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傅渊茅山坚>第十四章 猖狂的猖
  第二天,傅渊特意换了一身干净利落的黑色西装,脸上带了一副墨镜,手中则是提了一把黑色长剑。

  当然,现在是火器的时代,傅渊腰间还撇了一把手枪,四个弹夹,以及四枚土制手雷,小腿上也绑了一把削铁如泥的短匕。

  土制手雷比不上真正的军工手雷,但威力也不差,爆炸有效杀伤范围直径也有个十二三米左右。

  这便是傅渊干架时候的装备,如此火力之下,对手没有一个能打的。

  转身出了办公室,李卫忠紧随其后,之后暗处又走了四个人出来,他们都是隐藏在隐蔽角落保护傅渊的最后一道防线。

  来到楼下,人已经到齐,徐文轩和陈晋礼各自带着手下五十人精锐,共计一百人。

  这些个都是敢打敢杀的真汉子,都是傅渊花费不少力气从监狱,或者附近乡镇特意收罗上来的。

  要知道穷乡僻壤出刁民,越是偏僻,越是穷的地方,就越容易出狠人。

  就好比老八,就属于狠人中的狠人,悍匪中的悍匪!

  傅渊负责出钱,他们负责卖命!

  当然,这是最深层次的道理,傅渊给他们的承诺是,让他们以后每顿有肉吃,有酒喝,不再受人欺负,挺胸抬头堂堂正正做人!

  这一百来号人也是穿着和傅渊一样的黑色西装,并且每个人统一在腰间配了一把短枪,四个弹夹,手中提着一把大砍刀,看上去很威风!

  傅渊平时都是穿白色西装,这样会显得阳光和善一点,也会让他与别人与众不同。

  可现在却是要去干仗,他可不会让自己变得显目,一身黑色的西装混在队伍中,谁也没法第一时间找到他。

  再一个,黑色西装染了鲜血之后,颜色不会有太大的变化。ωωω.χΙυΜЬ.Cǒm

  最后则是统一的服装除了会更好的区分敌我外,还会带给敌人一种莫名的压迫感,使其未战先怯。

  “走!”

  傅渊没有废话,一马当先上了汽车。

  堂主级人物都有自己的配车,也都纷纷上了车,剩下的小弟们则是骑着自行车跟随在后。

  混江湖就是为了一个面子,傅渊提倡人格平等,规则平等,但在制度上面却是不平等。

  不然大哥和小弟都一样,那谁愿意混江湖?

  谁还为了出位而去搏命?

  义气帮中,他这个帮主权利最大,威望不容许任何人挑衅,堂主级大佬也是如此,各种福利待遇一点不差!

  正式帮众也有自己的制服和武器,每个月领一笔不菲的固定工资,甚至自行车都是标配,人手一辆。

  要知道现在的自行车可是比后世的奔驰宝马都还要拉风!

  这样的福利待遇,可以说在整个上海滩的帮会中是最好的。

  别的帮派,基本上都是头目大佬一级赚得盆满钵满,最底层小弟的死活就听天由命!

  所以,义气帮正式帮众的名额一直都是附近一些“有志之士”认为的出人头地的标志之一!

  因为一旦做了义气帮的正式帮众,原本找不到老婆的穷苦单身汉,瞬间就变成了左近的香饽饽,媒婆上门说亲都踏破了门槛。

  要知道其他帮会的小弟死了就死了,最多给个三瓜两枣的随便应付一下。

  毕竟混江湖,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死了也怨不得别人!

  可傅渊却是不一样,正式帮众一旦为了帮派战死,可是有一笔不菲的抚恤金,如有老人幼儿,还会给予一定的扶持,保证老人善终,幼儿健康成长。

  你说,在这个暗无天日的世道,有这么一个福利待遇不错的帮会,那些走投无路之人,哪个不是打破了脑袋也要加入其中!

  更何况义气帮称霸城南,帮主傅渊傅四爷今年不过三十岁许,正是年轻有为,英姿勃发的时候,是为城南一把大哥。

  这样的帮派就好比旭日东升,其辉煌肯定还未到达巅峰,现在加入,将来就是元老,足以让那些人铤而走险,拿出自己的身家性命去搏一搏!

  傅渊的黑色轿车打头,后面则是跟了六七辆轿车。

  紧随其后的便是黑色的自行车海洋,一行人浩浩荡荡朝着城西杀去,速度虽然不快,但却气势十足。

  半个小时后,他们终于到了城西一家名为鑫和茶楼外面。

  鑫和茶楼,虽然名字是茶楼,但却是一家地下赌档,二楼还卖些烟土什么的!

  伴随着汽车停稳,先是后面的保镖下车将傅渊的车围了起来,在确认没有危险之后,傅渊这才下了车。

  刚一下车,后面的武兴传、老八,以及林家三兄弟他们也围了上来,至于李卫忠,则是一直待在傅渊身边,不曾离开半步。

  傅渊下了车,身后瞬间站满了由徐文轩和陈晋礼组织的上百号帮众。

  而傅渊的正前方,同样也是站着密密麻麻的红衣短衫,这是猛虎帮的成员。

  这些个帮派,看到义气帮统一服装后的好处,也都纷纷搞起了属于自己的帮派服装。

  只可惜画虎不成反类犬,学了一个四不像。

  因为他们的帮众素质参差不齐,做什么的都有,很难真的凝聚在一起。

  不像傅渊,麾下帮众全都是特意收集来的亡命徒,一个个敢打敢杀。

  看到傅渊下车,身后乌压压的一片,一直守在门口的丁大鹏不觉艰难的咽了咽口水,“四哥,虎爷在里面,他想和你谈谈!”

  他一直都听说义气帮的人很可怕,人均全都是狠人,但直到今天才第一次见到。

  正所谓行家一出手,就知道有没有!

  他也是混了十多二十年的老江湖了,哪些人行,哪些人不行,不说一眼就能看穿,但至少也能看个七八成。

  义气帮这些人,一个个全都是不要命的嗜血之辈,难怪能够在短短三年时间内崛起,并一统南城。

  傅渊这个帮主绝对是个厉害至极的人物。

  傅渊一手叉着腰,微微低头示意李卫忠替自己把烟点上,“贺中虎想见我,让他亲自出来!”

  丁大鹏有些为难,“四哥!”

  傅渊轻轻吐了一个烟圈,脸上面无表情,“你再多一句嘴,我就让你永远都闭嘴!”

  丁大鹏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我这就去,这就去!”

  今天的傅渊和昨天晚上的傅渊完全不一样,昨天的傅渊说话斯斯文文,身上带着一股儒雅的气质,更像是一个学者,一个教书先生。

  可今天的傅渊虽然眼睛被墨镜挡住,但身上却是散发着一股由内而外的狂妄,那种目中无人的肆无忌惮!

  用一个字来形容很贴切,那就是猖!

  猖狂的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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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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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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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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