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藤部落,钩藤家中,夜晚。
“阿娘,为什么天黑不能出门呢?”
茯苓坐在门槛上,两岁多的天冬躺在她的怀里,好奇的询问着各种问题。
此时,月华如水,整个部落都安静了下来。
茯苓一脸宠溺的看着天冬,刮了刮他的小鼻子,道:“因为天黑了,各种勐兽就出来了啊,天黑出门会被勐兽吃掉的。”
“那阿爹为什么还没回来?”
“因为你阿爹是部落里的战士,要去很远的地方狩猎,这样我们才有肉吃啊。”
听到“狩猎”两个字,小天冬满脸憧憬的握紧小拳头:“我长大以后,也要像阿爹一样成为战士,去狩猎,吃肉肉!”
茯苓哑然失笑,:“好,以后我们家天冬当一个勇敢的战士,天天吃肉。”
“我一定会的!”
小天冬十分的认真,眼神很坚定。
茯苓揉了揉天冬的小脑瓜子,望着天上的月亮,又看向夜晚神秘的石山,祈祷钩藤能带着猎物平安归来。
部落人每一次外出狩猎,或者战斗,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危险,留在家里的人,免不了会提心吊胆。
因为谁也不知道这一次是不是生离死别。
正因为这种极度缺乏安全感的状态,所以部落人需要信仰,信仰能给人带来勇气,带来心灵的寄托,让他们能变得更勇敢。
“阿娘,我要听狩猎歌……”
“好。”
茯苓清了清嗓子,然后用一种非常古老的曲调轻声的唱了起来:
“神秘的森林哟……危机四伏……”
“勇敢的战士哟……进山来狩猎……”
“部落的守护神哟……庇护勇士战胜勐兽……”
“狩猎归来哟……大家都吃肉……”
“狩猎归来哟……大家都吃肉……”
……
古老而简单的狩猎歌,在茯苓反复哼唱下,在夜空中飘荡着。
两岁多的小天冬听着听着,眼皮渐渐的撑不住了,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也许,在梦境里,他会变成勇敢的战士,走进神秘的森林,与各种勐兽搏斗,最后带着猎物满载而归。
“这么快就睡着了。”
茯苓唱了好几遍以后,低头一看,只见天冬已经睡熟了,小脸蛋在熟睡的状态下特别的可爱。
茯苓忍不住在小天冬的额头上亲了一口,然后把他抱到了屋子,放在床上。
为了防止蚊子叮咬,茯苓又到屋外拔了一把扇子草,揉出汁水,涂在天冬的衣服上和床边,这样蚊子就不会靠近了。
其实她也可以在火塘里扒出一些炭火,放一把臭臭草在上面焖烧。
不过烧臭臭草烟雾大,比较呛人,茯苓怕呛孩子。
做完这些以后,茯苓拿出几张裁剪好的兽皮,青铜针和细线,开始缝制了起来。
作为制衣作坊的坊主,茯苓非常的努力,只要一有时间,就会琢磨怎样才能缝纫出更好的衣物和背包、鞋子。
……
五月初六,养殖区。
“呼噜呼噜……”
在大角的精心养殖下,三十多头野猪幼崽都已经顺利长大,特别是那些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公猪,长了一身的膘,看着就让人开心。
“养到秋天,就可以杀了,到时候挑一头肥壮的当祭品,献给藤神。”
大角拍了拍一头野猪的背部,厚实的肉让他相当满意。
山上的野猪非常凶悍,但是家养的野猪见惯了人,表现的比较温顺。
当然,也只是相对温顺。
随着这些野猪的体型越来越大,猪圈已经关不住它们了,如果硬要关在里面,它们能把门拱烂。
所以,现在大角专门圈了一块地,用来养这些野猪,平时猪圈也不关门,任由它们在那块地方熘达。
说来也怪,敞开门以后,这些野猪白天会到外面去熘达,等到喂食的时间,以及晚上,它们又会很自觉的回到猪圈里。
这让大角十分的省心。
除了这些野猪以外,藤部落驯养的各种野兽和禽鸟也是越来越多了。
比如勐鸟。
当初灭掉勐鸟部落的时候,大角捡了一些勐鸟蛋,然后带回了部落,让独角鸟孵化这些蛋。
现在,这群小勐鸟也已经长得半大了,开始展现出它们的凶悍。
那些五彩鸭、七彩山鸡、甚至就连那些独角鸟,都不敢靠近这群勐鸟,因为它们实在太凶了。
说来也怪,部落人就喜欢凶悍的野兽和禽鸟,这些体型庞大,性格凶悍的勐鸟,很快就吸引了不少战士的注意。
这些战士纷纷央求姜玄,让他们尝试把勐鸟驯养成坐骑。
勐鸟虽然不会飞,但它们拥有一双大长腿,在森林里跑得飞快,而且耐力强、攻击力也强,很适合当坐骑。
姜玄略微琢磨了一下,就同意了他们的请求。
反正藤部落现在已经拥有好几种坐骑了,再多一种勐鸟也没什么。
……
藤部落,造船厂。
“哗啦啦……”
又一艘木船下水了。
与其它木船不同的是,这一艘木船更大,长度达十米,船内有防漏水的密封舱,船尾上有一根青铜打造的船锚。
最重要的是,这艘木船中间有一根桅杆,以及一张船帆。
船帆以经过处理的兽皮缝制而成,非常的坚韧,能承受得起大风。
人工湖边,姜玄心潮澎湃的道:“藤部落终于拥有第一艘帆船了!”
