今天抓紧时间回家和家人作别。
同样,李欢和霍去病也直奔家中而去,但是公孙敖,亢奋得就跟磕了药一样,直接在军营住下了……
安阳侯府,翠花和白芷两人竟已经准备好了酒宴,显然是已经有人来只会过一声了。
李欢看了一眼桌上的虎鞭酒,又看了看左右两边的玉人,要说以前没幻想过?那是不可能的,但凡是个男的,这都肯定想过啊。
“你们的意思我懂,但是明天还要早起行军……”
翠花还没开口,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
白芷声色俱厉:“阿郎出征在即,落泪不吉利!”
翠花愣是把眼泪憋了回去,为李欢斟酒:“妾身预祝主人凯旋!”
“万胜!”白芷显然更比翠花懂得这个时候要做什么,她跪在地上,举起酒盏,一半倾斜于大地,一半奉给李欢。
“哗啦!”
整个宴会上的人跪了一片,学着白芷的动作,神圣又庄严的冗长山呼:“万胜!”
李欢站起身,看着黑压压跪了一片的人影,这么一瞬,他忽然有了一种……家的感觉。
他从翠花手中接过酒盏,高举起来,一半倾斜于大地,一半高举而起,山呼“万胜”,随后一饮而尽。
整个院落中,都是饮酒的声音。
一场原本看起来平常不过的家宴,结果还是弄得李欢整个人都热血沸腾,甚至对于和匈奴开战的未知惶恐,竟然都莫名其妙的消散了不少。
或许,只是因为在那么一瞬,李欢忽然意识到这里是自己的家园,他不守护,指望谁人来守护?
原来,来到这个世界那么久,弄出来了不少发明创造后,他一直都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看待这一切,直到他真正成为主宰万人生死的将军后,他才开始意识到,这是上万个家庭对自己的无限信任。www.xiumb.com
难怪皇帝刘彻,一定要让他带兵出征,这是最好融入这个帝国、这个世界的办法。
只要这个世界有某种东西,是值得你付出生命去守护的;只有这样,你才会感觉自己生命的真谛所在。
家人。
尊严。
荣誉。
这些东西,任何一种,都值得大汉的男儿埋骨阴山,血洒塞外。
翠花、白芷安然的躺在李欢宽大的床榻上,对于一个即将远征,奔赴生与死之间的男人来说,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能表达一个女人的爱。
只是,李欢却被人叫走了……
大舅陈须送来了两百精壮族人,二舅陈蟜送来了四百精壮族人,合计六百,皆乃是训练有素之敢死敢战之士,听候于李欢的命令,生杀予夺,李欢一言裁决。
阿娇也送来了东西,是一句话:别给娘丢脸!
李欢巡查了这六百敢死敢战之士,接近这些人身边后,他就已经感觉到了一股阴冷的气息扑面而来,随后让大长腿儿村长兰花安排这些人住下,明日一并到军中分发铠甲,成为自己的亲卫。
大长秋在月光下陪着李欢,在发芽的地边上走了一会儿。
“你回去告诉母后,朝臣们自丞相而下,多半都是反对陛下出兵的,让母后在报纸上登陆出去,说是军中各大将领,力求陛下出兵,军中将士血书北征,关中老幼齐呼灭贼血仇,陛下顺应天意民心,发兵北征。”
大长秋愕然:“我的祖宗,可没有这些事儿啊,这怎么发出去?”
“你只管和母后说便是,丞相中午的时候,就已经离开长安,奔赴南越国去来。”李欢抓起一把土,捏在手里:“从现在起,我好好地爱我脚下的土地。”
大长秋被李欢这个奇怪的动作弄得有些摸不着头脑,但还是点头保证:“我一字不落的禀报贵人,倒是你到了北边,可一定要多加小心啊,贵人现在可是靠着你这半个儿子撑腰的,你要是出了什么意外,贵人可又要被卫皇后压一头了。”
李欢把手里的捏成团的泥土丢在水沟里,发出“蹦”的水声:“你的意思,陛下一开始不想让我带兵,是卫皇后、亦或者是卫青这些人的意思,想要让我死在北方战场上?”
大长秋一张老脸瞬间变成了酱红色:“活祖宗,这话可不是我暗示给你的……”
“你怕什么?我又没说是你教给我的。”李焕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儿。
大长秋又道:“大长公主让人送来了一副铠甲,是昔年祖上陈婴所披的战铠,祖上当年在东阳县举义的时候,穿着的就是这副铠甲。
大长公主说,后辈无能,没有祖上反抗暴秦的勇气和决心,就只能在你这个外孙身上重现昔日祖辈的光辉,这幅铠甲,不论是留给大爷还是二爷,都只会辱没了他昔日的威名。”
李欢大吃一惊,这他么给自己送了一幅老古董啊?这玩意都已经百余年了,还能穿着上战场吗?
“别露出这样的眼神,若不是好东西,大长公主怎么可能给你?”大长秋气结,想变着法的骂人也不敢,毕竟今日之李欢,身份地位与往常已经大不一样,算是他的半个少主。
“替我转为谢过祖母,就说欢定不敢折辱了这幅战铠的英名。”
大长秋嘘嘘感叹了一番,忽然伸手拍了拍李欢的手臂:“侯爷,不管怎么说,囫囵圆的活着回来,才是贵人最想看到的。”
李欢瞬间大为感动,可还不等他说什么,大长秋压低了声音:“卫氏已经让人过来找你五次,都让老奴挡了回去,咳咳……时候不早了,你还是过去一趟吧,实在不行……”
大长秋做了一个极其猥琐的动作,他居然瞄了一眼李欢的裤裆:“就动动别的想法,只要卫氏一句话,卫青能不听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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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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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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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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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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