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熹妃传>第174章 豁然开朗
  “那正好,前几日年羹尧送来几匹西域的纯种马,瞧着不错,改明儿让狗儿带你去马房选一匹性情温顺的;往后得空时我陪你来这里骑马,省得老待在府里闷得慌。以前素言是最喜欢骑马的,常让我带她来这里骑。她的骑术是我见过那么多女子中最好的一个。”

  “年福晋出身名门,又有两个文武双全的兄长,自然要较一般人精通。”夜色渐深,抬头远远可以看见天边渐露的星子,凌若抚着略有些刺手的马鬓问道:“这匹良驹也是年将军送的吗?”

  从别院到这里少说也有几十里,一路疾驰且还负重两个人,可白马的气息并没有显得太过急促,显得游刃有余,如此神骏绝非普通马匹。

  “不是。”胤禛低头贴着她略有些凉意的脸颊道:“这是前年秋围时,皇阿玛赏的蒙古马,我给他取名叫裂风,猎物最多者赏的则是一匹来自西域的纯血大宛马。”大宛马也即是俗称的汗血宝马,它在高速疾跑后,肩膀位置会慢慢鼓起,并流出像鲜血一样的汗水,因此而得名汗血宝马。这种马暴发力强、速度快,相较之下蒙古马略逊一筹,不过胜在耐力强,算是各有优劣吧。

  大宛马不少见,不过纯血的就稀奇了,一匹纯血大宛马放在市面上少说可以卖到上万两,且还是有价无市。

  “不知得大宛马的是哪位皇子?”凌若好奇地问了一句,不想却令胤禛脸色微微一黯,凌若心头隐约闪过一丝明悟,能令胤禛如此者,怕是除了八阿哥之外不会再有第二人。

  果不其然,胤禛睨了一眼天边烁烁发亮的星子道:“是胤禩,那年秋围我与胤禩得猎最多,相互咬得极紧,可谓不分伯仲,眼见擂鼓鸣响的时间将到,我们都有些急了,一道追赶一头领着几头刚出不久的小鹿逃命的母鹿。”思绪随着言语渐渐回到了秋围时,他当时跑得比胤禩还要快几步,母鹿被他们追得惊慌失措,四处乱逃,几头小鹿刚开始还跟得上,但后面渐渐不支,毕竟出生不久,呜咽着被拉了下来,母鹿尽管一心想要逃命,却也舍不得自己的孩子,不时停下来将落后的小鹿叼起;可是即使如此,也于事无补,胤禩瞅准时机拉弓放箭,带有胤禩名字的箭在空中掠过一道极优美的弧度,最后准确无误的插入拉在最后面的一只小鹿脖子,当场毙命,连一声哀嚎也没有。

  见他先猎得小鹿,胤禛唯恐被胤禩讨得头彩,当即也将箭搭在拉满的弓弦上,他与胤禩表面客气亲密,但彼此都知道,兄弟情份早在湄儿嫁给胤禩的那一天就淡薄了,剩下更多的是相互竞争,哪个都不愿落了下风,尤其是在康熙面前。

  可是,当胤禛看到那只母鹿呜咽着不顾危险走到倒地的小鹿面前,鹿眼含泪地舔着小鹿时,那支箭怎么也射不出去,那一瞬间出现在他脑海里的居然是凌若抱着死去的女儿跪在雪地中的情景。

  胤禩抓住这个机会,连连出箭,将母鹿还有围绕在母鹿身边的几只小鹿悉数射出,无一存活;胤禛最后看到的是母鹿睁着两只大眼的样子,有泪缓缓从鹿眼中滴落……

  天生万物皆有灵性,并非人才会懂得喜怒哀乐,动物亦懂……

  那一幕对胤禛触动极深,仿佛明悟了什么,对宣扬众生皆平等的佛家多了几分向往。不过那一日的秋围,始终是胤禛输了,所以他只得到次等的蒙古马。

  胤禛看似平淡的叙说,却在凌若心里掀起轩然大波,不容她多想,泪已盈于睫。始终……胤禛心里是有自己的,否则不会因为母鹿而联想到自己,更不会因此输给胤禩,她知道,胤禛心里最想赢的就是八阿哥胤禩,可是却甘愿将触手可及的胜利拱手相让。xǐυmь.℃òm

  也许自己真的不应该太计较,毕竟他们将做一辈子的夫妻,若总带着仇恨过日子,于他于自己都是一种不幸。

  隐约,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脸上的笑意亦真诚了许多;胤禛低头,恰好将那丝犹如朝阳初升般的笑容看在眼里,尽管不知缘何如此,但却有由衷的欢喜在心底滋生,相握的手悄悄握紧。

  这个女人,不是他心里的唯一,更不是他心里的最重,可是这一刻,他真心希望相握的手永远不要松开,永远……永远……将她握在手中!

  “走吧!”胤禛嘴角微微翘起,在若有似无的笑意间一挟马腹,裂风立时会意,撒开四蹄在星夜下飞奔,两边景色不住往后退,裂风马如其名,全速奔跑时,犹如乘风踏云,迅捷无比。

  约过了一柱香时间,裂风的速度才渐渐慢下来,而空旷的郊野亦渐渐开始出现大量的建筑物,瞧着像是一个个园子,无奈天色太暗瞧不清楚,凌若只隐约记得被列为皇家御苑的畅春园似乎就在这里,不知胤禛带她来这里做什么,总不至于要带她进畅春园吧,那地方是康熙帝避喧听政的地方,即使是身为四阿哥的胤禛也不是可以随意出入的。

  裂风在一处看似园子的建筑前停下,园子门上挂了一块牌匾,无奈天色太暗,即使凌若极尽目力,也只能看到是三个字,而最后一个是园字。

  马蹄声刚停住,立时就有人开门,一个人影从里面闪了出来,恭恭敬敬地朝两人施了一礼,“奴才给四爷请安,给娘子请安。”听声音竟是周庸,只不晓得这样暗的天色,他如何知道凌若坐在马上。

  胤禛嗯了一声带着凌若翻身下马,周庸的眸子在黑暗中微微一眯,朝园子大声道:“起灯!”

  随着他的话,宫灯逐次亮起,绢红明火由远及近,星星点点,在风中摇曳不定,似一条垂落人间的星河流光,在黑夜中将整个园子照得通亮,凌若数不清究竟有多少盏宫灯,只知目之所极,皆是娟红光芒;最后亮起的是两个悬在园子外面的宫灯,由周庸亲自点燃,朦胧温暖的灯光照亮了胤禛与凌若的身影,亦照亮了那块匾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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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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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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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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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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