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陵出发后,尽管冬季行军比较困难,但部队依然能以每天三十到四十公里的速度行军,短短十八天的时间里部队就走了一千多公里的路程,而且无一掉队,这足以说明这支部队的素质。
杨峰甚至可以保证,诺大的大明能够象江宁军这般的队伍根本找不出第二支来,就算是卢象升一手训练出来的新军也不行。
因为这里面不仅包含了现代的训练方法、充足的营养摄入,还需要士兵长期艰苦的训练,而这也是这个时代的部队所欠缺的。
这次随他出征的大军里,有苟醒马的金陵东路军(第七营)、严狄的西路军(第八营)、广海的南路军(第九营)和曹迎予的第三骑兵营、李革率领的辎重营和第三医护营,加起来足足有两万三千八百多人。
而率领第三医护营的不是被人,正是一名数年前还被杨峰打趣为菜鸟护士的许玲。
要说许玲也是官宦人家出身,后家里犯事流落到了青楼,正好被杨峰所救,
刚开始进入医护营的时候,许玲还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菜鸟,在经过四年多的刻苦学习和钻研下,她的医术进步得非常快,再加上她对于管理也颇为在行,所以今年就被杨峰任命为医护营的副统领,上个月被调回了江宁卫担第三任医护营统领。
这次行军,除了骑兵意外,所有的步卒都是步行,这其中的辛苦可想而知,不过江宁卫的军士都是经过了长期的训练,加上营养补充得很好,军士们的身体素质都非常的棒,这次的长途行军并没有对他们造成太大的影响。
而且这次出征,无论是军官还是军士都对胜利充满了信心。
杨峰是什么人?他可是大明公认的战神,从军以来未尝一败,连穷凶极恶的满清鞑子、火器犀利的西班牙人和荷兰人都被他给灭了,那些流寇怎么可能是他的对手,这一趟出来简直就是捡功劳啊。
由于杨峰的威望是如此之高,众人都以跟随他出征为荣,是以一路行军过来军士们都能保持着高昂的士气。
现在大军行军呈现的是一字长蛇般的阵形,以七营和第三骑兵营为先头部队,辎重营、炮营和医护营在中间,八营、九营在后面,整个大军就这样快速前进着。
不过部队虽然行军比较顺利,但杨峰也不是没有头疼的地方。
这次出征共出动人员两万五千左右,加上辎重营和骑兵营的骡马,共有牲畜一万三千匹,按照每名士卒每天消耗一升(约莫1.5斤左右)粮食,骡马每天三升(约莫4.5斤左右)粮食来算,大军每日就需要消耗粮食近十万斤,(所以说大军出征每天光是吃掉的粮食九十一座小山绝非是开玩笑)。
而辎重营携带的粮食只够大军吃一个月的,如今近二十天的路程走下来,大军只剩下十二天的粮食了,所以需要找一个地方补充粮食已经成了当务之急。
当然了,我们的杨大官人当然可以通过现代社会弄来大批的粮食直接补充给部队,但这种情况属于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但一般下杨峰是不会这么做的,尤其是在行军的路途中,这么做的影响也太大了,很可能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想到这里,杨峰看了看前方,“让大军加快速度,争取天黑前抵达开封城,咱们也好入城拜访一下福王。”
“明白!”
随着杨峰的命令,队伍逐渐加快了速度,在紧赶慢赶下,大军终于在黄昏时分来到了洛阳城北门城外。
只是当他们一行人刚来到城外时,就看到城外已经密密麻麻的站满了官员和兵丁,当看到江宁军大军到来后,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就响了起来。
很快,一名在前面当先锋的一名百总打马来到了杨峰跟前禀报道:“国公爷,福王府世子领河南巡抚尹璐忠、布政使陆大有、按察使岳安以及洛阳总兵周牥前来迎接。”
“诸位,人家已经出来迎接了,咱们可不能失了礼数,都随本公赶紧过去。”听了百总的话,杨峰也没有矫情,下马后率领众将迎了上去。
很快,众人来到城门口后,便看到一名身穿蟒袍的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在十多名官员的拥簇下站在城门正好奇的打量着迎面而来的杨峰和众将。
看到杨峰到来,几名官员原本是打算上前迎接的,但一看到带头的世子居然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不少人刚要移动的脚步只能停了下来。
那名站在中间身穿蟒袍的年轻人就是福王府世子朱由崧,此刻他好奇的望着朝他们走来的杨峰一行人打量了一会,不禁对身旁的众人笑道:“常听说江宁军全都是身着绿袍,以前总以为是谣言,没曾想居然是真的。”
原本以为自己说话后肯定会有一群人附和,没曾想周围却寂静无声。
“咳……”
河南巡抚尹璐忠轻咳了一声道:“世子,来人毕竟是陛下钦封的信国公,世子用这般口吻谈论当朝国公却是不妥。再者说了,信国公此番是来驰援我河南,世子不可太过轻视对方。”
“怕什么,左右不过是一个新晋国公罢了。”朱由崧轻哼了一声,不过终究是没有再说什么,只见他将手放在后背,就这么等待着杨峰等人过来。
而杨峰一行人走过来后,看到为首那名明显就是福王府世子的年轻人居然大大咧咧的站在那里,丝毫没有挪动的迹象,不少将领脸上都齐齐变了颜色。
当距离朱由崧等人约莫十多步距离的时候,杨峰停下了脚步,没有说一句话,而是就这么默不作声打量着对方一行人。
看到杨峰等人停下了脚步,朱由崧的脸色也有些变了,他刚才之所以没有上前迎接,就是想要当着众人的面给杨峰一个下马威,没曾想对方居然毫不犹豫的反手就将了他一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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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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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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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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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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