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是锦衣卫,千万要小心,宁可跟丢,不要被发现。”
“喏。”
他回头拿了二十两银子,骆海山谢过,拿着银子匆匆而去。
出门之后,骆海山飞快消失在人群中,然后左拐右拐,不时往后看。
一刻钟后,来到一个后港,里面坐着一个乞丐,面前还有碗,等看到他来,赶紧起身。
“怎么样?云阳伯怎么说?”原来根本不止一个锦衣卫。
骆海山沉声道:“看他反应,心里应该还有陛下和朝廷。”
“但我们还是要小心,我之前都说了就我一个人,他还问我几个人?”
“如果确定你是一个人,他把你杀了,万里之外,谁也不知道伱来过。”另一个锦衣卫冷笑。
“所以咱们要小心,从现在开始,咱俩分开,别在一起,呐,这里十两银子,你拿好。”
“行。”另一个锦衣卫道:“他要敢动你,老子回到京师,让陛下杀他全家。”
两人又聊了几句,抱拳告别,分开两路而去。
与此同时,陈旭府上。
陈刚正盯着陈旭:“咱们现在怎么办?”
陈旭看着手中的密旨,又想想白天沐平山的话,真是左右为难。
干不干?要不要捅汉王屁鼓?去打云南?
陈旭来回在屋里踱步,脑子里飞快想着这事的可能性,成功性,失败性。
他脑子比孙小老强一百倍,孙小老以为随便鼓动下人心,就能干大事。
陈旭想的可多了。
就算杀了沐平山和孙博,军中不知还有多少汉王亲信,陈旭记的很清楚,十五万大军被沐晟派进来的前几天,汉王当时说了算,陆续往里面换了很多大将。
因为当时有一百多名各级将领,被调回国内,汉王等于换了一百多人,像孙博就是那个时候换进来的。
陈旭当时也没想到汉王要反,所以没关注这些人。
接着汉王回云南,沐晟主持交趾军务,又陆续换了一批将领。
前前后后,这十五万大军里,百户以上的将领,最少被换了两百人。
吗的,百户以上一共才多少人啊。
陈旭估计着吴哥十五万明军中,百户以上,约有一千二左右。
也就是汉王和沐晟前后换了六分之一。
然后汉王和沐晟相续提拔了一批新的百户以上,都是以前的总旗,小旗。xǐυmь.℃òm
从打占城到打吴哥,汉王和沐晟都在不停提拔和更换军将。
这么算算,可能百户以上,最少五分之一都能算是汉王的人。
好吧,就算能成功挟持大军,往占城和交趾方向回去。
那边现在都是汉王兵马驻守,难不成明军打明军?
还有,交趾和占城的船如果不支持他们,他们走陆路会很艰难,还得抢一批船才行。
沐晟在交趾最少有六七万兵马,过了这么久,肯定全是姓汉的了。
想打向云南,控制全军可不容易啊。
“这事真不好办。”陈旭长叹摇头:“难,难,太难了。”
“吴哥王朝的主力现在在哪?”陈旭突然问陈刚。
“他们都退向吴哥通(首都),应该是想集全国主力,死守都城。”陈刚道。
陈旭想想位置,吴哥通距离这边还比较远,如果明军内部起了动乱,要尽快平息,万一被吴哥人找到机会,就怕十五万大军尽没在这里。
“首先这里不能乱,时间不能长,不然会被吴哥人趁火打劫。”陈旭道。
陈刚则道:“就怕孙小老自作主张,有勇无谋坏大事。”
“陛下密旨到了,我们得做两手准备。”
陈刚听到两手准备,眼睛微亮。
“明天会操后,你把咱们自己兄弟们,百户以上,都叫过来。”
陈刚点头,陈旭明天要召集心腹,百户以上的人议事。
干不干这件事,陈旭可能还要看大伙的意见,不能独断专行,因为没有底下兵将支持,他这个统兵大将,手上也只有两百多亲兵,加上陈刚的人马,也不到五百之数。
陈旭在做两手准备,两边下注。
沐平山府上的院子里,堆满着一箱箱的珍宝。
沐平山正在从其中一个箱子里拿出一件珍宝放置手上观看,据说是这是吴哥王宫珍宝之一,是件玉佛像,但沐平山也看不出有什么不同。
看了片刻之后,便道:“这箱送到云南汉王府。”
“喏”边上有人马上答应。
“这箱送到西平侯府。”
“这箱送到我府上。”
底下喏个不停,原来这里是他私劫的好东西,当然,他不但自己贪,还知道给汉王和西平侯送。
但这里没有金银之物,因为沐平山知道,汉王前方打仗,除了粮食,就是需要金银铜钱。
院子里站着好几个人,周顺也在。
周顺做为带路党,现在是汉王任命,吴哥府(汉王设吴哥府)知府。
“周知府,有两箱已经送到你家里去了,稍侯自己查看。”
“不敢不敢,为王师效力,也是周某的荣幸。”周顺原本对钱财也不是很看重,但,没人在意钱多是不是。
只不过他一个读书人,突然变身知府,还拥有大批财宣,感觉有点不真实。
但他知道,这一切,都是汉王给的。
“秋税收的如何?”沐平山这时拿着一件宝物细看,一边看一边问。
“吴哥水利发达,粮产较高,吴哥府今年秋税可收五十万石。”
