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北地兵士与当年的辽军很是不一样,他们没有什么威风凛凛的虎皮战袍,全身上下除了一身破破烂烂的铁甲,就连袄子也是褴褛的。
可谁也没有想到,就是这支饥民乞活的军队,在大辽末世横空而出,最终窃据了这煌煌燕京。
如今他们梭巡在这北地一等一的雄城街巷之中,俨然是这片土地真正的主人。
可饶是如此,李墨染也依然放不下心,这些天来枕剑而眠,有一点风吹草动就会拔剑而起。
十六年来,桂清阁的追杀就如同诅咒一样缠绕着她,让她无法放下,也无法逃离。
苏姨带着她逃到了燕北,本以为这里天高地阔,桂清阁那些秘术师不会有什么兴趣,却不料他们终究是找了过来,而且是早早地就将他们陷在了罗网之中。
可红叶寺里狂龙一样的电光将她过去黑暗压抑的记忆撕得支离破碎,到现在她竟然隐隐有想同那些追上来的桂清阁杀手们一较高下之意。wWW.ΧìǔΜЬ.CǒΜ
如今,她还像从前那样坐在水云居的琴室之内,舞剑、抚琴,只是琴声悠扬,却多少带上了些金铁杀伐之音。那些在周遭站班的甲士自然是听不出来这琴声中的心境。对他们来说在这城里站班虽然没有油水可捞,但总归是好过在城门洞里直面那些北地饥民。
他们都是甄五臣的心腹,这位常胜军大将派他们过来的时候把都头于江拎过去反复耳提面命,叫他们只安心守好外面就行,不要冲撞了里头的女眷。
“那里面的两个女人,你们一个也惹不起,不要拿你们对付北地大族那套对付人家,当心哪天被人割了脑袋!”
甄五臣说这话的时候黑着张脸,看着窗外的落雪,也不知道当时在想什么。
可是于江不去想这些,他不过是一个饿得活不下去的北地汉人,幸运地投了常胜军,没有死在这乱世之中。如今安稳下来,在这燕京城里找了个浑家,自然只想着过些安生日子。
第二天大早,这位常胜军都头就点起了二十名甲士,神气活现地出现在水云居外面。兵士们在街道上一字排开,破旧的甲胄发出金属的碰撞声,仿佛是在向整个燕京宣示这座水云居又有了新的主人。
燕京城里有些从战火兵祸中余生的旧人路过,看了看这情形,又侧耳听了听里面的琴声,终是摇头叹了口气,感慨李姑娘这样的女人到底是狐媚,刚一回来就迷惑了北地新的主人。
可只有李墨染自己知道,迷惑那位郭都管的并非自己,而是苏姨。
那位郭都管是燕地枭雄,好像雪山中的白虎,那样的男人只会欣赏同样能在苦寒北地生存下来的猛兽,而不是她这样的狐媚吧……
“墨染,我给门外那些兵士温了些酒,一个人拿不了,你帮我一下吧。”
苏姨的声音从门外传来,这个谜一样的女人永远是这样看似温婉,将方方面面都照顾得周全无比,可李墨染却知道,这位苏姨温婉的笑意之下掩藏的是怎样凌厉的剑光。
“好的,这就来……”她随意拨了拨琴弦,然后起身打开门。
北地清冷的空气一下子涌入暖阁,激得她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可这干冷的空气里,却飘着一股香甜清冽的酒香,让她恍惚间有一种回到了战争爆发之前的错觉。
“桂清酿?”她愣愣地看着盘中的温酒,这汴梁泊来的名酒在如今这战火后的燕京城里已经稀少得紧,天知道苏姨是从哪里找到的。
“是……”苏姨微微犹豫了一下,“今天早上,桂清阁的沈迟送来的。那年轻人倒是坦荡,明明一点武功秘法也不会,偏偏却要趟着北地的浑水,也不知道他们到底背负了怎样的秘密。”
她的语气很是平淡,平淡到让李墨染有一种错觉,仿佛那位沈迟沈公子只是个恰好两人都认识的朋友,平日里大家有些往来走动,而不是在那一场大雪之中,曾经拔剑生死。
“沈迟?红叶寺那个沈迟——他们……到底还是找上来了?”李墨染沉下声音,本能地去摸自己的剑,她毕竟不是苏姨那样的杀手,做不到像她那样哪怕取人性命之前,还可以如朋友一样推杯换盏。
“是……他说自己是一个人来的,想约我们一叙。”苏姨笑了笑,似乎并没有在意。她端着精致的酒壶,给案上素雅的青瓷杯耐心地斟满。
那些是水云居以前迎接贵客才会用的酒具,只是燕京残破至此,怕是几年之内都难有什么贵客登门了。
“他就不怕,我们会一剑将他杀了么?”李墨染低声问道,但没有人回答她,苏姨已经端着酒盘施施然地走出了院落,走入燕京的满城落雪之中。
李墨染叹了口气,只得跟在她身后,看着她端着温好的酒送出去,与这些粗人一番往还。
她看着领头那位都头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也只是在心底叹息,叹息这些北地军汉的淳朴和愚蠢,不知他们郭都管将他们放在这里是要面对那些鬼神之力,更不知面前这位和和气气的苏姨外表的温润之下是一颗狠厉的心肠,怕是此刻已将他们视为了死人,这一杯酒是为他们送行用的。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墨染……”苏姨在这些甲士粗豪的赞叹和感谢声中收起了酒具,回到了只有她们二人的院落,“可这是杀人的乱世,你我只是两个寻常的女人,不委身在这些手握成百上千的男人身边,我们又该怎么活下去?”
“苏姨——”李墨染没有跟着她的脚步,而是叫住了她,这个女孩的披着那雪白的狐裘立在雪中,原本应该抚琴的手提着冰寒的利刃。
“只是因为乱世么……”她冷冷的问道,声音中仿佛不带有一丝的温度,“以苏姨你我的剑法修为,这江湖辽远,谁又能挡得了我们半分?可如若真似那位沈公子所言——百鬼涌出,北地天倾,来得只怕是比女真铁骑还要可怕的东西。这天下之大,谁又能保我们平安?”
“你当真信他?”
“我当真信他!”
苏沐雨停下脚步,站在落雪里回首。
她发现这个自己十六年前从衡山夜血中带出的女孩第一次没有低头躲避自己的目光。她在漫天的大雪里持剑而立,手中三尺青峰上缭绕着狂烈的电光,而她的目光亦如闪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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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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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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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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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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