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她人没出现,但是有关于她的消息却很是热闹了一阵。
毕竟,怀孕是件大事,尤其是在皇帝还特别重视这个未出世的小皇孙的时候。
不过,外面怎么闹都是别人的事情,秦蓁只管一心养胎。
她虽不出门,但是每日都有南疆的最新战报送到王府,让秦蓁能第一时间了解到有关于南疆的一切事情。
让元老太爷扶上那个位置果然是一件很正确的事,有他在后方坐镇,南疆那边几乎没有出过岔子。不管是武器补给还是粮草,每次都送的很及时,让楼衍他们能够没有后顾之忧。
玲珑从外面进来,轻声对秦蓁道:“王妃,元老太爷在门口,说想见一见王妃。”
秦蓁眉头一皱:“这个时候,他来做什么?”
楼衍不在,自己一个女子在家,但凡是知点轻重的人也不会轻易来寻她。
玲珑也知道不妥,所以没有擅自让人进来,轻声问秦蓁:“王妃,见吗?”
秦蓁沉默下来,好一会儿才说:“元老太爷不是不知轻重的人,他既然来,那肯定就是有重要的事情,去请他进来吧。”
这事儿,纵然传出去,也能圆。毕竟,元楚和楼衍都在南疆,身为家属,他们之间互通消息也能说得过去。
秦蓁亲自去前院等着,见元老太爷进来,忙往前迎了几步。
元老太爷上前,立刻要行礼:“见过王妃!”
“哎哎哎,别别别,”秦蓁连忙示意玲珑将人扶起来,“元楚和阿衍是兄弟,我也是晚辈,你这样实在是折煞我了。”
元老太爷起身,一身正气:“礼不可废。”
秦蓁:“一家人,没有什么礼不礼的。”ωωω.χΙυΜЬ.Cǒm
“阿衍拿元楚当兄弟,那我自然当以晚辈之礼待之,否则阿衍回来,要怪我不懂事了。”
元老太爷眼神里多了几分柔软,盯着秦蓁看了一会儿,才叹息一般的说:“难怪王爷对如此。”
他以前没和秦蓁打过交道,对她的了解也大多是听别人说来,如今真正面对,才感觉到秦蓁的不同之处。
难怪楼衍那样的人也对她死心塌地。
秦蓁笑着将人请到上位坐着,命人摆好茶点,这才问起正事儿:“您今日冒着流言蜚语也要亲自来,怕是有什么重要的事儿吧?”
元老太爷沉默片刻,说:“两件事,想告知王妃。”
“第一件事,多谢王妃在陛下面前美言,才让我这把老骨头还能派上用处,为我儿做一点事情。”元老太爷看向秦蓁,语气真挚,“多谢王妃。”
“这是我应该做的,”秦蓁轻声说,“实不相瞒,我这么做也是有私心的。”
“阿衍也在南疆,我不想让别人有机会像上次一样捅他刀子,所以才将这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推到了老太爷的头上。只希望老太爷能大人大量,不计较我擅作主张的过。”
元老太爷看她的眼神愈发欣赏:“王妃如此坦诚,我又怎么会计较?”
若是换了旁人,顺水推舟承认了这事儿送他个人情。可秦蓁倒好,愣是没让他欠这份情。
元老太爷看向秦蓁:“除此之外,我这次来主要是为了另一件事。”
“不知王妃还记不记得元诩?”元老太爷轻声问。
秦蓁已经很久没听说过这个名字了,如今再听,脸色下意识的就冷了。
元诩,她怎么可能不记得。
这位,元家庶子,元楚的同父异母的兄弟。擅谋略,曾是萧玦身边的谋士。
前世,萧玦能顺利登基,除了自己这个蠢货送了萧玦一把之外,还因为这位谋士的精心谋划。甚至后来萧玦下定决心除掉秦家,也缺不了元诩的煽风点火。
这一世,秦蓁早早的将元楚给废了。
当初萧玦起兵谋反,本就该收了元诩的,只是看在元楚的面子上放了元诩一条生路。
“他不是被老太爷带回家管教了吗?”秦蓁沉声道,“他又出什么幺蛾子了?”
元老太爷惊讶于秦蓁的敏锐,他才刚提了一句,就知道元诩又闹出事情来了。
元老太爷低声说:“昨日,元诩逃出了家门,不知所踪。”
“当初我将他带回去之后,便一直将人关在偏院,让他修身养性。这些年,他表现的也很好,整日看书练字,空闲的时间还写写诗文……我以为、我以为他已经都放下了,哪里知道,他做的一切都不过是为了蒙骗我罢了。”
实际上,元诩从来就没有屈服过。
直到他昨日从家里逃出去,元老太爷才意识到这一点。
元诩一走,元老太爷立刻开始彻查元诩,这才翻出了元诩这几年的所作所为。
他身在偏院,但是人却从来没有老实过。这些年,他一直在收集京城各家的资料,找机会翻身。
元老太爷抬头看向秦蓁,眼神里有些疲惫:“我查到,他和南疆那边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甚至怀疑,元楚的这次失踪可能和他有关系。元楚在战场多年,不会轻易犯错的,除非是被相信的人蒙骗了。”
秦蓁抬手揉了揉自己的眉心,心头有团火,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朝谁发。
她很想问元老太爷一句,你明知自己这个庶子是个什么东西,为何还要心软纵容?可一看到元老太爷那苍老的面容,秦蓁就又不忍心了。
他的儿子害了自己的另一个儿子,最难受的就应该是他了。
秦蓁不说,元老太爷却心中明白:“都是我教子无方,养出这样一个畜生来。”
秦蓁揉揉眉心,没在这上面纠缠,只说:“元诩蛰伏多年,怕是不止做了这一件事。”
“还有,你不必再找他了,怕是找不着。”秦蓁沉声说,“想必他现在正在大皇子的府里,被萧玦好吃好喝的伺候着呢。”
元老太爷紧紧的攥着拳头,咬牙切齿的说了一句:“当年在勤政殿外,我就不应该带他回家!”
若是将他的命留在那夜,今日也不会闹出这么多事情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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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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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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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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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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