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傅渊茅山坚>第十二章 练兵
  时间缓缓流逝,回到太平乡的傅渊默默的练着自己的兵。

  对于他们,傅渊一开始也是一视同仁,不以本命之气区分,给予他们所有人同样的机会。

  可是后来傅渊却发现,人与人真的是不同的,有些人是天生的谋士,运筹帷幄;有些人则是天生的将领,冲锋在前;有些人则是天生的统帅,坐镇大军之中,掌握乾坤,翻云覆雨。

  当然,以上的人只是少数,更多的人只能作为小兵,作为一个最基础的数字存在。

  谋士,武将,统帅,这是三种完全不同领域的存在。

  很多人以为谋士其实就是统帅,或者可以胜任统帅。

  但傅渊想说的是,其实并不是。

  绝大部分谋士都无法做到如统帅那般心思果决,沉稳魄力,更不知道该如何用兵,如何排兵布阵,指挥调度。

  他们只适合提意见,出策略。

  如果真让他们单独领兵打仗,那就是纯粹去送菜。

  你看三国中,那些比较出名的谋士,如郭嘉,戏志才,荀攸,程昱,法正等人,有谁作为统帅单独带兵出去打过仗?

  没有!

  以曹操、刘备的识人之能,都没有让自己麾下谋士带兵出去打仗。

  因为他们知道,谋士的职责就是单纯的随军参谋,出谋划策。

  当然,也有纯谋士被刘备安排出去打仗,那就是凤雏庞统,结果一出去就被敌人流矢射杀。

  你一个统领全军的统帅,作为进攻的一方,竟然跑前线去被敌人流矢射杀?

  真是自己找死。

  弓箭的有效杀伤距离很短,抛射的话一般在四百米以内。

  制定好了战略后,你一个统帅跑战场四百米内去干嘛?

  你作为统帅,根本用不着冲锋陷阵!

  庞统作为凤雏,有卧龙诸葛亮这个同行的承托,名声很大。

  让很多人以为他跟诸葛亮一样厉害,是一个全能型的人才。

  只可惜并不是,他的能力差诸葛亮太远太远。

  在傅渊看来,庞统要么命格不够,是另一个“纸上谈兵”的赵括,被人过度吹捧,导致其虚有其表。

  又或者只是一个还未成长起来的高潜力新手号,只可惜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完全不能认清自己的真正实力,只想要快速拿出成绩证明自己,结果却将自己陷入险地被杀!

  但这已经不得而知,全都是傅渊的臆想。

  至于如诸葛亮,周瑜,司马懿等耳熟能详的大佬中的大佬。

  诸葛亮和司马懿是全能型人才,上马是最顶尖的统帅,能统千军万马,下马能治国安邦,军政一把抓。xǐυmь.℃òm

  至于周瑜?

  三人中,就他只点了统帅属性,对于政务就差了许多。

  不过江东虽然没出如诸葛亮和司马懿这种全能型人才,但却出三国最优秀的统帅,如周瑜、吕蒙、陆逊等。

  这三人都是三国一流统帅,对天下大势变幻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都是身怀大气运之人。

  统帅的任务是从谋士给出的数条计策中,选出一条他认为最优秀,最可行的,并将之贯彻下去。

  统帅可以作为谋士使用,但谋士却不能作为统帅支配。

  一旦出错,那可是要出大问题。

  至于武将,那是最基础,最普通的。

  当谋士给出方案,统帅做出抉择过后,武将只需要一丝不苟的执行就好了,他只负责局部战场。

  一旦战场有变,统帅会有令旗或者鼓声指引。

  这就是所谓的千军易得,一帅难求。

  一支部队,统帅最重要。

  具体请参考国产抗日战争片——《亮剑》。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李云龙就是一员猛将,局部战争执行力很强,几乎没有对手。

  上面的更高层如101,副指挥,旅长等,都是一员合格的统帅,着眼整场战局,从中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而傅渊也是根据这种情况给自己手下的人做出了相对合理的选择。

  根据命气划分,白色本命之气不消多说,没有资格让傅渊特别对待,全都是最前线的大头兵,只需要听伍长,什长,队正指挥便可。

  从淡红色本命之气开始,傅渊根据各人的能力因材施教。

  天生神力的肯定是猛将的路子,只需传授军中武艺和兵书即可。

  军中武艺与江湖武功大不相同。

  军中武艺更多的是合击之术,掺杂少许的个人勇武。

  而江湖武功则恰恰相反,更擅长单打独斗,逞凶斗狠。

  百战军阵一起,强如郭靖黄蓉这等当世绝顶的存在也只能俯首受死。

  郭襄作为峨眉祖师,手持倚天剑,绝对比现如今手持倚天剑的灭绝师太要强吧?

