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恨山上,漫山遍野的废纸堆里,合欢撑着昏昏欲睡的脑袋,一边无聊地打哈欠,一边无奈地问:“小妖精,本公主收回前言,认可你还是可以很努力地。
但是,本公主必须诚实地告诉你,不是所有的努力都能获得回报,有时候,承认自己无能,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伟大。”
伟大你一脸!
彼时,桃夭正在奋笔疾书,写下那一天的第一百张符。
而她家三师兄,正靠在一棵桃花树下,裁剪衣衫。
三师兄说,教她修行,再用心,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毕竟琴师再高明,也没办法教会牛弹琴。
倒不如裁剪衣衫来得更有趣,因为一针一线下去,都能看见成效,且不出一个月,便可做出一件样式极美的衣裳。
托她的福,只一年工夫,荼蘼殿的四位师兄,都换过好几轮新衣。为此,另三位师兄,特意上山,来向她表达了最诚挚的谢意。
想要这里,桃夭难掩滔天的怒气,手下的第一百张符,写歪了……
她拒绝承认自己于符道没有任何天分,毕竟当初上仙亲口说过,她是有天分的,且天分还不小。
但她学了一年,真的什么成效也没有。
为何没有?
倒不是她写得符真的没有用,而是想要叫符发挥作用,这符至少能落到人身上,且叫对方撕不下来。
可凭她,除了能贴住桃树,啥也贴不住。
唉……
得不到桃夭回应的合欢,只能无聊地问一边不知静默不言了多久的亦非:“亦非,你说本公主说的是不是很有道理?”
亦非垂眸,难掩同情地点了点头:“嗯。”
无聊的公主立刻眼睛一亮,喜滋滋道:“亦非,这是你第一次认同本公主。”
“嗯。”
又一声确定无疑地答应,乐得合欢笑开了花:“罢了,小妖精,你还是继续努力吧,如果你的蠢笨能让本公主得到亦非更多的认同,本公主支持你持之以恒的蠢笨。”
“闭嘴!”
她愤怒地将今天的第一百章符贴到合欢身上,符刚上了她的身,还不用她挣扎,便叫销恨山的冷风吹走了。
该死的风!
学符道第三年,一向静谧的销恨山上,全是“啊啊啊——”的惨叫声。
狂奔的合欢,一边抱头鼠窜,一边嗷嗷大叫:“小妖精,本公主宣布,你已经将符道学得很好了,可以学别的了!”
追在合欢身后的桃夭,笑眯眯地回:“公主可莫要欺骗弱小,我明明还没学会定身咒。”
她才知道,符道分符和咒两种。
符是必须借助符纸才能发挥效力的一种道术,多是人间没什么大用的道士在用,修仙界的大拿,多是用咒。
咒无需借助符纸,只需一点灵力便可凌空成符,且符的强弱,和修者灵力的强弱成正比。
学符第二年末,不想继续对牛弹琴的三师兄求到上仙跟前,说桃夭没有学符的天分,让上仙放他回去时,上仙淡淡一笑,送了一支自带灵力的笔给她。ωωω.χΙυΜЬ.Cǒm
自此,她脱胎换骨。
以灵笔为依托,她画下的每一道符,都能落到想落到的人身上,从未有一次失手。
譬如今天。
逃窜的公主脚下一滑,差点栽倒,可怜堪堪稳住身形的她,急急回道:“区区一个定身咒,以小妖精之能,不学也罢。”
桃夭追得更紧了:“不不不,有道是,勿以学小而不为,我身为昆仑景之上仙座下的唯一女弟子,如何能甘心败于一个小小定身咒?
公主,你别跑,你不是承诺过,愿意为了我的功德圆满而倾尽全力的吗?我保证,这一次的定身咒,一定能成功!”
“不能。”合欢跑得更快了,“绝对不能!”
眼看追不上合欢,桃夭只能动之以情:“公主,你一个魔族公主之所以能留在昆仑,全是有我为你保驾护航!
而现在的你,能靠近亦非三丈之内而他不逃,不也是因为我?我对你不说有大恩大德,那也算功劳不小,你怎么能半点不知回报?”
离她颇远的合欢猛地转身,咬牙切齿道:“小妖精,就算你说破了天,本公主也要跑!”
“……”桃夭怒,“公主,凡人尚且会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何况我对你有这般大恩,你如何能不报?!公主,难道你要学人,忘恩负义吗?!”
合欢欲哭无泪:“小妖精,你说这话心不痛吗?你学符两年,销恨山上下,有哪一朵花,哪一片雪能承受地比本公主多?
你家三师兄受命教你,也不知道是怎么教得的你?说是先学定身咒,你倒好,定身咒没学会,却会了一堆莫名其妙的咒。”
说着,合欢指着自己被糟践得不像话的头发:“光本公主这一头引以为傲的红发,赤橙黄绿青蓝紫你给我变了多少轮?
最要命的是,现在连亦非都不能叫本公主的头发回归本色。头发毁了也就毁了,本公主只当遇人不淑,活该。
可你折腾完本公主的头发,却又和本公主的脸过不去,你说本公主的鼻子长了几回,本公主的眼睛宽过几次?
本公主一个魔族公主,魔王最宠爱的幼女,到了你昆仑山,终日过得是个什么日子?便是这样,你居然还有脸说本公主忘恩负义?!
到底是本公主忘恩负义,还是你得寸进尺,倒打一耙?!”
桃夭摸了摸鼻子,讪讪道:“有这么惨吗?”