比起全靠船桨划动的木船,帆船的优势显然十分的明显。
它能够借助风力航行,如果顺风又顺水的话,速度非常快。
有了帆船,藤部落的战士才能真正的尝试走出藤部落这一段流域,前往更宽阔的水域,更遥远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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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藤部落,钩藤家中,夜晚。
“阿娘,为什么天黑不能出门呢?”
茯苓坐在门槛上,两岁多的天冬躺在她的怀里,好奇的询问着各种问题。
此时,月华如水,整个部落都安静了下来。
茯苓一脸宠溺的看着天冬,刮了刮他的小鼻子,道:“因为天黑了,各种勐兽就出来了啊,天黑出门会被勐兽吃掉的。”
“那阿爹为什么还没回来?”
“因为你阿爹是部落里的战士,要去很远的地方狩猎,这样我们才有肉吃啊。”
听到“狩猎”两个字,小天冬满脸憧憬的握紧小拳头:“我长大以后,也要像阿爹一样成为战士,去狩猎,吃肉肉!”
茯苓哑然失笑,:“好,以后我们家天冬当一个勇敢的战士,天天吃肉。”
“我一定会的!”
小天冬十分的认真,眼神很坚定。
茯苓揉了揉天冬的小脑瓜子,望着天上的月亮,又看向夜晚神秘的石山,祈祷钩藤能带着猎物平安归来。
部落人每一次外出狩猎,或者战斗,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危险,留在家里的人,免不了会提心吊胆。
因为谁也不知道这一次是不是生离死别。
正因为这种极度缺乏安全感的状态,所以部落人需要信仰,信仰能给人带来勇气,带来心灵的寄托,让他们能变得更勇敢。
“阿娘,我要听狩猎歌……”
“好。”
茯苓清了清嗓子,然后用一种非常古老的曲调轻声的唱了起来:
“神秘的森林哟……危机四伏……”
“勇敢的战士哟……进山来狩猎……”
“部落的守护神哟……庇护勇士战胜勐兽……”
“狩猎归来哟……大家都吃肉……”
“狩猎归来哟……大家都吃肉……”
……
古老而简单的狩猎歌,在茯苓反复哼唱下,在夜空中飘荡着。
两岁多的小天冬听着听着,眼皮渐渐的撑不住了,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也许,在梦境里,他会变成勇敢的战士,走进神秘的森林,与各种勐兽搏斗,最后带着猎物满载而归。
“这么快就睡着了。”
茯苓唱了好几遍以后,低头一看,只见天冬已经睡熟了,小脸蛋在熟睡的状态下特别的可爱。
茯苓忍不住在小天冬的额头上亲了一口,然后把他抱到了屋子,放在床上。
为了防止蚊子叮咬,茯苓又到屋外拔了一把扇子草,揉出汁水,涂在天冬的衣服上和床边,这样蚊子就不会靠近了。
其实她也可以在火塘里扒出一些炭火,放一把臭臭草在上面焖烧。
不过烧臭臭草烟雾大,比较呛人,茯苓怕呛孩子。
做完这些以后,茯苓拿出几张裁剪好的兽皮,青铜针和细线,开始缝制了起来。
作为制衣作坊的坊主,茯苓非常的努力,只要一有时间,就会琢磨怎样才能缝纫出更好的衣物和背包、鞋子。
……
五月初六,养殖区。
“呼噜呼噜……”
在大角的精心养殖下,三十多头野猪幼崽都已经顺利长大,特别是那些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公猪,长了一身的膘,看着就让人开心。
“养到秋天,就可以杀了,到时候挑一头肥壮的当祭品,献给藤神。”
大角拍了拍一头野猪的背部,厚实的肉让他相当满意。
山上的野猪非常凶悍,但是家养的野猪见惯了人,表现的比较温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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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这些野猪的体型越来越大,猪圈已经关不住它们了,如果硬要关在里面,它们能把门拱烂。
所以,现在大角专门圈了一块地,用来养这些野猪,平时猪圈也不关门,任由它们在那块地方熘达。
说来也怪,敞开门以后,这些野猪白天会到外面去熘达,等到喂食的时间,以及晚上,它们又会很自觉的回到猪圈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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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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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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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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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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