  不太过吹捧,灭绝老尼姑手持倚天剑,绝对能够排进天下前三十名。

  而郭襄黄蓉要厉害一点,但厉害的有限,能排进前二十名。

  再推断郭靖能排进当今之世前五,至少也是和张三丰、归隐前的张无忌、空见、黄衫女等人同一层次,属于当世最顶尖一流。

  除非这方世界突然出现修仙者,否则没有任何一个武林高手能够抵挡得了大军压境,无数的箭雨铺天盖地,遮云蔽日。

  当然,武林高手的单体能力真的很强,擅长斩首战术,一旦给了他们机会,夜入敌营斩杀军中大将,导致军营大乱,发生营啸也是很正常。

  不过一军统帅,集万军气运于己身,想要暗杀真的是太难太难。

  哪怕是让傅渊去做也很难,以奇制胜,太耗气数,不可多取。

  国家乃堂皇正道,军队乃堂堂正正之师,只要做好防护就根本不会给敌人有机可乘。

  暗杀终究只是小道,江湖终究不能登大雅之堂。

  有气数,但体力不行的,傅渊便教他们兵法战术,提高他们思维活性,以古人战争为借鉴,锻炼他们的军事指挥能力,军事判断能力。

  至于统帅?

  那就不是傅渊能教的了。

  需要大浪淘沙,经过一步步锻炼,一步步磨合,最终从这些人中脱颖而出。

  其中傅渊最看好便是徐达和汤和。

  目前在傅渊麾下,就属他俩的本命之气最高,一个淡青,一个金黄。

  按照历史的抉择,徐达的最终成就是能够指挥数十万人作战的一军统帅。

  汤和能力虽然差了一些,但也算是一员大将,能指挥万余人作战,或者当个副手。

  而傅渊的目标就是,在有自己干涉参与的情况下,能不能提高二者上限。

  目前傅渊还在努力中。

  现在天气还有些冷,等过段时间天气暖和了,就带着他们去剿匪练兵,锻炼他们的统帅能力。

  至于下面更多的白色命气,傅渊则是让他们白天练习军阵站位,以及各个兵种之间的配合。

  到了晚上,就跟着傅渊特意请来的私塾先生读书识字,也算是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可以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

  虽然这条路很难。

  最开始的时间,因为他们长期没有得到肉食,傅渊也都是买来各种肉食让他们调养身体,不然无法承受繁重的训练任务。

  伴随着肉食蛋白质的摄入,他们也都开始慢慢打熬身体,锻炼军中技艺。

  枪乃百兵之王,正是合适这简单快捷的大军之中。

  武谚有云“年刀月棍当时枪”,即是说枪法最易学,学即能用,立竿见影,适宜士兵所用。

  大将用枪,还有十八势之说,可士兵用枪,只要六式,大封大刺,兵书云“临阵便捷,可望常胜者,无过大封大劈为最上。”

  即说大封大劈是真正的战场枪法,是从战场临敌者那里总结的实用技法,并认为此法最上、最急、最疾、最胜。

  战场枪法不如游场枪法复杂细腻,因为在战场生死搏杀之际,人心慌乱,平时所训练的技法得不到发挥,唯有以枪击地,以振士气,这都是人之常情。

  只是因为长枪太长,军阵又太过密集,除了突刺外,其余并不怎么灵活。

  刀乃百兵之霸,但却要灵活多变的人来施展使用,适合攻城战和巷战。

  至于百兵之君的剑?

  战场之中剑就是来搞笑的,剑在战场上存在的意义更多的是起到装饰品的作用,证明其持有者地位。

  武将的兵器一般用的都是长枪、长矛、长柄大刀,力大无穷天生神力者或许会使用杀伤力极其恐怖的狼牙棒之类的重武器,一扫便是一大片。

  至于汉唐时候盛行的马槊,那家伙虽然也是战争利器,可造价实在太过高昂,不是世家大族一般玩不起这东西。

  大家都是农民起义,还是玩点简单的吧。

  古代战争讲究阵型整齐,摆好军阵后步调整齐划一的一拥而上。

  至于电视上演的什么斗将根本就不存在。

  也不是说不存在,在春秋时期还有。

  可是后来因为出现了一个叫孙子的鸟人,写了一句“兵者,诡道也”。

  从此,临阵斗将便很少见了,基本不会发生,大家都是一拥而上,乱拳打死老师傅。

  不管你的武艺有多超群,刀法剑法有多精妙,只需数十人一起来一个举枪突刺,千疮百孔的你就可以和世界说拜拜了。

  所以傅渊最终采纳长枪为主,刀盾兵、弓箭手为辅,构建自己的基础兵种。

  至于骑兵?

