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日,凌若正在教石生写字,是一个家字,如今简单的字石生已经认识了许多,如今开始教一些笔画稍繁的字。
在写这个家字时,凌若心情无端沉重了几分,她在此处一个多月,不知家中如今怎样了,真的很想回去看看啊……
“在想你的家人了吗?”石生照着写完了字,抬头却发现凌若正望着炭条下的字发呆,神色哀凉如初雪
凌若拍拍手站起身叹然道:“想又如何,终是不复见了。”
石生跟着起身,在犹豫了一会儿,他鼓起勇气道:“若你不嫌弃我们是贱民出身的话,可以将我们当成你的家人。”
他的眼睛在初夏的阳光下很亮,令凌若有一刹那的失神,随即笑道:“你们早已是我家人,何需再当成。”
相处月久,石生却还是头一次看到她的笑容,很好看,比那飞舞在花叶间的彩燕还要好看百倍,真想,真想她脸上一直挂着笑容,而不是悲愁难过。
这一刻,石生的心像被什么东西盈满一样,脱口道:“你长的这样好看,往后要多笑笑才是。”
“好看吗?”凌若一怔,旋即抚着自己细腻如脂的脸颊失笑道:“再好看又有什么用,不过是一张皮相罢了,百年过后,好看难看同是一具骷髅。”
“虽说人生百年,过后尽是骷髅,但既然活着,便应该设法开心一些,将所有不开心不快活的事都忘记。”石生不知道凌若有着怎样的过去,但想到她家人皆不在,又被仇人追杀,想必她只字不提的过去是痛苦的。
只是,石生又怎能猜到,凌若一切悲剧的根源,都在于那个她深爱了十九年的男人,这种刻骨铭心的痛楚不是想忘就可以忘的。更何况,另一个男人因她而死,痛苦、内疚、怨恨、后悔每日都像不散的阴魂一样纠缠着她,让她倍受煎熬,若换了一个精神脆弱些的人,可能早已崩溃。
见凌若又像往日那样神色不展,石生想一想道:“明日是镇上的集市,我准备贩些瓜果去卖,你要不要也一道去瞧瞧热闹。”
给人吹乐得来的钱并不多,何况这一个小镇上也不是天天有红白喜事,所以每逢集市,石生就会去贩一些时令瓜果到集市上去卖。
听他这么说,凌若微微心动,来此月余,一直待在这个小屋之中,从未踏出一步,实在憋闷得很,再说如今虽说脚伤未愈,却已不妨碍行走,无非就是慢一些,逐道:“也好。”
石生甚是欢喜,商定了明日去码头接了新鲜送来的水果后再来陪她一道去集市,随后他又絮絮说了一些集市上的热闹给凌若听。
第二日,石生在天还漆黑的时候便背着空篓子去了码头,从这里到码头往返三十里,又得趁早赶到集市抢占一个好位置,自是越早越好。
等石生回来的时候,天色渐亮,他背上的篓子装满了香瓜与西瓜,在旁边空隙处插了一杆秤。
“咱们走吧。”石生托了托背后沉重的筐子对凌若道。
凌若点头,随他第一次踏出了简陋的屋子,巷子幽长狭窄,只能供一人通过,伸出来的屋檐将天光挡住了大半,使得这条巷子永远都是阴暗无光的,地上坑坑洼洼,若是遇到下雨天,就会积满了雨水,更加难以行走。住在这条巷子里都是与石生母子一样的贱籍者,卑微而艰辛的活在这个社会的最底层。
凌若走得很慢,等他们到集市的时候,两边已经摆满了摊贩,难以寻到一个空位,都是与石生这样,趁着集市热闹,来此摆贩赚些钱。
“石生哥!石生哥!”一个清脆的声音跃然入耳,抬头看去,只见一个十六七岁,穿了一袭碎花布裙的俏丽女子正使劲朝石生挥手,凌若曾见过她,是那个郑叔的女儿,叫萱儿,经常替她爹送一些东西过来。
萱儿看到石生过来,弯了眉眼道:“我知道你今日定会来摆摊,所以把位置占多了一些,正好可以摆下两个摊子。”说着,她将自己摆着小玩艺的摊子往旁边挪了挪,空出一大半来。
“谢谢萱儿妹子。”石生与她打小一起长大,倒是没客气,何况走了这么久,他也担心凌若的脚会受不了,在将沉重的篓子卸下来后,变戏法似的从里面掏出一张尺许见方的油纸铺在后面的台阶上,对凌若道:“你脚伤未痊愈,先坐下歇歇,等我把这里摆好,就去给你买点东西来垫垫肚子。”
“咦,凌姐姐也来了吗?”萱儿这时才看到凌若,有些惊讶地扶了她坐下。
凌若揉一揉开始刺痛的脚裸微笑道:“是啊,呆在屋子里没事,便想出来走走。行了,你们自管忙吧,不必管我。”
萱儿只知道凌若是被石生救回来的,见过几次,算不得熟悉,见她这么说,便点头回到摊前,帮着石生将篓里的瓜果搬出来摆在地上,不时说上几句话。
朝阳下,少女的脸上一直挂着温软的笑意,梨窝在颊边若隐若现。
萱儿喜欢石生。
凌若在第一次见到萱儿时就发现了这一点,那种目光只有在面对喜欢的人时才会出现。也是,石生为人勤快孝顺,长得又好,萱儿喜欢他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只是当事人不说,她自然不会去点破,萱儿也好,石生也罢,于她说,都只是过客罢了,匆匆一场相聚,很快就会分离。
眼下,她脚伤渐好,也该是时候考虑离去了,石家生活本就不易,凭白多添她一张嘴,更是雪上加霜;之前是没办法,眼下伤都好了又怎好意思一直白吃白喝赖在这里。
不过在离开前,她必须得先回京城一趟,哪怕再险也要回去,胤禛因容远一事恨煞自己,派人追杀,如今自己饶幸逃命,也不晓得他会否迁怒她的家人,所以一定要回去确认阿玛他们的安危后才可以离去。还有,弘历……她的孩子,真的很想很想啊,也不知他现在怎样了,以前她在宫中圣眷优渥,所以弘历甚得胤禛喜欢,旁人虽然嫉妒,却终是没有敢轻举妄动的;可眼下,唉,实在是令人忧心……
琇書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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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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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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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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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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