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明帝之子张若尘>第二千八百四十四章 悸动
  小临继承了她父亲的厨艺,客栈由她和张若尘继续经营。

  张若尘要干的活,变得更多了!wWW.ΧìǔΜЬ.CǒΜ

  烧水、迎客、上菜、洗碗、擦桌子……等等,很多事,都落到他的头上。

  客人少的时候,每到黄昏,小临还是会习惯性的站到大槐树下,望着晚霞。也不知,是在等人,还是只是想看那美丽的云彩。

  终于,在一个晚霞鲜红的黄昏,噩耗声传回小镇。

  那位云姓少年的宗门,有弟子来到小镇,送回遗物。

  小临四处打听,终于知晓,昔日的情郎,是死在星空战场。

  死后,没有留下尸骨,说是被什么怪物吃掉了!

  小临不知道什么是星空战场,但是,眼中却浮现出奇异的光彩,道:“老爷子,你说云哥努力修炼,没有来接我,是不是就是因为去了战场?他要做,更重要的事?”

  张若尘很想说,傻姑娘,你是在自欺欺人。

  若是他心中还有你,便是隔了千山万水,也会准守承诺,回来接你。

  但,想到了自己。

  自己何尝不是另一个云姓少年?

  在星空中的某一处,是否也有一个像小临这样的傻姑娘,每日都在等他?

  张若尘坐在客栈门口的椅子上,正在准备明天要用的食材,使用卵石碾搓糙米,一边说道:“我可是听说,一旦踏入修炼界,也就身不由己。他肯定是一位大英雄,在做真正的大事。”

  这一年,小临已经四十二岁。

  可是,听到张若尘的话,却笑得像是十六岁那年一样灿烂。

  这么多年,她第一次露出这样的笑容。

  笑到最后,便是哭了起来。

  哭了整整一夜。

  或许她也知道,张若尘是骗她的。

  此后,她再也没有去大槐树下等待,开始认真的打理客栈。

  也是这一年,她终于嫁人,嫁给了镇上的屠夫。

  屠夫姓刘,已经五十来岁,有过一个老婆,但是感染风寒,死在了去年冬天。屠夫对小临很好,每一次都亲自把肉送来客栈,而且还会多送一两斤,多加几根骨头。

  一个妇人,一个老人,经营客栈,是很容易受欺负的。

  家里需要这样一个男人。

  但,天下的男人都一样,成婚前和成婚后,往往是两个模样。

  屠夫嗜酒,每次喝醉之后,便是打骂小临。

  张若尘没有去管这件事,他只想做这个世界的旁观者,做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子。况且,每个人都得为自己做出的选择负责不是?

  但,他终究是一个感性的人,见小临终日以泪洗面,一天比一天老得快,还是过去问道:“这个屠夫要不得啊,需不需要帮忙?”

  小临摇了摇头,摸了摸自己微微耸起的肚子。

  此后,张若尘不再问了!

  但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小临却又习惯的,每天来到大槐树下,望着晚霞发呆。或许晚霞中,寄托了她这一生,最美好的回忆。

  孩子出生的那一天,屠夫高兴坏了,因为是个男孩。

  他提起屠刀便是去了后院,要去把那头老黄牛宰了。

  一是,给小临补身体。

  二是,那头老黄牛实在活得太久,镇上的人都在传,快要成精了!

  但,屠夫却没能杀死老黄牛,反而被它顶翻在地,一蹄子踩死。

  旁边响起两只大白鹅欢快而高亢的叫声,眼神傲得很,围绕尸体转圈,像是在说,你这废物,连一头牛都斗不过,还好意思叫屠夫?

  小临在二楼的窗户口,看到了这一幕,但是不悲不喜,漠然至极。

  但她后来,还是跟着张若尘一起,将屠夫埋葬,就葬在老穆的旁边。老穆的坟头上,早已是杂草丛生。

  天气,一年比一年寒冷。

  因为天上的太阳,从两颗,变成了一颗。

  其实,在得知云姓少年死在星空战场,张若尘就意识到,自己根本没有逃离这个世界,反而可能离战场还很近。

  可怜他还以为,自己已经逃到了天尽头,再也不会插手天庭和地狱的纷争。

  严寒的天气,导致冬季越来越长。

  有时,雪可以下整整半年。

  凡人哪怕是做再多的准备,依旧无法与天气对抗。

  十年间,小镇上冻死的人越来越多,变得清冷,变得寂静,再也没有张若尘刚来时候的热闹和喧嚣。

  这一年,刘石头十岁了!

  石头,这个名字,是屠夫取的,保留了下来。

  小临苍老得很厉害,还不到六十岁,头发已经花白,脸上皱纹很多,在床上已经躺了半个月。她知道,自己熬不过这个冬天。

  张若尘在她身旁,放有一个火炉,扶她坐起,给她喂完汤药,忽的,问道:“你的身体熬不住了,但我有办法,可以帮你活得更久。你想不想试试?”

  小临没有说话,目光看向窗外的大槐树。

  张若尘将自己的右手抬起来,露出七彩色的戒指,道:“我有一枚神戒,对着它许愿,愿望就能成真。”

  小临苍白的脸上,终于露出笑容,虚弱的道:“老头子,我知道你不是一般人,要不然,后院的黄牛和白鹅怎么会成精了呢?”