  傅渊麾下马匹不多,日常使用都不够,只在傅家堡拥有五十名骑兵作为以后的骑兵种子。

  有了傅家堡的经验,傅渊教导太平乡这些人枪法只有简单的三招,列阵、抬枪、突刺!

  这列阵突刺的长枪可不是电视剧中武将手中大开大合,勇猛无比的长枪,长度也就两米出头。

  傅渊麾下士卒手中的长枪,皆是四米八左右,接近有三人长。

  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军阵之中,人密密麻麻的站着,前方还有盾牌兵挡着箭矢攻击,如果你的枪太短,根本就够不着敌人。

  而且所有的长枪都突然向你刺来,你能躲过几根?

  至于有人会说这四米八的长枪太长,不好使用。

  可傅渊却会告诉你,这五米不到的长枪还算是短的了,他甚至见过七八米的长枪。

  但是因为实在是太长了,对于士兵野战使用极其困难,用来守城还算不错。

  最后经过傅渊反复测试,就四米八最合适。

  军阵中彼此列阵交错而战,如果向前行动,步伐整齐划一,可将长枪靠在前方士卒肩上,以达到提高速度,节省体力的目的,同时也可以保持队形不乱。

  只要军阵不乱,便拥有极强的战斗力。

  一旦军阵乱了,那就是一群漫山遍野的猪!

  “杀~”

  “杀~”

  “杀~”

  校场上,热火朝天,一切有条不紊,慢慢进入了正轨。

  长枪兵一下又一下奋力刺着手中长枪,枪出如龙,红樱飒飒。

  刀盾兵一手持刀,一手举着盾牌,面对着前方的木桩,心中幻想敌人射来的箭矢。一手举着盾牌格挡一下,然后快速侧过身体用力往木桩砍去,整个人汗如雨下。

  弓箭手则是在最外围练习着射箭,“咻咻咻~”

  站在已经开始升温的太阳下,傅渊满意的点点头,太平乡他一手遮天,这些人也都是他的私兵。

  练兵和打仗是两回事,练兵只要能吃苦,谁都可以,这些人想要上真正的战场,还需要练胆。

  现在这些人已经练得差不多了,该掌握的也基本掌握,只需要拉出去剿剿匪,见见血,便可初步拥有一定的战斗力。

  如果再打上几场硬仗,最终活下来的便是战场上的精锐,可属强军一流。

  这些人都是他手中最基本的种子,一旦扩军,便是伍长火长,属于最基层的军官。

  其实也算不上军官,真正的军官至少也要副队正以上,才算入了品级,从九品。

  伴随着这些人一挥一刺,一劈一砍的训练,空气中充斥着一股仅有傅渊才能看到的极为稀薄淡白色气息缓缓升腾而起,最终汇聚在傅渊的头顶慢慢注入进去。

  仔细感受一下,因为量太少,品质太差,他头顶云气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傅渊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枪打出头鸟,现在还不是气运勃发,扩招军队的时候啊。

  就在傅渊观看校场上军阵训练的时候,有仆人带着一群衣衫褴褛的流民过来。

  最终在校场外面停了下来,最前方的仆人则是快速朝着傅渊的位置跑来。

  仆人来到傅渊面前小心禀告着,“公子,刚才来了一伙人,说是您的亲戚,过来投奔您!小人我拿不定主意,便将他们都带了过来。”

  在古代,亲族是很重要的一个构成部分。

  次一等的就是同乡了。

  傅渊点点头,看向仆人,“他们有说是谁吗?”

  仆人回道:“他们说是您大哥大姐的家眷亲属,还有您的二哥他们。”

  傅渊心思一动,“我知道了。”

  把徐达和汤和叫过来,傅渊对着他们说道:“我家亲戚来投奔与我,我回去安排一下,你们继续训练。”

  徐达和汤和点点头,他们是知道自己发小家情况的。

  那年饥荒伴随着瘟疫,仅仅只是几天时间,发小一家父母大哥都接连病死,只剩下兄弟姐妹几个分了家。

  后来那些人不知逃荒去了哪里,而自己的发小则是去皇觉寺当了和尚。

  后来也不知怎的,发小就突然发达,回来找到他们。

  他们原本还以为发小家的亲人全都死在了外地,没想到今天却找了过来。

  徐达和汤和回去继续训练,傅渊则是朝着校场外的那群流民走去。

  忽的,傅渊心中一动,使用望气之术朝着那群人看去。

  只见众人头顶云气一阵流转,青、黄、红,甚至还夹带着一丝微不可查的紫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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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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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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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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