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到了宋城的关口,孟子偕吩咐所有人把外衣都穿上,每个人都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
虫毒爆发后,宋城就被封锁了。好在这虫毒只在宋城传播,尚未传到毗邻宋城的城市。
守门的将士几乎是在城楼上安营扎寨,吃住都在城楼上,现在食物也所剩无几,每天吃不上几口粮食,饿得个个精神萎靡。
终于听见有大活人的声音,一个个争先恐后又小心翼翼地从城楼隔间里钻出来,有的将士已经认出了孟子偕,心内狂喜,不管不顾地就在城楼上给孟子偕磕头行礼。
徐思七看着这些将士外形邋遢、形容消瘦的样子,顿时心生敬佩。
在这么艰苦的环境下,还能坚守岗位,十分令人感动!
孟子偕何尝不这么想,赶紧吩咐他们起来,又耐心地询问近况。
这才知道,他们几个人一直都领命挤在那小隔间里,等待外援的到来。
食物都是虫毒彻底爆发前屯的,这几天已经变质了,可为了生存,还是只能忍着恶心咽下去。水也喝得差不多了,除了要命的情况,他们不会轻易出门。
上头为了防止虫毒扩散,也下令封锁了城门。
徐思七听得揪心,顿时一种责任感油然而生:“殿下,为了防止有什么意外,我先去探探虚实吧。”
孟子偕伸手拦住一腔热血的徐思七:“站住,应该要本王先去才是。”
作为这一支队伍的领头羊,遇到什么事怎可让一个女人冲在前面?
“殿下你不懂医术,若是殿下坚持要第一个进去的话,不如就我们两个一起进去吧。”
徐思七热血上头,也没想那么多,直接牵起孟子偕的手,往紧闭的城门走去。
众人皆是大吃一惊,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他们尊贵的殿下被一个小女子牵着走。
走到了城门口,惊诧的孟子偕才反应过来,甩开她低声斥道:“放肆!”
徐思七朝他吐了一下舌头,心里诽腹:不就牵了一下你的小手吗?也没占你多大便宜,这种紧要关头还在意那么多干什么。
城楼上的将士只当什么都没看到,面带难色地对二人说:“殿下、姑娘,你们进去之前可千万要做好心理准备啊!”
二人对视一眼,将城门推开一条缝,挤身进去。
门打开的一瞬间,他们在城楼外就能隐隐闻到的一股奇怪的臭味就更加明显,可以说是扑面而来。
宋城是一座繁荣发达的城市,可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荒无人烟的荒凉。
城门口还有一推黑乎乎被烧焦的物体,四周散落着同样被烧焦的虫子。
孟子偕随意敲响了一家大门,发现大门虚掩,里面似乎有微弱的人声传来。
又敲了几遍,始终无人响应,孟子偕干脆推门进去。这间屋子比较简陋,面积也很小,徐思七目测除了一间外厅和卧室就不剩什么了。
一进外厅,二人就发现有一个人正躺在土炕上。那人听到动静,慢悠悠地把面对墙壁的脸转过来。
徐思七看到他的脸,吓得下意识地往孟子偕身后躲,旋即又狠狠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嘴里嘀咕着:“徐思七,你是医生,你怎么能怕这些呢?勇敢!要勇敢!”
躺在炕上的那人,脸上生满了黑紫色的毒疮,只剩一双眼睛和嘴巴可辨认,整张脸都扭曲得不像样,比她看过的丧尸片里的丧尸都还可怕。
孟子偕见这她模样道:“若是害怕,你就先出去。”
若是淑尤见到此情此景,估计早就吓得哭鼻子了,这个女人强撑着在这里站了这么久,已经实属不易。
徐思七可不是那种临阵脱逃的人,鼓起勇气说了声“我才不害怕呢!”就走上前去。
孟子偕倒是有些意外,跟着走上前。
躺着的那人虚弱地说道:“刚刚敲门的是二位吧?趁那毒虫还没出来,还不赶紧回屋躲着呢!”
话音刚落,那人突然喷出一大口鲜血,被子里的一只虫也随他的呼吸起伏掉落。
他们站得近,有些闪避不及,好在孟子偕反应敏捷,拉过徐思七转身挡在她身前,那鲜血就喷洒他的手臂上。
幸好二人都裹得严实,那血没有接触到身体,否则还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
徐思七看着他层层包裹下露出的那双眼睛,心里泛出暖意,这个傲娇殿下,还是很暖的嘛!都这种情况了,还要搞得人心动。
而孟子偕显然没有想那么多,松开她就问那人:“老伯,我们是朝廷派来的人,能不能把你知道的毒虫的具体情况告知我们?”
徐思七看了眼那人露出来的一只手,青筋明显、布满褶皱,一看就知道是一个老人家的手,难怪孟子偕会叫他老伯。
老伯原本灰暗无神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朝廷派来的人?陛下终于看到我们受苦的宋城百姓了啊!”说着说着又忍不住咳嗽了几声。
“老伯,您别着急,慢慢说。”徐思七安抚他。
“半月前,自从一个不知名的怪人来到我们宋城之后,这毒虫便开始作乱,一到晚上它们就会出来。那怪人现身一次后,我们也就再找不到他了。眼看着染上那虫毒的人越来越多,幸免于难的人只能整日躲在屋里,等食物和水耗尽,怕也是难以存活啊!”
老伯说着,眼角泪水滴落:“我们这些时日不多的也就算了,还请二位大人一定要拯救那些还没有染上毒虫的人啊!”
“放心吧老伯,他们我会救,你们我也会救。”
徐思七还是第一次听到他用“我”自称,大概是不想让老伯知道后有心理压力吧。
她蹲下身,压住心中对虫子天生的畏惧,用衣服的布料包起滚落在地上的那只死去的虫,仔细观察。
徐思七想起,这样的虫似乎在外公的某本毒物经录上看到过,但解毒配方十分复杂,且还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虽然困难,但她必定是要试一试的。在此之前,只需要证实它是不是经录上的那一种虫。
经录上曾说,这种虫的血液和人类的血液结合,就会变成一种近似蓝色,实则紫色的颜色。
但是用谁的血呢?总不能让那个老伯再喷点出来吧?孟子偕的?她也舍不得,看来只能自给自足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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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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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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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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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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