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山野诡闻笔记吴重>第16章 赵宅
  什么是鬼请客?

  顾名思义,也就是鬼请你去它家里做客!

  传说某些陈年老鬼,在一片坟地里盘踞的时间长了,又没有去地府投胎。就会把自己当成那片坟地的主人。

  等到它认为的喜庆日子,就会派出手下的鬼物,去找一些“客人”回去参加酒宴。

  一般来说,鬼自然是不会请活人去。

  请的都是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狐狸啊、野狗啊、癞蛤蟆啊、蛇啊、老鼠啊……之类的。

  但也有例外!

  一般这种情况,就会有轿子、滑竿之类的东西莫名其妙地荒郊野外出现。

  所以乡下人半夜赶路,最怕遇到突然出现这类的东西。

  但我们这一片,已经很多年没有闹出类似的邪门儿传闻了。大家都差不多忘了这个诡异而恐怖的传说。

  如果不是今天我真遇上了这处处拦路的红轿子,如果不是恰好我外公曾经跟我说过这个故事,我也不会知道……

  但知道了也没有什么屁用啊,反而更害怕了。

  我看着前方的红轿子,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而且明明越来越接近黎明,但感觉四周却越来越暗淡,轻薄的雾气也开始变得厚重了起来。

  视线被遮挡,前面稍微远点的路都看不见了。

  “糟了!今天怕是麻烦了。”

  我暗道不好。

  不过这些年跟着秦姨,也还是稍微了解到一点儿东西。

  赶紧咬破中指,把血涂抹在眉心正中,涂抹成一道竖线。如此一来,就能够更清楚地看到邪祟之物。

  不会被它们的障眼法蒙蔽得那么厉害。

  果然,在我眼里看去,四周刚涌起的浓雾又消散了。只剩下正常的自然轻雾,对视线的遮挡不算严重。

  “既然这鬼轿子硬要堵我的路,那我就饶小路走,我就不信了!”

  想到这,我直接拐弯,上了这土路旁边的狭窄田埂。

  把背着的老鸭子和鸡蛋都藏在一处草丛里,打算等白天再来取——现在是小命重要,也顾不得这些身外之物了。

  然后就沿着田埂飞快地往右边走,从那里有一片小树林,可以饶近路回村子里!

  即将走进小树林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

  那轿子还停在山坳路口,在雾气里显出阴森诡异的气氛。

  “跑!”

  没有了背篼和竹筐,一身轻松,跑起来速度更快。

  但我心里突然冒出来一个让自己冷汗直冒的念头:这邪门儿的轿子,该不会出现在树林里吧!

  然后就发现,这人一倒霉的时候,真是喝凉水都会塞牙。对害怕的事情,也是想啥来啥。

  当我跑到小树林深处,大概跑了回家的一半距离时,那刷着红漆的轿子又出现了!

  就放在前方的树林空地上,散发着阵阵阴森气息。

  更让人觉得头皮发麻的是,这次那红轿子的门帘竟然还是打开的!

  借着从树木枝丫间疏漏下来的月光,还能看到轿子露出里面黑色的座凳……

  此时,冷风吹过。

  我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这可恶的鬼轿子,还真是阴魂不散啊。

  我还想再跑,但这时候,却突然听到了身后的树林响起了脚步声。

  像是有人在走路,踩踏在枯枝腐叶上,发出一阵阵清脆的嘎吱嘎吱的声音。

  “有人来了!”

  我心头一喜。

  因为鬼物本来就是虚无缥缈的,走路自然是轻飘飘,没有声音的。

  现在有脚步声,说明来的肯定是人啊!

  只要有哪怕一个人来和我一起,那种恐惧感立刻就会消除一大半。再加上我本身胆子就比较大,到时候就完全不必害怕这轿子了。

  但当我回过头,借着月光一看。

  顿时就心凉了半截!

  因为来的确实不是鬼物,但……却是四个看上去脏兮兮的纸人!

  这纸人明显是放在坟前供死人的东西,都是纸糊的黑色大头蛤蟆鞋,身上的衣服有的白、有的绿,脸都是白纸做的。在月光下惨白惨白,只是两团腮红,在幽暗的夜色中十分的突兀和诡异。

  四个纸人走路的姿势僵硬,但速度却不慢。

  我就这么一愣神的工夫,就到了面前。

  “妈耶!老子跟你们拼了!”

  我蹲下身就想捡石头,却突然发现自己软绵绵的,竟然动弹不得。眼皮也昏昏沉沉的,竟然身子一软,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当时我心里最后一个念头就是:不是说好羽子的八字和命格特殊,对邪祟的迷魂术抵抗力强吗?

