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狼神也好不到哪里去,身上的狼毛被鸦神吐出的神火烧了不少,东秃一块西秃一块。
地面上的战斗也很焦灼,胡狼骑兵在大乌鸦的袭击下,并没有占到什么便宜,双方各有死伤。
“哑……”
最终,鸦神不想再继续这种两败俱伤的打法,喷出一口神火避退胡狼神,然后扇着羽毛稀疏的翅膀飞走了。
“撤!”
鸦部落首领大喊一声,跟着鸦神一起跑路。
鸦部落的战士,以及那些大乌鸦,边战边退,不多时就跑得干干净净,只留下地上的上百具尸体。
胡狼部落这边,一个战士喘着粗气问道:“首领,追……追吗?”
“追个屁,回去!”
胡狼部落首领身上也有不少伤口,更何况胡狼神都没追,他们追上去不是找死吗?
这一场战斗,就这么不明不白的结束了,但双方的仇怨已经结下,以后如果再遇到,肯定还会打起来。
……
南荒,藤部落,清晨。
麦冬犹豫了几天,最终决定去找姜玄。
麦冬是岩羊部落加入藤部落的四个两色战士之一,长得不算高大,实力也不算很强,但他有一個特长,那就是养蜡虫。
蜡虫,是岩羊部落除了岩羊以外最重要的东西,因为它们每年能生产大量的虫蜡。
因为蜡虫养得好,麦冬在岩羊部落很受欢迎。
但是现在,岩羊部落已经没了,加入藤部落以后,他的能力得不到展示的机会,只能跟着大家一起狩猎。
他每天都在记挂着那些蜡虫,晚上做梦都能梦见那些蜡虫。
于是,纠结了几天之后,麦冬决定去找姜玄,看看能不能带他回岩羊部落一趟。
竹林之中的院子中,姜玄正在屋前屋后种植一些驱赶蚊虫的植物,比如臭臭草、扇子草等。
随着天气回暖,烦人的蚊虫又卷土重来。
无论是住在森林里,还是住在竹林里,蚊虫都多得令人发指,而且个头非常大。
如果不想办法驱赶或灭杀这些蚊虫,躺在屋里睡觉,每天都会被咬一身包。
“咚咚咚……”
院子门口,麦冬按照藤部落的习惯,进门先敲门。
姜玄头也不回的道:“汤圆,去开门。”
正在院子里踱步的汤圆懒洋洋的走了过去,熟练的打开了院门。
虽然麦冬知道这只紫色的凶禽是姜玄养的,但是一开门就看到一只紫色的鸟头,还是被吓得往后退了两步。
汤圆觉得没劲,于是走回自己的竹棚里睡觉去了。
麦冬这才敢走进院子里,小心翼翼的来到姜玄身旁,道:“首领。”
姜玄回头,看见麦冬,于是放下手里的骨锄,问道:“原来是麦冬啊,找我有什么事吗?”
麦冬见姜玄能记住自己的名字,心里的距离感稍稍拉近了一些。
“首领,我想回一趟岩羊部落那边。”
“回去干什么?”姜玄不解的问道。
“首领,蜡虫应该已经开始产卵了,我想回去给那些虫卵制作一些虫包,这样的话,它们就能顺利长大,秋天就能吐虫蜡了。”
虫包,就是用干草等东西制作的一个窝,里面放虫卵,然后挂到树上,能避免幼虫被风吹日晒和雨淋,提高幼虫的存活率。
如果没有人工制作的虫包,能顺利孵化,并且长大的蜡虫数量会大大减少。
麦冬继续道:“虽然岩羊部落已经不在了,但那些蜡树还在,只要不被人破坏,秋天我们一样能收获虫蜡。”
姜玄听完麦冬的解释,顿时眼睛一亮。
虫蜡的好处,他已经体会到了。
无论是制作蜡烛用于夜间照明,还是研磨成粉,用来疗伤,都是非常好的。
如果岩羊部落的那片山林能继续生产虫蜡,自然是最好的,藤部落以后就可以持续的使用虫蜡。
用不完的,还能像岩羊部落一样,把虫蜡当成一种珍贵的货物,与其他部落进行交易,获取一些别的东西。
“好,等我种完这几棵植物,我去找老巫借巨鹰,陪你走一趟。”
“首领,我帮你种吧。”
姜玄和麦冬两人快速的把剩下的臭臭草和扇子草种完了。
随后,两人前往老巫居住的竹屋,向他借巨鹰。
汤圆虽然长大了不少,但距离成年还需要一段时间,短途飞行没问题,长途飞行就很吃力了。
等汤圆真正长大了,就不用总是去借巨鹰了。
当姜玄把蜡虫的事告诉老巫的时候,老巫对此非常感兴趣,并且想要亲自去看看。
于是,姜玄向赤芍等人打了个招呼,然后与老巫、麦冬两人骑着巨鹰再次前往岩羊部落。
几个小时后,他们在岩羊部落曾经的居住地降落,看着烧成废墟的居住地,以及地上散落的白骨,麦冬不由得悲从心来,跪在地上放声大哭。
姜玄拍了拍他肩膀,道:“麦冬,坚强一点,虽然岩羊部落没了,但还有藤部落。”
老巫也安慰了许久,麦冬才终于从那种悲伤的情绪之中走出来。
