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对于王猛来说总是充满了斗志,新的一天开始了,接下来的一个月将是决定胜负的一个月!
几乎是从床上弹起来的王猛,以飞快的速度洗刷完毕。
第一次冲击圣堂雷光分堂的测试以失败而告终,但是这丝毫没有挫伤王猛的斗志。
圣堂,是每个修行者的圣地,毫无疑问,在圣堂学习修行,是其他任何地方都无法比的,雷光城地区属于灵气无比旺盛的地方,所以这里非常幸运的有圣堂分堂,每年招生的时候也必然是人山人海,初选中,王猛意料之内的败北。
修行的先决条件是拥有命痕,命痕是一个修行者的根,元气的滋养之下,一部分人会自然产生的天赐能力,拥有命痕是吸收使用元力的基础,无论是战斗,还是制作道具,又或是阵法,都以命痕为刻,元力为输出,当然还要配合上正确的方法。
雷光城元气不错,土生土长的王猛现在处于命痕级二层,也就是说拥有两道命痕,命痕越多,储存元力越多,使用方式也就越多样,自然也就更强。
在没有功法的情况下,十六岁拥有天然命痕二层,也说得过去,如果去加一个小门小派会很不错,但要进圣堂就有很高难度了,奈何王猛一门心思想进圣堂。
到了初试的时候才发现天才满地滚,而王猛要进入的剑宗,又是最热门的,要么是天然命痕五层以上,要么就是有特殊天赋或者相当的门派关系,初选的时候,最小的有十岁就加入剑宗的,某修行世家的传人,天然命痕六层,信心差点的当真能被打击得一蹶不振。
这种情况被刷下来也是正常,好在王猛很执着,有一颗大心脏,见识了各色各样的年轻人之后,反而更坚定了他进入圣堂的信心,要做就做到最好,如果不能进入圣堂,他的人生基本上就要进入碌碌无为混吃等死的日子。
他是谁?
王猛!猛男!一个注定要扬名立万,要把名字刻在圣堂功勋堂中的大人物!
现实的情况是负责选拔的长老会给这些淘汰者中有点特点的人多一次的机会,一个入门功法,修行时间为一个月,一个月之后根据效果从中选拔优秀者,这是最后一次机会,如果这次不成,只能三年之后再参加选拔,那个时候王猛就是十九岁了,姥姥不亲舅舅不爱,那个时候要叫一群十多岁小孩子师兄师姐,王猛浑身发毛。
毫无疑问,王猛决定背水一战。
王猛慎重地拿出一个镜子一样的东西,护心镜,只要拥有命痕就可以使用的低级道具,有一定防御力,不过一看就知道是便宜货。
王猛认真地望着这镜子,这是他花了五十个大洋从地摊上淘来的宝贝,功能只有一个,相当相当的神奇。
“镜子,镜子,这个世界上最有天赋的修行者是谁?”王猛严肃地问道。xǐυmь.℃òm
护心镜泛起一层毫光,一个清脆动听的声音响起:“王猛,毫无疑问,是王猛!”
王猛同学裂开大嘴,重复道:“王猛,毫无疑问是王猛!”
这就是王猛掏光了自己所有私房钱加上外债十块买来的宝贝。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开始冲刺!
王猛的家住在雷光城外,父母都是农民,诚恳勤劳地过着每一天,对于儿子竟然拥有修行者的命痕也很高兴,但并没有十分的兴奋,父母只想王猛健健康康开开心心地活着,做自己想做的事儿,幸福才是最重要的,拥有得多,并不一定幸福,但他们支持王猛。
王猛的性格跟父母很不同,内心像是有一团火,从小就不安分,打架斗殴是家常便饭,人生不在长短,但一定要轰轰烈烈,进入圣堂,找到更大的舞台就是他的幸福。
背着特训工具的王猛来到了离家不远的后山开始了“闭关”,这里有他专属的修行洞府……其实就是个坑洞,啥都没有,这是发现自己产生命痕之后,王猛自己找的,修行嘛,总要有个像模像样的地盘。
用王猛的话来说,修行靠的是灵性,是感觉。
培元功,顾名思义,固本培元,是低级修行者的入门功法,修行固然可以得到超越凡人的力量,同样也非常危险。
修行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提高命痕的层次,熟练命痕的使用方法,也就是命痕越多越好,尤其是十层以后,每多一层,命痕的组合也就几何数的增长,可以使用的力量也就更复杂更强大。
但是修炼方法不当,随意组合也容易走火入魔,结果也是相当凄惨,轻则成为废人,重则送命。
当然王猛完全不用担心这个,只有两道命痕,想组合也组合不出来,五层以下的修行方式非常枯燥,乏味,所谓培元功,就是反复使用命痕使用元力做最简单的攻击,也是打基础。
但是对于王猛来说,这无疑是一本秘籍,这是他第一次接触到元力的正确使用方法。
没有想象中那么复杂,王猛几乎一看就会,其实就告诉修行者,如何使用元力罢了,命痕两层,也就是能增强力气。
反复看了五遍,又思索了一会儿,王猛就开始了执着的训练,既然要做,那就认真的做。
王猛同学的方法很简单很直接,甚至有点粗暴,就是对着石壁打拳,每一拳用上元力,一拳接一拳轰着,直到元力耗尽,根据培元功的说法,不断的消耗产生,再消耗再产生的过程,可以巩固命痕,同时也又可能诞生新的命痕。
如果有三条命痕,就可以形成最简单的法术,一想到这里王猛浑身都发热了,拳头也不觉得疼了。
雷光城郊区的某处,每天都会响起咚咚的闷响,只是在这样人迹罕至的地方,谁会在意呢?
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对某些人来说绝对够枯燥,也够煎熬。
张小江简直无法相信眼前的人就是自己的哥们儿王猛。
小胖子张了张嘴,“靠,猛哥你都快成野人了,这发型真霸气,怎么样,怎么样,有没有进步?”
王猛让他在这个时候叫他出关,为了心无旁骛,王猛除了食物什么都不带。
王猛摸了摸凌乱的头发,无奈地摇摇头,“还是二层,张小胖,是不是我天赋真的不行?”
到了最后几天,王猛自己也有点焦躁,但是他还是强压着忐忑,坚持不懈地训练,想要成功就一定要有自信。
张小江看着布满血迹坑坑洼洼的墙壁,再看王猛的手,胖子的肉也忍不住抖了一下,“没必要这么摧残自己啊,一世人两兄弟,哥们儿罩你,谁敢欺负你,我射掉他的***!”
砰~~
张小胖的脑门上挨了一击响亮的板栗,“滚,靠你小子我还混个毛,走吧,不管怎么样,老子出关了,就算今年进不了圣堂,三年后老子再来,年纪大点的天才也是天才!”
张小胖立刻竖起大拇指,“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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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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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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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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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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