“没有吗?”合欢提起裙摆,“你看看本公主的脚,到现在还是一双狗爪子!”
“……”桃夭不好意思地垂眸,“大不了三师兄下次来的时候,我叫他给你变回来就是。”
符道一术,若不实践,谁知道理论对不对?销恨山上除了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上仙,便只剩下一鬼一魔给她练手。
那一鬼,她不是不想祸害,奈何她修为浅薄,暂且祸害无能。那也就只剩下一个光荣的合欢了。
桃夭捏着手里将将写出来的符,怎么都舍不得浪费,于是乎,她看着合欢,寻思着,反正合欢已经够惨了,也不差更惨一点。
然,合欢怒吼:“等你家三师兄下次来?!你说说,他都多久没来了?上一次他走的时候,是怎么说的?他说以你目前的本事,便是一年半载不来看,也没什么关系!”
“咳。”桃夭被说得很尴尬。
她家三师兄不想来,她又不能逼着他来……
罢了,浪费就——不行,她的符,怎么能浪费?
“亦非,出来!”
被点名的亦非,骤然间出现在桃夭面前,只见他裹着一件单衣,薄衣半湿,只能勉强挡住重点部位的春光,一头青丝还挂着水,水将落下,便在半空结成冰晶。
好一幅出浴美人图。
亦非咬牙切齿:“桃夭,你——”
“对不住,我不知道你在沐浴。”刚道完歉,她便骤然间伸手,将虚空画成的符甩上亦非的脑门。
“——”
一团红色的火,突然烧着了亦非的青丝,火光灼灼,一夕间便将好好一个冷美人,烧成了一个秃子。
桃夭骇得倒退两步。
不是吧,她今天的符效果这么好?
眼看火势要往下蔓延,急得远处的合欢立刻冲上来:“亦非,本公主来救你!”
亦非快速后退:“公主,别过来。”
合欢双眼含泪,凄楚道:“不,本公主不能看着你死。”
亦非隐忍摇头:“若非要有人死,我情愿是自己。”
……
前面两人情意绵绵,生离死别,桃夭却看着手里的灵笔,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怎么又不对?那该死的定身咒,到底是怎么写得?!
晚归得上仙自云间,飘然落下,拂袖灭了亦非身上的火:“桃夭,你过来。”
桃夭垂首,乖乖上前,诚恳认错:“师尊,我错了……”
上仙叹:“符道三千,你除却定身符,已然全会了。”
“欸?”真的假的?她有这么天才吗?
上仙勾唇,浅笑道:“为师已经告诉芝兰,让他以后不必上山教你符道,自明日起,你可以学些别的。”
“可……我还是没学会定身咒……”她是一个有始有终的脾性,说好了要学定身咒,怎么能半途而废?
上仙看着一鬼一魔两双可怜兮兮的眼眸,到底硬下心肠:“桃夭,你有毅力,为师很欣慰,然,过犹不及,水满则溢,不必为了一道定身符,而叫满山不得安宁。”
于是,桃夭改学剑术。
她之所以答应,是以为学别的,会由上仙亲自教她。
毕竟,上仙除了不擅长符道,再无其他。
然,教她剑术的,却是比娘娘腔三师兄更无趣的,一板一眼的钢铁直男,四师兄。
就凭四师兄这张多看两眼就想谢的脸,她实在对学剑提不起多大的兴趣。
学剑第三年,销恨山的桃林里,桃夭和合欢在对战。她一阵毁天灭地的乱砍,砍得桃花纷纷坠落。
而作为她的对手,合欢却左闪右闪,躲避姿态之纯熟,绝对是令人称奇。
彼时,恰逢思女过甚的魔尊,悄悄来昆仑探望久不肯归魔族的幼女,他见合欢长进如此之迅速,立在桃花树下激动抹泪。
只听他感慨万千地对上仙言道:“景之上仙,昆仑果真是修行圣地,本王如此不服管教的女儿,到了你这里,都能脱胎换骨,上仙之能,委实叫本座叹服。”
上仙谦虚拱手:“谬赞。”
魔尊又欣赏了片刻,然后甚为自豪地对上仙言道:“当然,合欢能有此长进,也是她天资聪颖,骨骼清奇。
本座决定了,正式同意让合欢留在昆仑山上修行,以后便劳烦景之上仙,多多调教。”
“好。”
桃夭砍得有些累,想停下来休息一会儿,但合欢眨眨眼,示意她绝不能停。
魔尊是偷偷来看女,但公主消息灵通,早早知道魔尊要来,故而非要拉着她演这么一出此消彼长的大戏,来向久不见面的魔尊炫耀。
想着这几年合欢没少被她折腾,桃夭便勉强自己,继续给合欢做绿叶。
看得十二万分满意的魔尊,笑眯眯地问上仙:“与合欢对招的,可是景之上仙新收的女弟子?”
“嗯。”
魔尊伸手,难掩同情地拍了拍上仙肩膀:“景之上仙,你处处都比人强,唯独挑弟子的眼光有待提高。这偌大的昆仑境内,你挑谁不好,怎么挑了这么一个姿色——资质……平平无奇的女弟子?”
上仙无言,面色却冷了三分。
但魔尊只顾洋洋得意,半点不察:“景之上仙,可要换一个?”
上仙的脸色,又冷了两分。
“本座虽舍不得女儿,但若是景之上仙开口向本座讨要,本座便是舍不得,也会勉为其难地答应,让合欢拜入景之上仙你的门下。”
上仙拂袖,冷冷回答:“不必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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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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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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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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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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