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年代文女配逆袭>19,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江有水带着‘拾金不昧’的锦旗回来,引起了半边楼的热议。大家都围过来问锦旗是怎么回事?

  还以为是江有水捡回来的。

  毕竟,江有水时不时就会捡一些东西回来,例如废旧的木桌、废弃的衣服鞋等等。

  知道这锦旗是江有水用整整一个公文包的钱换来的,大家看江有水的眼神都带着诡异。虽然说钱本就不是江有水的,但在很多人心里都是谁捡到就是谁的。

  补鞋的强叔夸赞江有水做得好,做得对,做人就要坦坦荡荡,光明磊落,不是自己的不能要。但房东夫妻荣叔和三姐还有卖菜的陈家夫妻都觉得江有水傻,很傻,很蠢,明明自己穷得要死,还装什么圣人。m.xiumb.com

  有了这么大一笔钱,能买多少东西,做多少事了?

  竟然交还给失主了。

  虽然不是他们捡到的,但也心疼,恨不得把江有水摇醒让他看看自己做了多蠢的傻事。

  锦旗,不能吃不能喝,塞在箱底也不过是废布一块。

  荣誉?

  对于他们这样生活在底层为了吃喝需要用尽全身力气的人来说,屁用没有,可能还不如一顿包子来得实在。

  陈方红拿起锦旗看了又看,嫌弃得嘴角都歪了,一再问‘没有奖励钱吗?’‘没有感谢费吗?’

  没有。

  最后,陈方红嘟囔一句,“蠢。”

  江南西得意,看吧,很多人的三观都和她也一样,人穷志短,为自己活才是最正确的。自己都活不好,还一颗‘观音菩萨普爱大地的心’,看着就心疼。

  不管别人如何看,江有水自己开心。

  因为无心无愧,睡得都踏实。

  ‘拾金不昧’四个字,让江有水成为了半边楼茶余饭后的‘傻子’,很多人看他的眼神都带着可惜。

  明明长了脑子,可惜是个蠢的。

  半边楼附近一些看江有水一身力气还老实能干就想把守寡或者被离婚的女儿介绍给江有水的人家也纷纷偃旗息鼓,太傻。

  这样的傻子当朋友很好,能时不时占个小便宜。

  当家人?

  还是算了。

  太糟心。

  就连一直希望能说服江有水入赘的街口杂货铺的老板娘也不再对江有水笑脸相迎,把江有水踢出入赘人选,白眼相对。

  以前,街口杂货铺的老板娘看到江南西时,偶尔会送个回潮软化的小糖果,现在?呵呵,白眼一枚。

  小的是傻子,大的也是傻子,父女两人吃得起的只有白眼。

  时间一天天过去。

  天气慢慢的从夏天的闷热转到秋天的阴凉,然后是冬天的寒冷。

  寒风呼啸,江南西已经穿上了小棉袄,虽然土又旧但暖和,而江有水还要光着膀子挑砖,几趟下来依然满头汗。

  因为冷,江有水的手脚上多了一道道带着血迹的干裂口子,一天下来上面沾了各种灰层,洗也洗不干净。

  每天回家,江有水都会用热水泡脚泡手,甚至要用小小的竹签把干裂里的灰层刮出来。轻轻一刮,鲜红滋滋,看着就觉得疼,但江有水眉头都不皱一下。

  因为天气冷,又是风又是雨的,江南西坐着的箩筐从工地前的空地转移到了随手搭的简陋的工地厨房里。

  包工头吴大强的老婆王飞红负责每天给工人做饭,一天两顿,每顿是五毛钱的伙食费,吃一顿扣一顿的钱。

  江有水中午在工地吃,晚上则回半边楼自己做。

  虽然吴大强为人比较抠,但也知道工人要吃饱才能干活,所以工地伙食还算不错,油水足够。

  虽然厨房很暖和,但每天看着王飞红做饭的江南西觉得自己会心梗。

  太难受了。

  每天都要在‘吃不吃’中纠结。

  不吃?

  会饿。

  吃?

  不干净,不卫生。

  看过王飞红做饭的江南西觉得吃饭就是一种折磨,生不如死的折磨,真不是她矫情,而是王飞红太不讲究。

  肉掉在地上?

  捡起来,口沫乱飞的‘呼呼’几下,然后扔进锅里一起炖。

  头皮痒了?脚板痒了?

  挠一挠,也不洗手就继续做饭。

  便后?

  更不会洗手,随意在衣服上擦了擦,然后继续忙碌。

  甚至还会一边吐痰一边分菜,一边抠鼻子一边分菜,江南西就不止一次的看到从王飞红鼻孔里出来的脏东西落在菜盆里,搅一搅,就消失无踪。

  太恶心了。

  但工地的人都习惯了。只要有肉,大家就高兴,谁管这肉干不干净?再说,大菌吃细菌,细菌当补品,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只要肉足够大块,炖得香,没人在乎切肉的手是否干净,更没人在意分肉的手是否刚刚擦了屁股。

  但江南西在意,所以每天都抑郁得怀疑人生,生无可恋。

  痛苦的是,江南西她没有任何的办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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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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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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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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