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鸟爷会一种妖气缠绕之术,也就是在战斗中不断将爷的妖气附着在敌人身上。只要他们没有觉察,就能够残留下来。很显然,这个詹姆士刚才只顾着逃命,并未觉察。”
我心头一喜。
“也就是说,死胖鸟现在能感觉到那外国猛鬼的位置?”
“嗯哼!叫我啥?”
“哦哦,鸟爷!您现在能感应到?”
“当然!”
小圆得意地挺了挺胖肚子,说。
“那外国佬总是从江水里冒出来,让人误以为他的鬼巢在江底。其实,他会沿着江水顺流而下。”
我高兴地一拍手。
“好!那我们追……对了。沿着滨江路开车会更方便。走,回老牛的车上。飙车追!我不信这鬼祟在水里能比汽车快?”
“好嘞吴小哥!看我开车的车技,我可是妥妥的老司机。”
牛毕拍着胸膛。
于是,我和他跟牛德恒上车,小圆则是飞行在空中追踪。同时和我保持意念遥感联系……
很快,车就开到了长江大桥附近。
“吴小子,开车过桥!那外国佬朝着七星岗的方向去了。”
“好的死胖……好的爷!”
我答应一声,立刻让牛毕左转,驶上了长江大桥。跨过长江,从南岸来到了渝中区这边。
2003年的渝城,虽然已经比较繁华,但和现在还是没法比。
车过桥之后,跟着小圆指的路线,牛毕把车开到了一座大铁门前。
“好了,可以停车了。”
小圆告诉我们,扑腾着翅膀从夜空中降落下来。
我抬头一看。
在昏黄的路灯光照耀之下,铁门最上方有【枇杷山公园】几个暗红色的大字。
显得有些阴森。
小圆站在我肩膀上,得意洋洋地双翅叉腰。
“怎么样吴小子?爷厉害吧!那外国佬鬼的老巢,肯定就在这公园里面。”
牛毕微微皱眉。
“吴小哥,我刚才随意看了一下,其实这枇杷山公园的风水格局确实还挺好的……”m.χIùmЬ.CǒM
我点点头。
“根据传闻,九十几年之前清朝末期时,这詹姆士被大火烧死,满清朝廷为了不引发外国列强纠纷,以王侯之礼偷偷埋葬。既然如此,必定会选一个风水好的地方。”
“这枇杷树公园蟠龙卧虎,地扼两江,确实风水格局极好。有资格埋葬王侯。正因为如此,那詹姆士就算是被人烧死,怨气极重,也不会化为鬼祟的。”
可事实是,詹姆士不但化为邪恶鬼祟,而且还达到了【猛鬼】的层次!
所以这更加证明了我的猜测……
这枇杷山公园的风水,暗中受到了某种东西的影响——或者也有可能,风水格局并没有被破坏,只是詹姆士这个“个体”被影响了。
我沉声道。
“无论如何,咱们先进去找到这外国猛鬼再说!”
他刚施展了某种能让实力短时间内暴涨的邪法,现在必然比较虚弱。
只要能揪出来,应该能轻松封印。
虽然此时枇杷山公园早就关闭,铁门紧闭。但对我们来说,想进去轻而易举……
如果不考虑其中藏着一只恐怖的恶鬼,这地方确实很不错!
公园内山路蜿蜒、竹木成阴、花草繁茂、空气清新,堪称都市中一片绿洲。
想必白天的时候,应该也有不少市民来此休闲散步。
还好这只恶鬼比较胆小或者说谨慎……否则以他【猛鬼级】的修为,其实天气特别阴沉或者下大雨的时候也能够短暂在白天现身!
如果公园里还有游客,说不定就会被这家伙给害死。
我们在深夜幽寂的公园里行走,来到了后山。
这里树木繁茂,没有路灯,漆黑一片。
我和牛毕担心惊动那恶鬼,就没有用符火照明,而是将炁凝聚在双眼进行“夜视”了……
进入公园树林之后,我已经能感觉到丝丝缕缕的鬼气,朝着某个方向汇聚而去。
小圆这死胖鸟还在喋喋不休地炫耀。
“怎么样?爷厉害啊!吴小子我跟你说,要没有爷的帮助,你根本不行啊你。爷……哎哟!”
它惨叫一声,被我一把从肩膀上薅下来,放进怀里使劲儿地揉搓、捏咕起来。
“你个死胖鸟,你个蠢鸟!让我叫你鸟爷?胆儿肥了啊你!让你装逼,让你嚣张,我把你的软肚皮捏肿!”
我嘿嘿的坏笑着,手指捏着它圆鼓鼓软乎乎的肚皮来回扭动。
“可恶啊!吴小子你放开爷的肚皮。你不想找到那外国鬼的巢穴了吗?竟敢如此对爷!”
我学着小圆平时的语气,贱兮兮的哈哈大笑。
“你这蠢鸟,都已经找到这儿了,我自己就能感应到詹姆士留下的鬼气。循着味儿找过去就是了,不需要你啦!”
小圆一愣,然后语气悲愤。
“真是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啊。人家有用的时候,就叫人家鸟爷。人家没用了,就叫人家死胖鸟蠢鸟……吴小子你这是坏透了!”
我朝它挤眉弄眼。
“知道就好!我是天字第一号的大坏蛋!”
和小圆闹腾了一会儿,就要开始办正事儿了。
我们循着鬼气在密林中寻找了一会儿,就看到在角落处,果然有一座荒芜的废弃墓园!
小心翼翼地收敛气息,靠近一看。
墓园的门口石头牌坊上,果然写着:德意志勋爵威尔逊·詹姆士之墓!
虽然字迹已经开始风华,但大概还是能够看出来。
等跨过石头牌坊之后,四周的温度瞬间下降了许多,夜风变成了打着旋儿的阴风,吹在声让人直起鸡皮疙瘩。
鬼气森森。
若是一个普通人晚上不小心误闯进入到这里的话,都不用那詹姆士现身来害人。光是这弥漫的阴邪鬼气入体,就能够让一个健康的人回去之后生一场大病了……
我们继续往前几步,就看到一个圆拱形的石头陵墓了。
牛毕看向我。
“吴小哥,怎么个章程?”
我想了想,回答道。
“那詹姆士肯定没想到,我们能够顺藤摸瓜找到他的墓园里来!咱们先暂时不要打草惊蛇,你们在旁边看着,等我用阵法将这陵墓的附近给封起来。然后,等秀星公司的同事过来,一起解决。”
没错!
刚才在车上追击的时候,我已经用智能手机在群里通知了一些现在有空、可以立刻赶来协助的同事。
我虽然习惯遇到事情自己解决,但詹姆士这恶鬼的情况,总让我觉得有些不太对劲……
既然有“帮手”在,那也没必要硬是逞强啊!
更何况,这本来就是接的秀星公司的任务,叫公司的人来帮忙也是应有之义。在秀星公司的“员工手册”里也有相关的规定条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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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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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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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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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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