吴哥府面积比较大,占了吴哥王朝十分之一国土,人口也不少,按汉王三成的重税,今年有望秋粮收五十万石。
但这不代表吴哥全年能收五百万,因为汉王占据的是人口最密集,粮田较多的一块,另一块在吴哥新都城附近。
这边一年可以种两季甚至三季稻,夏粮产量更是远远超过大明。
关键是,以前大伙帮吴哥王朝在种,土地不是自己的,还要交重租,百姓们也不上心。
现在土地被汉王分给自己,种的是自己的,所以产量也上来。
明年如果没有战事,产量只会更高。
周顺又道:“首批十万石,应该明天出港,先送到交趾海防。”
“好,周知府,办的不错。”
“这是小民-——下官应该做的。”他还有点没适应自己现在的官位。
沐平山又和周顺说了几句话,主要是粮食非常重要,银子和铜钱也要按时往交趾送。
别要抓紧时间开发当地的矿产,可由明军帮忙,招募当地吴哥人。
两人正在交流,外面突然有亲兵过来:“孙副将上门求见。”
“快请到前厅。”沐平山赶紧往前厅去。
这十五万人的主将是陈旭,沐平山是副将,算是二把手。
原本明军会设左副将,右副将,这次只有沐平山一个副将,专门突出他的地位,同时沐平山兼领中军。
孙博是中军左副将,算是他副手。
孙博父亲孙霖和瞿能当时从云南攻打四川,所以明显算是汉王心腹。
沐平山更知道,这十五万军中,汉王的人可不少。
沐平山匆匆来到前厅,看着孙博带着两个人在哪。
孙博还比较年轻,才二十出头,但常年在军中磨练,看起来比较沉稳。
“拜见沐将军。”
孙博率先拜见他,又向他介绍。
一个是千户沙老九,一个是千户白福。
两人都是汉王亲兵出身,还学过识字。
白福和沙老九几乎异口同声:“有人想造反。”
“啊。”沐平山大为震惊。
原来白福他们进入这支大军时,汉王曾把他们招去,令他们到军中后,谦逊低调,不要以汉王府亲兵出身为傲,多结交中下层军官,善待军士,如有必要,争取联姻。
汉王说,谁在能联姻成功一个,到时本王都有重礼祝福。
沐平山听的一愣一愣,心想汉王在云南就到处联姻,没想到在这里也用这招,——哎,不知说什么好。
白福和千户王侠儿交好,在交趾时就并肩做战过,这王侠儿是王福保的同村老乡,更是王福保的心腹。
到了吴哥后,两人经常私下喝酒,有次喝酒,打听到王侠儿有个妹妹,白福就提出联姻,王侠儿一口答应,兴奋无比。
因为王侠儿也知道,白福是汉王亲兵出身,当然,哪时王侠儿也不知道汉王反了。
沐平山嘴角微抽,心想,汉王这招联姻真是,无往不利啊。
没多久军中有传汉王反了的消息,但大伙私下都不敢谈,都当不知道。
白福旁敲倾击,发现王侠儿对自己态度没变,好像还更热情了,就知道这联姻还是有作用的。
今天王侠儿被作为王福保心腹,叫过去商议私事,王侠儿回去考虑一番后,决定弃暗投明。
“明天他们在会操后,要带兵突袭将军,先杀将军和孙将军,再逼迫陈旭。”最后白福道。
“特娘的。”沐平山怒骂:“这些狗东西,汉王对他们这么好,居然想反汉王?”
沙老九也道。他约了陈旭一个心腹今晚喝酒,但被推辞了,应该陈旭那边也有动作。
本来这件事也没什么,但沙老九驻守的是吴哥城军械库和工匠所,明军正在这边召集当地工匠,在造炮。
今天有陈旭的人刚刚过去观看,打听造炮进度。
以前陈旭从来不管这事,都由沐平山负责,沙老九感觉到有异,所以向孙博说了下,正好遇到白福前来报信。
沐平山听完沉默了会:“陈旭这人好对付,他是聪明人,轻易不会下注,先好好教训孙老小他们。”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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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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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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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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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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