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军的万人敌由于装的是黑火药,为了保证爆炸的威力,所以在重量方面自然要比现代社会的手榴弹要重了不少。
以后世华夏的67式手榴弹为例,67式手榴弹的重量为600克(采用梯恩梯装药),装药量为38克,杀伤半径为7米,而江宁军的万人敌采用的是黑火药,装药量达到了惊人的100克,这也使得万人敌的重量增加到了800克。
虽然重量的增加使得投掷的距离缩短了,但威力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得到了加强。
当数十枚万人敌在流寇当中爆炸时,无数纷飞的弹片和巨大的冲击波将方圆两三百平米的地方全都笼罩了起来。当硝烟散去后,被硝烟笼罩在里面的两百多名流寇几乎全都倒在了血泊里,即便是少数侥幸还能站着的流寇也全都神情呆滞,整个人一副失魂落魄行尸走肉般。
对于从未接受过热兵器洗礼的流寇来说,刚开始的那几轮排枪或许还能咬牙顶住,可面对着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和那一大片被弹片和冲击波击倒的同伴,这些一两个月前还是普通百姓的他们再也无法承受了。
巨大的爆炸声将原本战场的喧哗全都压制了下去,只是出现了安静了片刻后,随即一阵更大的喧哗声又响了起来。
“不好啦,老天爷发怒了,大家快跑啊!”
那些侥幸未死的流寇以及后面那些看到前面那些死状各异的同伴尸体,流寇们终于崩溃了,无数人来了个向后转
蜂拥着朝着来路多夺命奔逃,即便是后面那些督战的老营的贼寇拼命挥舞着手中的兵器也未能阻止他们的溃退。
“这些混蛋,胆小鬼!”
在后面督战的李来亨气得破口大骂,握着长刀的手指也因为用力而变得发白。他很清楚,此次参与进攻的胆气已经泄了,继续进攻已经没有意义,这也代表着此次的进攻已经宣告失败了。
闭目深吸了口气,李来亨这才对身边的人道:“传令让他们退下来吧,等到重新整队后再战。”
苍凉的号角声中,一队队流寇如同潮水般退了下来,每个人的人的脸上都露出了劫后余生的神情。
刘宗敏率领的一千人作为第二波进攻力量,距离李来亨他们只有数百米的距离,适才李来亨队伍攻击的情况刘宗敏看得很清楚,向来残暴骄横的他此时的面色也有些严肃起来。
以前没有真正跟江宁军交过手时,在他看来江宁军的名气虽然很大,但也是吹出来的居多,谁不是两个肩膀一个脑袋,难不成他们还能刀枪不入不成。
可今天真正看到和江宁军作战的场面后,刘宗敏这才意识到江宁军这大明第一强军的名气还真不是吹出来的,刚才仅仅是第一轮的打击就让李来亨丧失了数百人,这样的战斗力确实不是以往看到的那些军纪松弛的明军所能比的。
不过愈是如此,也更加激发了他对那些火器的渴望。
只要能够得到那些火器,也就意味着他也拥有出一支最精锐的火器部队,想到这里,他的眼神愈发炙热起来。
又是一阵阵鼓声,刘宗敏开始指挥着麾下的人马朝着山坡缓慢的移动。
跟李来亨的进攻套路差不多,数百名拿着简陋武器的青壮饥民走在了最前面,尽管这些青壮的脸上全都带着恐惧,但他们却不敢不前进,因为每队人的身后,都有老营的步卒监督押阵,少则三五人,多则十几人,个个持着刀盾,凶神恶煞。
近千的饥民往前涌去,前前后后好大的一片,此时鼓声不紧不慢的响着,他们也蹒跚的向前行走,差不多进入两百步距离后,后面的鼓声开始变得急促起来,饥民们便发出了阵阵呐喊着往前冲锋。
人潮中,除一队队饥民外,还有押阵的流贼刀盾手以及位于最后面的流贼弓箭手。
这些弓箭手可是流寇军中的宝贝,他们多多数都是积年的老匪或是投了流寇的官兵,要知道这年头想要训练出一名合格的弓箭手需要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可是很大的,所以即便是再残忍的贼寇也不敢将这些宝贵的弓箭手随意消耗掉。
别看刘宗敏表面粗豪,但打起仗来他还是颇有章法的。
由于吸取了李来亨刚才的教训,他将队伍分成了三部分,最前面的是那些年纪较大几乎没有太大战斗力的饥民,他们的作用就是用来吸引江宁军的火力。
第二部分才是贼寇的青壮主力,这些人负责土坡明军的防线,刘宗敏认为,江宁军的火器威力固然大,但只要能付出足够的代价冲到他们的战壕里,这支只有百来人的江宁军必然崩溃。
“快走……冲上去……但有畏惧不前者,杀无赦!”
队伍里不时传来贼寇步卒的声音,这些步卒可不是普通的流寇,他们要么是贼寇的老营出身,要么是积年的老匪,对于生命早已失去了应有的尊重,杀人对于他们来说就跟吃饭喝水一般平常。
“啊……”
一声凄厉的惨叫传来,却是前方的人群里,一名步卒将一名四十来岁的男子砍翻在地,原来那名男子正在跟旁边的一名同伴窃窃私语,还不是看向后面,正好被这名步卒看到,认为这两人有了畏战之心,立刻不由分所上前就是一刀看了下去。
男子不停的发出惨叫,伴随着血水不断飞溅,他的声音也慢慢低了下来。
杀了这名男子后,那名步卒一不做二不休,又上前一步将另外一名男子也砍翻在地,男子一边惨叫一边拼命的哀嚎求饶,但这名步卒只是毫不心软,一刀又一刀,一直将这名男子活活劈死这才住手。
看着地上的那滩鲜血,周围的饥民们看得是瑟瑟发抖,脸上全都是恐惧的神情。
这名步卒满脸狰狞,挥舞着鲜血犹自不断滴落的长刀厉声喝道:“前面的狗官兵只有一百多人,咱们这里可是有上万大军,每人一口唾沫就能把他们全部淹死。老子告诉你们,谁敢后退一步,这两人就是你们的榜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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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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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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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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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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