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后世,人们提起明末抵御满清平定流寇的将领,往往就会想起袁崇焕、卢象升、孙传庭、孙承宗等人,他们也为世人所熟知。
但实际上,在明末的将领中,还有俩个不为人们所熟知的人。其中一人甚至被《明史》称其为“明季良将第一”,又称“万人敌”
这个人的名字叫做曹文诏,还有一个人则是他的侄子曹变蛟。
在历史上,这叔侄俩人一个因为剿灭流寇,最后因为中了流寇的埋伏力战自尽而亡,另一个则是抵御满清入侵,因势孤力穷,兵败并俘,不愿投降后被满清鞑子残杀。
这叔侄俩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力大无穷、作战异常勇猛且对大明忠心耿耿,以前杨峰就曾经想从孙承宗手中将俩人要过来,奈何孙承宗愣是不放人,只好无奈作罢。
前段时间他走通了兵部尚书崔呈秀的关系,给辽东军发去了调令,经过两个多月的时间,这叔侄倆终于赶到了厦门。
为了迎接这对叔侄,今天杨峰特意在征南大都督府的前堂设宴款待了这对叔侄。
而让杨峰感到惊讶的是,在《明史》中被称为万人敌的曹文诏个子只是中等,但看起来很是敦实,一双手也布满了老茧,看起来就像个老实憨厚的乡下农民。
而他的侄子曹变蛟今年二十一岁,看起来则是英气勃发神采奕奕,用后世的话来说,这家伙天生就是当兵的料。
今天这场宴会,杨峰不仅亲自出席,还叫了耿秉义、褚茂光、黄继业、吴克善以及卢光彪、刘香等诸多将领作陪,算是给足了面子,也让初来乍到的曹文诏叔侄很是感动。
身为武人,脾气自然是直爽的,虽然曹文诏和曹变蛟叔侄和江宁军的一众将领是第一次见面,但几杯酒下肚后双方立刻就熟络了,很快就开始推杯换盏起来。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之后,杨峰对坐在他右手边的曹文诏笑道:“曹将军,您远道而来一路鞍马劳顿,实在是辛苦了,不知您此番带来了多少兵马?”
看到杨峰发问,曹文诏赶紧站了起来恭敬的说道:“好叫侯爷得知,此次末将二人过来,共带来一千骑兵和两千步卒以供侯爷差遣。”
杨峰摆了摆手示意他坐下来,这才说道:“若是本侯没记错的话,曹将军你如今是游击,你的侄儿曹变蛟是千总衔吧?”
“正是!”
杨峰想了想:“这样吧,如今本侯在福建共有五个营,每个营由一名游击统领。既然你来了,本侯就再组建一个步兵营,就以你带来的旧部为基础,由你来统领,你看如何?”
曹文诏憨厚的脸上露出了激动的神色,别看他长得犹如老农一般的模样,但为人却不笨。况且随着江宁军名声在外,江宁军的一举一动都被人研究得异常透彻。
他当然知道,江宁军最大的编制就是营。步卒的话是每营五千人,全都装备火器。骑兵的话则是每营三千人,每名骑兵都是一人双马甚至是三马。
这些都是江宁军最主要的战斗力,至于江宁军的炮营、医护营、辎重营,这些部队在许多人看来都属于辅助单位,并没有多少人注意。
曹文诏随即又问道:“侯爷,末将此次带来一千骑兵和两千步卒。这两千步卒自是可以编入步兵营,但那一千骑兵怎么办?”
杨峰笑了:“你不是还有一个侄子曹变蛟嘛,这样吧,这一千骑兵就交给他统领。编成一个独立千人队,由本侯亲自统领,你看如何?”
“哗……”
这一下不仅是曹文诏、曹变蛟叔侄,就连在场的江宁军诸将也哗然起来。
由杨峰亲自统领,这意味着什么他们可是太清楚了。
在此之前,整个江宁军数万兵马,由杨峰亲自统领的部队根本就没有一支,硬要说有的话,也就是宋烨率领的伍百家丁了,现在杨峰居然让曹变蛟继续统领他带来的那一千旧部,而且还让他亲自跟在身边,这是要将他当成心腹来培养的节奏啊。
看到曹变蛟还在发愣,曹文诏急得站了起来对着自家侄子的屁股就是一脚飞了过去。
“蠢货,侯爷有意抬举你,你还愣着作甚,还不赶紧谢过侯爷!”
被踢了一脚的曹变蛟这才回过神来,赶紧站了起来对杨峰就是跪了下来大声道:“卑职谢过侯爷厚爱,日后侯爷若有差遣,卑职必然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看到曹变蛟兴奋得通红的脸,大厅里不少人嫉妒得眼睛都红了。
在众人的脸上扫了一圈,将众人的神情都看在眼里的杨峰却是笑骂道:“好了,你们这是啥眼神啊。本侯这是爱惜曹千总的才能,有意让他跟在本侯身边一段时间,你们谁要是眼红的话那就吱一声,本侯让你们跟曹变蛟换一下,有谁愿意过来啊?”
听到杨峰发话了,众人这才讪讪一笑不说话了。开什么玩笑,在做的人至少也是统领一营的游击将军,若是跟曹变蛟换的话岂不是要降级,傻子才跟他换呢。
说完,杨峰也笑着对曹变蛟道:“好了,起来吧。本侯也不要你赴汤蹈火,只要你记住日后做事只要对得起大明朝廷,对得起大明百姓,那就算是对得起本侯了。”
听杨峰这么一说,曹变蛟心里更佩服了,恭敬的说:“喏,卑职谢过侯爷教诲!”
说罢,他这才站了起来重新坐了下来。
说实话,在来福建之前,曹文诏和曹变蛟这对叔侄倆还是心怀忐忑的。
毕竟如今他们统领的这一千骑兵和两千步卒可是他们好不容易炼出来的精兵,若是杨峰一声令下将这支部队打散或是整编,他们是一边办法都没有。
可如今杨峰不但没有打算他们的部队,反而还要将他们的部队扩编为一个营,更是将曹变蛟调到身边亲自调教,这是多大的恩典啊,这一刻这对叔侄倆自然而然的生出了士为知己者死的想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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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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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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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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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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