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仙行手札>第四十四章:元帝朝
  作为学府太上长老之女,李木子在哪都属于显眼的存在。

  大帝姬元凤鸣要接待的修士里,李木子打了一个大大的红圈。

  大帝姬元凤鸣,是元帝元后的大女儿,孕有两女一子,因为是头胎比他们剩下的两个子女还要得宠些。

  而元凤鸣名字中的凤,自然昭示着她将会是元帝朝下一任继任者的事实。

  元帝朝经历过女帝时代,对于元凤鸣也就有了较强的接受力。

  三帝姬元蝶则是元帝和宠妃(怜妃)的大女儿,二人孕有两女,元蝶并不如她妹妹受宠,在父帝母妃眼中不过是若有若无的存在。

  可惜,现在的这位并不是原装元蝶。

  她本是三十世纪的元家大小姐,在新婚夜才发现自己的未婚夫和堂妹睡在了一张床上。

  不等未婚夫解释,就一路伤心的离开了。

  好巧不巧,刚出门就被一辆车撞得粉身碎骨。

  直到她再度醒来,才发觉自己进入了一本玄幻小说中。

  小说名《元帝姬》,讲得就是元凤鸣一生爽文,最后携伴侣飞升仙界的故事。

  而元凤鸣的第一个大机缘,就是来此的李木子。

  李木子,第一学府太上长老之女,与一位神秘的兽修关系极好。

  而兽修,在小说中,是一类极为可怕的修士。

  虽然不知道为啥作者把兽修设定的那么强,但是,她想回去,就必须要飞升仙界,

  因为只有仙人才能撕裂空间,从而回到三十世纪。

  元蝶,在小说中几乎存在感为零的小透明。

  这也让元蝶有了很多实操的地方。

  有些机缘是元凤鸣必须要得的,但有些机缘,却是她可以拿的。

  而李木子,便是元凤鸣要触发第一个大机缘的最佳选择。

  元凤鸣的机缘是一场特殊的试炼。

  这场试炼里,元凤鸣与男主经历磨难后,开启了双宿双飞恩爱的一生,而后更是救下了将死的李木子。

  虽然李木子最终死了,但她的一切都变成了元凤鸣的了。

  无论是太上长老,还是神秘兽修,对元凤鸣都是极好的。xiumb.com

  她从小道消息得知,李木子就是单单纯纯的一练气小修,要不是为了给女主打开人脉,也不会被“女主系统”拉去挡灾。

  是的,在《元帝姬》里,元凤鸣莫名其妙的在小时候绑定了这么一个作恶多端的系统。

  凡是有助于女主的,无论这人是否无辜,都会被强行拉去给女主机缘。

  李木子就是其中之一。

  元蝶并不知道,她所看到的《元帝姬》,是为了防止世界崩坏才出现的。

  或者说,元蝶并不知道,书中的一切才是她上辈子的经历,而三十世纪才是被捏造的那个。

  李木子这边,是被一个怪异的光圈吸走,而后地处元帝京的试炼缓缓开启,不少修士被吸了进去。

  徐渺渺她们也不例外,原本还想挣扎一二,但觉得这试炼应该没什么特别的也就不再折腾……

  殊不知,一朝失足成千古恨。

  叮,试炼开始,凡人传《譬如南山思慕雪》。

  “妖怪,白发妖怪!”孩童的嬉笑声在耳边回荡,地上的白发少女堪堪支起了脑袋。

  头部温温热热的,宋暮雪摸了一下——是血!

  一旁的孩童又在嬉笑:“看吧看吧,这妖怪死不了!”

  妖怪?!宋暮雪深深的打了个问号,她来到玄幻小说里了嘛?

  而这时,属于少女的记忆也向她袭来——

  少女名叫宋暮雪,是小山村秀才慕南山之妻,因着一头白发,从小就被称作妖怪。

  慕南山也属于命不好,考上了秀才,却在一个月后为了救慕母,跌落山崖,从而落下了残疾。

  所以,残疾配妖怪,极佳。

  宋暮雪本人是被宋家白送给慕南山的。

  因为慕南山可以单独教导宋暮雪的堂弟宋暮元,而慕母也需要人照顾,所以,双方一拍即合。

  宋暮雪这刚嫁进来,连身婚服都没有,嫁妆也就只有两匹旧棉布。

  至于现在嘛……是宋暮雪出去打水,而后被同村小孩砸伤了脑袋,失血过多而亡。

  也就导致同名同姓的现代宋暮雪来到了这里。

  宋暮雪在现代的名声,可不算太好,被称为生死手,本人因为少时的事情,不黑不白,属于灰色人物。

  这次她身死,便是得罪了黑道上的一个老板,不过想到自己的妹妹可以继承自己的丰厚身价,她也没什么可伤感的。

  毕竟,妹妹她总比自己要幸福的多……

  嘛,扯远了。宋暮雪回神了回来,远处一个瘦骨嶙峋的小男孩跑了过来。

  这小男孩便是宋暮雪的弟弟,宋暮初。

  “姐姐,你没事吧,要不要我叫姐夫他们来这里。”宋暮初一把鼻子一把泪的抱着宋暮雪,眼神里满是凶光。

  小孩们一听,立马散开来。

  宋暮初知道,慕母可不是好惹的主,一张嘴堪比机关枪,而慕南山又是被村长一家认了先生,时常教导孩子们。

  so得罪谁都不能得罪慕氏啊!

