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曹也拍了拍我的手,很是高兴。
我们一直喝到半夜两三点钟,大家才醉醺醺的准备睡觉。
反正都是一群大男人嘛,也没那么多讲究的……
直接往地上一趟,和衣而眠就行。
不过袁飞一边醉醺醺地四处张望,一边选了一口棺材爬进去,边往里面爬还边一脸得意地说。
“你们这些家伙,真是粗鲁。看看我!多讲究?我就睡棺材,不睡地板。”
我:“……”
我说:“敢情你睡棺材还是个讲究人呐袁飞叔!后院和楼上都明明有床的啊。”
大家都哈哈笑起来。
当然,这也就是在修行者的圈子里大家觉得好笑。普通人的话,这是特别犯忌讳,而且也会非常恐惧的吧……
回到两河镇,总是让我有一种非常亲切和舒服的感觉。
虽然这些曾经的朋友们,其实在修为境界上已经远远不如我了。我也看到了外面更大、更广阔的灵异修行世界,在修行之路上也走得更远……
但每次回到这里,和他们厮混在一起,都让我很开心。
并不会因为自身的变化,而与曾经的故人疏远!
这就像是普通人里面,如果一个人变成了很有钱的富豪,但却看不起以前关系亲密的朋友——那么这个人的人品一定有严重的问题。
……
重新住在老曹棺材铺里的日子,非常轻松和悠闲。
大多数时候,都在棺材铺里和老曹、王虎聊聊天,或者在镇上到处溜达溜达,一天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
当然,王大春这家伙总是带着曾金时不时地来找我,让我去他家里连坐开黑玩dota……说他家电脑配置比网吧都好!
王大春这家伙从小就长得高大魁梧,高中三年更是和吃了啥催化剂一样,疯狂长个。现在十九岁,身高已经有一米九三了!
这在我们那个年代的南方人里面,属于非常高的个头了。
而且他还不是那种瘦竹竿,是非常魁梧,一身的腱子肉。
再加上这家伙从小就有那种拽拽的“痞子气”在身上。
属于出了门别人看到他,都得躲着走。
所以我就故意开玩笑,说。
“大春,你要不是当初认识了我,在我的“指引”下变成了好学生。现在怕是已经成了某个黑帮的老大了吧?”
王大春挠挠头,一脸无辜的模样。
“老大,你就别损我了吧?我可是高考之前的几次全市统一模拟考试,都上了一本线的人。如果发挥不出问题,正经的重点大学生!哪里像是黑社会?”
主要是他穿着黑色背心,挠头的时候,粗大健硕的胳膊上肌肉还一鼓一鼓的……普通人见了估计腿都发软吧!
我和曾金都哈哈大笑。
不过我们三个男生的“私下”聚会,有时候如果被姚楠发现了,那事情就麻烦了。
这个功夫入了暗劲、并且已经巩固下来的“暴力女”会到了王大春家里后,直接冲进屋来,怒气冲冲地质问我为什么聚会不叫她?还是不是初中一起长大的好朋友?
每当这个时候,我和王大春、曾金的“塑料兄弟情”自然是暴露无遗,开始纷纷甩锅——都拼命指责说是另外两个人的主意!
但结果万万都是,姚楠只相信我的话……
把王大春和曾金给狠狠揍一顿!倒在地板或者沙发上“哎哟哎呦”的叫唤哼唧好半天。
可别看王大春一米九几的肌肉壮汉,在内家拳法暗劲有成的姚楠面前,还是不够看的!
除非他也能够开始学习内家武功。
如此一来,因为依靠先天的身体优势,王大春即使在明劲阶段,就能轻松击败暗劲高手。
可惜的是……王大春没有学习内家武功的根骨啊!m.χIùmЬ.CǒM
这玩意儿,就跟修行者的法术修炼“天赋”一样,与生俱来。
有就有,没有就没有!
虽然“习武天赋”可能没有“法术天赋”那么明显的看出来,但当初师父是见过他们仨的——所以师父说没有,那必然是没有的。
不过王大春没法踏入真正的武学层次,不能懂“劲儿”的奥妙,但练习一下内家拳法的招式的动作。靠着身体优势和外形威慑,一人打十几个普通人还是非常轻松的……
住在两河镇放松的第七天。
老曹说,来活儿了!
是镇子南边儿的梨树沟村,有个年轻人因为晚上走夜路从隔壁村回家。走到离家不远的地方手电筒没电了,他也没太在意,觉得就几分钟的路程了。
结果却不小心掉进小河里淹死了!
家里人自然悲痛欲绝,但人死要是出殡的,就找到了大牛他们来安排——毕竟他们四个在这一带非常有名。
“老曹,我觉得这事儿有点邪乎啊。晚上走夜路,掉进河里淹死……恐怕不是普通的意外。说不定这趟会不太平。咱们还接这活儿吗?你拿个主意!”
大牛还是显得非常谨慎。
但老曹磕了磕手里的旱烟袋,哈哈大笑着。
“大牛啊大牛,你谨慎是好事儿。但现在你忘了,咱们小吴是什么水平了吗?就算是尸煞,只要不是那种极其厉害甚至最顶尖的。他一个人都能轻松消灭。还怕什么出活儿邪门的?”
呃……
大牛一愣,然后一拍脑门。
“说的对啊!有吴小哥在,啥邪门儿东西能闹啊?”
说完他看着我憨厚地笑。
“吴小哥,主要是你实力进步的速度太快,这些年又不在两河镇。我这脑子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
我笑着点点头。
说实话,现在一般这种乡间的抬棺出殡,我已经没有任何的顾忌了。
大牛是担心,那年轻人的死不是意外,而是有水鬼作祟,找替身呢!
所以恐怕会在抬棺的过程中,突然尸变,或者招惹上鬼祟什么的……
但以我现在我的修为实力,就算是当初直接变成“水厉煞”的王飞来了,也不是我的对手了!
确实是没什么好怕的。
基本上和老曹他们出去抬棺,就当是怀念一下在两河镇住的那三年日子了——毕竟那时候出去抬棺,还是有一定危险的。
二狗也搓着手,嘿嘿直笑。
“挺好,有吴小哥保驾护航,那这笔钱我们就赚的毫无风险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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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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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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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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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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