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狗子有骨气!今晚来带你认识认识我在镇上的朋友。”
朱聪立刻吐着舌头、摇着尾巴,谄媚地汪汪两声。
“好的吴哥,我确实也该正式拜个码头了嘛,嘿嘿。”
好狗子,是个混江湖的!
这时候,小圆的声音在我脑海中响起。
“吴小子在哪儿干什么呢?”
“我在两河镇土地庙这块儿,处理了一点事。你不是跟小月一块儿去白姑娘和灰灰在落蛟坡的家里了吗?”
“嗯,他们还在洞里聊天呢,爷觉得有些无聊,还是来找你吧。土地庙是吧?爷一两分钟之后就到。”
“行,你来吧。”
我结束了和这傻鸟的对话,在朱聪的带领下,稍微在它的这座土地庙里转悠了一下。
庙本身不算大,就一间几十平米的屋子,然后前后各一个百来平的院子。但在“土地庙”里面,算是规模非常可观的了。
毕竟,大部分乡野山村的土地庙,也就是一座小神龛而已。
从落蛟坡到土地庙距离不算远,小圆很快就飞了过来,直接从天而降,落在我的肩膀上。
哈士奇一惊,然后谄媚笑着奉承道。
“呀!吴哥这是您养的鸡妖啊?不愧是道门真修高人,品味独特,不走寻常路!很不错,这鸡妖养得真好,又肥又大。还会飞呢。”
我:“……”
要遭!
果然,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小圆立刻炸毛。
“你大爷的!哪里来的蠢狗?还是一只北山狼犬啊?你眼睛被狗吃了吗!居然把你英明神武玉树临风潇洒到爆炸的雄鹰爷爷,认成了鸡?看爷不把你的狗头打爆。”
傻胖鸟骂骂咧咧的,直接从我肩膀飞了起来,同时估计已经施展了个什么有禁锢效果的妖术。
所以可怜的朱聪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就僵在原地了,只有一双狗眼在惊恐的转动。
啪啪啪!
啪啪啪!
小圆左右开弓,一边翅膀对着朱聪的脑袋拍了三下,这才收拢翅膀直接站在了它的后背上。
解除了法术。
朱聪立刻惊恐地看向我,一脸求助的模样。
我有些无奈。
“咳咳,狗子别慌。这是我的家仙,它叫小圆。是长白山的玉爪海东青一族,说起来,你俩还算是老乡呢!”
“玉爪海东青!我也曾有幸见过一位玉爪一族的强者。但没想到,会长得这么,这么的……”
朱聪不敢说下去。
我估摸着,大概就是“肥美”之类的词吧。
小圆站在哈士奇背上,两只翅膀跟人手一样抱在胸前,哼唧着说。
“北山狼犬啊?这可是出了名的蠢狗。虽然身强体健,但智商一向比较低。所以【成妖率】在东北群兽里算是很低的那种。”
朱聪似乎想要反驳,但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或者说它怕再次被小圆这傻鸟欺负,只能嘿嘿讪笑两下。
“好了傻鸟,你别欺负狗子了。人家好歹是两河镇的土地公,勾连了地脉,接受了香火,算是正神了。这年头,还能走【神明】修行之旅的不多了。”
小圆哼了一声。
“这有啥?爷以前的时候,揍过的正神多得很。乡镇土地公之类的小神,都没资格被爷揍呢。”
呃……
如果是以【风雪之王】苍玄的角度来说,倒也有道理。
总之,可怜的“两河镇土地”被我揍了一顿之后,现在又被小圆欺负了。
我看它可怜兮兮的有些不忍,就打算待会儿回棺材铺之后,让老曹给它点几根高级一点的【固魂香】试试。
也不能看狗子老实,就一直欺负啊!
……
当天晚上,朱聪在棺材铺里和大家见了个面,算是认识了。
“这杯我干了,大家随意!”
狗子用前爪端着酒杯,直接一口闷了一杯白酒——当然喝的不是真实的酒水,而是吸收其中的“酒气”。它毕竟是魂魄灵体。
阴魂进食的方式,主要就是其中的“气”。
比如你家里冬天的饭菜如果剩下没吃,放在桌上,几个小时就莫名其妙的馊了。那肯定是有鬼进家里“吃”菜了。如果是摆在桌上的高度白酒,突然就没了味道,喝起来跟喝白开水一样,那肯定是已经被鬼给喝过了,其中的“酒气”已经没了!
家里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就需要万分小心,以免被阴魂伤害。
狗子喝得很高兴,后来喝醉了,拉着小圆、王虎,一起去棺材铺二楼的露天阳台上对着月亮嗷嗷叫!
算是宾主尽欢。
第二天清晨。
滴滴滴,滴滴!
我手机突然响了,将我从睡梦中唤醒,退出了“睡功”的状态。
一看屏幕上的来电显示。
居然是沈如风?
我除夕夜和大年初一的时候,也给他发短信拜过年,还在秀星公司的群里面抢过他发的红包呢!
没错,作为“上面”直属的机构,早在2006年就已经有抢红包的功能了。十几年之后,才通过“上面”的许可,借助某公司推广到民间。
这也正常。
很多技术,朝廷内部或者军方会比民用的早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时间!
我接起电话。
“老沈,怎么一大早给我打电话呢?是有什么急事吗?”
我本来是开玩笑说的,但电话那头沈如风的语气却有些凝重。
“是的小吴,确实是有些急事。需要你赶紧来渝城公司里一趟,大家商量一下目前的情况。”琇書蛧
嗯?
我微微一怔,也收起了嬉笑的语气,正色道。
“好,那我马上赶过来。现在出发的话,中午应该能到。大概什么事?我心里先有个谱。”
“说来话长……但具体的情况已经先发在聊天群里了,你在路上可以看看。”
“那行,老沈你先忙。我准备出发!”
于是,挂了电话,我赶紧起床穿衣服。
沈如风本来就是个懒散悠闲的性子,没啥事儿的时候就是个爱喝可乐、爱玩游戏的老肥宅。
能让他大清早的给我直接打电话,肯定是重要的大事!
还好,反正年也差不多过完了。
我本来也打算这两天就去渝城了,那边还有一些朋友也得聚聚,现在只不过是提前了一点……
“傻胖鸟,醒醒!”
我把小圆从被窝里拎起来,这傻鸟浑身酒气、搂着一个粉色的抱枕睡得正香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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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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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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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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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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