  宋暮雪忍着头晕,将宋暮初抱了起来,很轻。

  宋暮雪他们姐弟二人过得很不好,就连吃饱饭还是在慕家这实现的。

  慕家就两人,慕南山又是小村子里的先生,自然比宋家要养活一大家子好的多。

  宋暮雪用水桶里的水清洗了一下,又将身上的衣物撕开,将头包裹了一圈。

  嘶,真冷。宋暮雪感慨道,这时节已经接近冬日,自然寒冷无比。

  宋暮雪又重新打了一桶水,抱着宋暮初回了慕家。

  慕母此时正站在门口,着急的等待着宋暮雪。

  宋暮雪虽然是免费娶回来的,但如今也是慕家的一份子,哪怕就是在家里做做家务也是好的。

  可是,前身宋暮雪害怕被送回去,每每都天不亮的给慕家干活,慕母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而这次去取水,也是趁着人少去的,没成想……宋暮雪就这样没了,而她却来到了这里。

  慕母看到宋暮雪顶着一条布,而且布上是显眼的血红色。

  原本想责怪宋暮雪回来过晚,这时又急得不能行。

  “奶奶,姐夫。”宋暮初开口弱弱的叫道。

  “暮雪,你怎么了?!又是那群孩子砸的吗?”慕母看到后,整张脸涨得通红,便准备回房拿扫帚。

  “娘,没事。”宋暮雪摸了摸额头,发现布带有些湿,怪不得慕母如此恼火。

  “娘,别去了。”清朗的男声传出,这让声控的宋暮雪很是着迷。

  “南山,那是你娘子,怎么能被人欺负呢?”慕母在屋里说道,嗓门很大,很是不解。

  “明天给他们加加作业,就没那么多时间捉弄她了。”男人的话语平平无奇,但挺值得感动的,不过前身感动不一定会导致现在的她感动。

  宋暮雪倒是对她这个丈夫有所改观。

  毕竟,记忆里的慕南山总是板着一张脸,冷冰冰的,比教书先生还教书先生,诶,不对……他本身就是教书先生。

  嘛,从记忆里看这个相公貌似也不赖。宋暮雪稍稍下了一个小结论。

  抱着宋暮初进了房门。

  慕家蛮殷实的,跟小山村里的房子一比,十分不错,瓦泥砖墙,家具半旧不新,但胜在结实。

  “姐夫。”宋暮初便让姐姐放他下来,自个挨着慕南山坐下。

  “暮初,告诉姐夫是哪几个人欺负你姐姐的?”慕南山边说边看了看自己的小媳妇,头部正往外冒血,慕南山的脸也黑了下来。

  “给,金疮药。”慕南山将轮椅上的木盒打开,里面躺了许许多多的药包,挑出了一个小药包,递给了她。

  “谢谢相公。”说罢,宋暮雪闻了闻,便准备打水把伤口重新包扎一下。

  慕母出来后,宋暮初还在交代那几个捉弄他姐的孩子。

  虽然背后告状不好,但是姐夫说过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

  “暮雪,以后别出去打水了。”慕母也是担忧,冬日将临,万一……暮雪下回在弄伤,回不来了又该如何。

  “娘,我没事的,关键是您腿脚还没好,就别出去了。”宋暮雪涂抹好药膏以后,又将布条折了一折,原本外边的血便被遮了下去。

  “娘子,以后别去打水了。”轮椅上的男子发了话,此时若是能与其对视,定是能看到慕南山眼中的阴鸷(zhi)。

  “不成,不能让娘出去,我没事的!难不成我一辈子都待在家中嘛!”白发少女眉眼弯弯,讨好的问道。

  答案是不能,慕南山便不在多说。

  饭桌上多是慕南山询问宋暮初的近况,而宋暮雪便在一旁默默地啃着杂粮窝窝头。

  “吃菜,”慕南山拿公筷给宋暮雪夹了菜,宋暮雪并未推脱,直接就着窝窝头吃了起来。

  前身倒是会一个劲的拒绝,脸红红的,甚至会两三口吃完饭消失在众人面前,但现在的这个嘛,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压根就没想起来这档子事。

  “暮雪的性子也变了。”慕母打趣道,而宋暮初也小声的说道:“姐姐倒在血泊中醒来后,变得更有力气了。”

  “暮初告诉姐夫,姐姐倒在了血泊中?”慕南山原本以为暮雪性子变了是件好事,没成想,她居然遭逢意外!

  慕母也望着宋暮初,宋暮初便将自己所看到的说了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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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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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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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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