  张若尘笑了笑。

  “我们当年……当年到底是……怎么相识的……为什么我记不起来了?”小临的声音,比张若尘还有嘶哑,气若游丝。

  张若尘道:“是你和老穆,把我从荒郊野外捡回来的。”

  “你的记性真好,对啊,老爹……老爹……我就要去见老爹了……我记起来了,那一次……是我和老爹……去城里采买货物,回来的路上……路上发现了你……那时,那时老爹还很年……年轻……”

  小临皱巴巴的嘴巴,已经说不出来话了,连眼睛都睁不开。

  “那时,你也很年轻,很可爱。”

  张若尘将小临放回到床上,随后,从床底取出老穆曾经用过的绑子,就在她的床头,敲击起来,用他沧桑的语调,唱道:

  “百年浑似醉,满怀都是春。

  高卧东山一片云。

  嗔,是非拂面尘,消磨尽,古今无限人。”

  “消磨尽,古今无限人……哎!”

  这是老穆活着时,常唱的一首腔调。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只是没了少年人。

  一曲罢,小临已是彻底没有了气息,眼角有泪珠滑落,但嘴角却浮现出一抹笑意。笑得就像张若尘第一次见到她的样子,也是在这件房间。

  张若尘本以为自己的心,再难起波澜。

  可是此刻,明明感觉到苦涩,甚至很后悔,后悔自己没有做些什么。

  便是这一瞬间,他的体内,肚脐下的位置,出现一道悸动。

  悸动化为一个圆圈,以比光还快的速度扩散出去。

  张若尘察觉到这一丝悸动,甚至感应到无极圣意的波动,心中万分惊诧,怎么还能感知到无极圣意。

  数十年来,他都快忘记自己曾去太初奇点,历尽无数艰辛修炼出来的这种一品圣意。

  十重天宇是他修炼《明王经》的成果,奥义、苍白血土、神印,甚至包括规则神纹和神气,都是从外界得来。

  唯有无极圣意,是他一身修为的结晶,是他自己武道感悟的荟萃成果。

  只属于他自己。

  悸动传出的位置,是在肚脐下的玄胎。

  所谓玄胎,其实是张若尘修炼《明王经》第五重“玄胎平魔天”,开辟出来的第二气海。

  玄胎在道家,也被称为“玄牝”。

  “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

  谷神,指的就是道。

  意为:衍化天地万物的道,是永恒长存,不死不灭,这叫玄牝。玄牝是诞生阴阳的门,是天地的根本,连绵不绝,就是这样永存,无穷无尽。

  张若尘使用精神力探查后,发现玄胎中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

  无极圣意也再也感知不到。

  张若尘没有因为这刹那间的悸动,而变得患得患失,依旧心态平和。唯一让他担心的是,刚才蔓延出去的圆形波动。

  会蔓延多远?

  希望这片星域没有神灵,感知不到刚才的波动。

  安葬了小临,张若尘的生活再次恢复平静,只不过,要照顾石头,教他认字、做菜、洗衣,等等。

  直到石头十七岁那年,他终于鼓起勇气,对张若尘说:“我想离开这座小镇。”

  “你要去哪里?”

  “我要去外面的世界,我要去闯荡。这座小镇,现在连二十个活人都找不出来,太荒凉,太偏僻。这家客栈,根本没有人来光顾,待在这里,我这一生都毁了,不会再有任何前途。”石头满是热情的眼神,还有无穷的斗志。

  这是少年才有的眼神!

  “好,我支持你。”

  张若尘为石头整理好了行囊,在一片灿烂的夕阳下,将他送走,目望他翻过最后一座山岭。

  从这以后,张若尘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每个人,都要自己做选择。

  每个人的路,都需要自己去走。

  回到客栈,张若尘大槐树下站了很久,脑海中想到了老穆在这里敲梆子唱腔,想到小临和云姓少年在这里许下誓言,想到每一位来客栈投宿的旅客。

  他转过身,终于在客栈的墙壁上,看见两个模糊的名字。

  “穆小临,云帆。”

  这么多年过去,张若尘才知道,那个云姓少年,居然叫这个名字。

  他苍老的手指,在墙壁上轻轻抚摸,失笑着摇头,随后,走进客栈。

  客栈的大堂中,一个酒鬼趴在那里。

  张若尘倒也见怪不怪,没有理会,自顾着去后院喂鹅。

  这酒鬼,是一个外来客。

  是小临死的那一年,来到小镇上。

  七年来,他每天都会来客栈里喝酒,已经是客栈唯一的客人。别看他穿得破烂,很是落魄的样子,付酒钱的时候,却是一点都不吝啬。

  张若尘曾怀疑,他是被当年的波动,引来的神灵。

  但,经过多次试探,和精神力探查,却发现他的确是一个凡人。以张若尘现在的精神力强度,加上是直接身体接触探查,在这种情况下,若是还能瞒过他,除非是擎祖和太上那等人物亲至还差不多。

  “老家伙,你这还有酒吗?要不把你这两只鹅也烤了,长得真肥啊,哎呀,呲呲……我不少付你肉钱……”

  本是应该醉在桌上的酒鬼,不知何时,来到了后院,出现在张若尘身后,盯着两只大白鹅,露出呵呵的笑声,舌头不停舔着嘴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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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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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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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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