  咋这么不堪一击呢。

  等我迷迷糊糊恢复意识的时候,睁开眼睛,却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床上。

  啥情况?我不能是被四个诡异的纸人迷晕了吗?

  我立刻就清醒了。wWW.ΧìǔΜЬ.CǒΜ

  嗖的一下,从床上坐起来。

  就发现这是在一个古色古香的大房间里,看起来还挺豪华的。

  我睡的床很大,四个角上还有实木柱子,上面挂着蚊帐一样的东西……显然是大户人家的感觉。

  “奇怪了,我是被路过的人救了吗?但这是哪儿哦。我咋不晓得,我们村子附近,还有这么有钱的人家呢。”

  我心里默默嘀咕着,小心翼翼地准备下床。

  脚刚落地,穿好鞋。

  嘎吱一声,门开了。

  一个穿着粗布对襟衣服的少年走了进来——看上去,年纪应该和我差不多,但没我高和显得成熟。

  他脸色很白,手里端着一个黄铜脸盆,里面盛着水。胳膊上还挂着一条毛巾。

  “客人,您醒了?”

  他笑着说到。

  我心里的疑惑越来越浓,眼神戒备地看着他:“这是哪儿?你又是什么人?”

  少年把脸盆放下,把毛巾放进水里,回答我:“这里是赵宅。家里的管家路过树林子,见你昏迷着躺在地上,把你顺便带回来了。至于我,我是赵宅的下人。”

  原来如此!

  我点点头,只是觉得奇怪,这都啥年代了?还有下人?

  而且看这人身上穿的衣服样式,就和我在村里最有钱的、开小卖部的刘大头家里用电视剧看的《上海滩》里的那些人一样。

  下个月我就上初中了,当然晓得,《上海滩》演的是民国时代。是旧社会,距离现在,有好七八十年了!

  咋还有人在穿那时候的衣服呢?

  我扭头看看窗外,黑沉沉的,天居然还没亮。

  那看来我没昏迷多久啊。

  “兄弟伙,多谢你了。不过我想回家了,就不在这儿打扰你们屋头的大人了。等回家之后,天亮了我再带着爸妈来感谢你们。”

  说着,我就从这个穿上海滩那个时代粗布衣服的人身边绕开,快步朝房门方向走过去。

  其实我也不笨!

  不可能没觉察出一点不对劲儿,但我心里不敢去细想。只盼望着赶紧离开这儿,赶紧回家。

  但我没想到的是,本来是开着的门,我走到那的时候却突然自动“砰”的一声关上了。吓我一跳。

  再回头,这自称赵宅下人的少年,脸上的笑容也已经消失了,眼神也变得冷冰冰的。直勾勾地盯着我,嘴角还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嘲笑。

  “来都来了,这么着急走干啥子嘛?今天是我们家老爷的寿辰,有很多人都来做客。很热闹的。既然你刚好也来了,参加完宴席再走嘛。”

  他一字一句地说,声音好像寒冰,还透着一种不容置疑。

  我没做声。

  缩在衣袖里的手,却已经紧紧地握成了拳头。同时身体也在微微的发抖。

  我之所以不开口说话,也是怕一张嘴,牙齿就上下磕碰发出声音。

  因为就在这个时候,我才终于看清楚,这个人的脚上,穿的竟然是黑色的大头蛤蟆鞋!也就是俗称的寿鞋。

  是只有死人躺在棺材里下葬的时候,才会穿的!

  我已经明白了。

  其实,我已经被“鬼请客”了!

  现在,我就是在一座鬼宅里面啊!

  眼前这个肤色苍白、表情阴森的赵宅下人,绝对也不可能是活人!

  我再早熟、早慧,胆子再大。

  这个时候,也是慌得手足无措,六神无主了。

  要知道,不管是之前的送水煞入百骨塔、斗黄皮子精。神秘厉害的秦姨,都在我旁边啊。

  其实真正做事的,是她。

  我就是打个下手而已。

  但这个时候,秦姨不在。我第一次,独自面对这些邪祟鬼物。

  而且可能还不是眼前一个,是一窝!

  这所谓的赵宅,绝对就是一座鬼宅。

  “妈耶!我这是简直倒了血霉了哦。想为家里减轻点负担,第一次自己去镇上赶场,就遇到鬼请客这种邪门事儿。”

  我想哭。

  但我牢记秦姨的叮嘱——绝对不能露出胆怯的样子,不然才是真的完了。

  所以虽然怕的要死,我还是点点头,努力让自己声音不发颤地说出两个字。

  “要的。”

  听我这么说,那下人的死人脸上才又恢复了笑容。

  “那客人你先洗把脸,马上我家老爷的寿宴就开始了。”

  说完,他就退了出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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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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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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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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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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