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妨,不用动不动就下跪,我本就是个山野粗人,得陛下恩遇看重,方才成了诸侯的。”
李欢面无表情的拔出三根箭矢,可还不等他把这人的伤口烫焦止血,这人忽然脑袋一歪,彻底没了动静。
边上的军卒忙道:“君侯,没气了……”
李欢看着这人后腰眼儿上渗血的血洞,默然的用烧红的刀子烫糊伤口止血,一声不响的走向下一个人。
这个人被匈奴人的弯刀砍到了肚子,但却没有立刻死掉,现在还能满眼哀求的看着李欢,一双手死死地捂着自己的肚子。
因为只要一挪开手,这人的肠子就会划出来。
命大得李欢都感觉头皮发麻。
“把缝补衣服的针线取来,丢进沸水里煮一会儿。”
李欢转头低声和边上的城门校尉吩咐了一声,这人赶忙转身出去。
“君侯……君侯,小人还能活吗?”
李欢笑着说:“别的人不一定能活,但是你一定能活。”
这个人听到李欢的话,绝望的眼睛里,立刻就闪动着光芒。
李欢蹲下身,告诉他:“等会我会有针线把你的肚皮封起来,就像是衣服破了,然后用针线缝起来,你只要能咬牙忍住疼,就可以活!”
“君侯屈尊降贵救小人这样的粗人,不管多疼,小人都一定会坚持的。”
城门校尉用清水煮着针线,听到李欢的这句话后,头皮炸麻,手一抖差点把水锅都推翻了。
“滚出去。”
霍去病不知什么时候到了边上,低声骂了一句。
城门校尉都不敢抬头看什么,低着头就快步退了出去。
手术开始了,毫无任何麻醉。
这人死死的咬着牙,额头上黄豆大小的汗珠,一个接着一个往下掉,眼睛突出,眼角都要裂开一样,分不清楚是汗水,还是眼泪的往下滑。
一双手,被两个身材魁梧粗大的军卒死死的按着,那暴起的青筋,伴随着他痛苦的呻吟,不断地扭曲,宛若皮肤底下,有青色的虫在蠕动翻滚。
霍去病都有些看不下去,抓了一根白蜡杆子,让这人咬在嘴里。
血混着低嚎的口水唾沫,顺着他嘴角边上往下流。
霍去病本以为自己的胆子已经大破天,可是看着李欢面无表情的人在肚皮上穿针引线,对于那些突出的肉皮,竟然直接用沸水煮过的剪子,咔咔就给剪掉后,他心中忽然觉得自己不应该责骂那个城门校尉。
可哪怕到了这个时候,这个人已经没有被疼的昏死过去。
李欢敷上捣乱了的三七,包扎好了后,看着这人猩红狰狞的眼睛:
“看得清楚我吗?”
这个人想张嘴说话,但是牙齿已经死死的卡进了白蜡杆子里。
李欢连忙制止了他说话:“我已经给你缝好了,你只要活下来,我就让你做我的亲随。
我是大汉的关内侯,你做我的亲随,也足可以让你光耀门楣。”
这人立刻激动的点头,似乎感觉肚子上刚刚缝合的伤口,都已经不再疼了一样。
李欢像是不会累一样,走向了下一个伤者。
这个人断了一条腿,同样命大得可怕,流了那么多的血,竟然还能活着被抬回来,这同样是一个生命的奇迹。
李欢看着破碎的碎骨头和狰狞的血肉,也觉得一阵眼晕。
可还是做了止血处理,断掉的腿怎么都接不回去了。
放在他以前那个世界的医疗水平,或许还有可能……
李敢也凑了进来,似乎是想要禀报什么,可看着李欢还在救人,到了嘴边上的话,立刻就憋了回去。
“二十三个人,死了两个。”
李欢躺在藤椅上,霍去病和李敢在用水给他擦洗身上的血。
他已经累得浑身上下没有一丝力气。
霍去病一边擦血冲洗,一边问:“欢哥,想吃点什么吗?”
李欢正要说话,忽然一阵强烈恶心感袭来,他扶着霍去病的肩膀,吐了李敢一裤子……
李敢敬重李欢,愣是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小心翼翼地拍打着李欢的后背。
直到这个时候,霍去病方才用正眼看李敢。
李敢一边擦着李欢嘴边的秽物,一边像是和霍去病珍重表态似得:
“我把君侯当作父亲侍奉!”
“我没有父亲,不知道父亲是什么东西。”霍去病冷笑了一声,眼底深处却是怎么都无法掩饰的哀伤。
李敢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可霍去病却已经嫌弃的挥手,让他去换衣服。
李欢看着身边的霍去病,伸手本想抓他的肩膀,说自己知道你有父亲,可却抓到了霍去病的胡子……
“我没事,我从小就习惯了。”霍去病笑了起来:“欢哥,你真厉害,救活了那么多的人。”m.χIùmЬ.CǒM
他端着温水,凑到了李欢嘴唇边上,李欢享受着霍去病给自己喂水,身上虽然累到极点,还酸疼的不行,但是内心却一片坦然。
救人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去病……”李欢轻声呼唤了一句:“让白芷她们十个人过来……”
白芷就是年纪最大的那个宫娥。
霍去病难为情:“之前你也不着急,现在都这样了,你想来也不行吧?”
李欢一直都觉得,自己在霍去病心中的形象应该是伟岸的,尤其是一口气不停的救了这么多的人,把自己都累趴下后。
那形象定然是伟岸如神明的。
可事实……
李欢无力解释,只是用眼睛看着霍去病。
霍去病立刻摇着头走开,片刻工夫后,白芷为首的十个宫娥,全部围在李欢藤椅周身,看着自家君侯变成这副模样,顿时就哭哭啼啼了起来。
霍去病恼怒地骂道:“他只是累了,又不是要死了,谁再敢哭出一声,我就把你溺死在溪流里。”
哭声戛然而止。
李欢微微看了一眼白芷,白芷是在宫里呆了十多年的人,立刻会意,凑上前来。
李欢嘴唇微动,她立刻把耳朵凑到李欢嘴唇边上。
霍去病也没听清楚李欢低声嘀咕了什么,白芷只是一个劲儿地点头,不停地说妾身记住了,随后便带着剩下九个宫娥火急火燎地走开。
“去病,传命令下去,这些人不论多口渴,今天晚上都不能喂水,否则他们肯定要死。”
李欢疲惫的眼皮儿都快支棱不起来。
霍去病忍不住凑上前:“欢哥,你让她们干嘛?搞这么神秘?”
已经睡过去的李欢,像是梦呓,低估了三个字:
“青霉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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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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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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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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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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