麦冬捧着一根残骨,道:“首领,我想挖个坑,把他们埋进土里。”
姜玄点了点头,道:“我跟你一起挖。”
这一次出来,他们携带了骨耜和骨锄,本来是姜玄准备用来挖蜡树幼苗的,他想看看蜡树能不能在藤部落附近的山上种活。
现在,他们正好用来挖坑。
姜玄和麦冬选了个好位置,然后开始挖起了坑,老巫则在一旁帮忙收集残骨。
岩羊部落居住的地方,虽然石头比较多,但泥土也相对比较疏松,挖起来不是特别吃力。
在两人的大力挖掘下,很快,一个很大很深的坑就挖好了。
老巫把人骨收集成一堆,岩羊骨收集成一堆,然后由麦冬亲手放进了大坑里。
麦冬又俯身大哭了一场,然后一点一点的填土。
不久之后,一座孤零零的大坟出现在岩羊部落的废墟上,里面埋葬了麦冬曾经的族人,以及那些岩羊。
弄完这些之后,时间已经来到了下午,但是距离太阳下山还有一段时间。
麦冬把姜玄和老巫带到了岩羊部落居住地旁边的一大片蜡树林之中。
这个世界的蜡树,是一种生长在高山上的树木,大部分都有七八米高,主干非常粗,分枝很多。
蜡树的树叶富含油脂,被蜡虫吃掉以后,能转化为虫蜡。
“蜡虫果然产卵了。”
麦冬站在一棵蜡树底下,发现地上有不少已经死去的雌蜡虫,树上的叶子间,还有不少活着的雌蜡虫,但都不怎么动弹了。
雄蜡虫在去年秋季的时候,交配过后就死去了。
雌蜡虫活得要长一些,它们会在蜡树的树干或粗大的树枝上钻洞,藏在洞里过冬。
春季到来之后,这些雌蜡虫会从洞里爬出来,吃蜡树上的嫩叶,吃一段时间后产卵,然后死亡。
麦冬快速爬到了,搜寻了片刻,然后从蜡树上摘取了两片宽大的叶子下来。
“首领,老巫,你们看,这就是蜡虫的虫卵。”
麦冬把宽大的蜡树叶子翻过来,只见背面有大量的虫卵,粘在叶子上。
麦冬继续道:“我要把所有产了虫卵的叶子摘下来,然后做很多虫包,把这些叶子放进虫包里面。”
“以前部落还在的时候,这些虫包会放在屋子里,等幼虫孵化以后,再挂到树上去,让它们吃蜡树叶子。”
“但是现在,我们没时间等它们孵化了,只能做好虫包,然后把它们直接挂到树上去。”
说到这里的时候,麦冬的眼神又黯淡了下来,但他很快调整了情绪。
“等幼虫孵化以后,它们会蜕一次皮,然后长得更大,秋季就会开始吐虫蜡,到时候,很多树枝都会裹上厚厚的一层白蜡,就好像积雪一样。”琇書網
想到那个场景,麦冬的眼中都有了光芒。
姜玄和老巫听完麦冬的介绍以后,对这种长相比较奇特的蜡虫有了一定的了解。
姜玄在心里感叹:大千世界,果然无奇不有。
“好了,天色不早了,我要快点把有虫卵的叶子摘下来。”
麦冬腰间绑了一个兽皮袋,他再次爬上了树,在众多的树叶中,准确的把一片片产了虫卵的叶子采摘下来,然后放进兽皮袋里。
这一片蜡树林,有大大小小数百棵蜡树,想要把所有带虫卵的叶子采摘下来,可不是一件轻松的活计。
“我也去帮忙吧。”
姜玄也挂了一条兽皮袋,然后爬到了一棵蜡树上,凭借过人的视力,仔细的搜索有虫卵的叶片,并且采摘下来。
按照这个工作量,今天肯定是回不去了。
老巫让巨鹰去打两只猎物,他自己则在蜡树林旁边生火,搭建临时庇护所,准备过夜。
当老巫搭完临时庇护所,生好火之后,巨鹰也带着一头很大的猎物回来了。
此时,太阳西沉,夜幕渐渐的降临。
姜玄和麦冬,却只搜集了半片树林的虫卵,看样子明天还要继续忙活。
当夜幕真正降临之后,姜玄和麦冬才从树上下来,两人走进了临时庇护所,老巫已经烤了不少肉。
两人吃了一些肉,麦冬又拔不少干草,趁着晚上没事干,开始编织虫窝。
麦冬编织的虫窝,在姜玄看来,其实更像是一个鸟窝,或者说干草编织的马蜂窝。
……
姜玄和麦冬选了个好位置,然后开始挖起了坑,老巫则在一旁帮忙收集残骨。
岩羊部落居住的地方,虽然石头比较多,但泥土也相对比较疏松,挖起来不是特别吃力。
在两人的大力挖掘下,很快,一个很大很深的坑就挖好了。
老巫把人骨收集成一堆,岩羊骨收集成一堆,然后由麦冬亲手放进了大坑里。
麦冬又俯身大哭了一场,然后一点一点的填土。
不久之后,一座孤零零的大坟出现在岩羊部落的废墟上,里面埋葬了麦冬曾经的族人,以及那些岩羊。
弄完这些之后,时间已经来到了下午,但是距离太阳下山还有一段时间。
麦冬把姜玄和老巫带到了岩羊部落居住地旁边的一大片蜡树林之中。
这个世界的蜡树,是一种生长在高山上的树木,大部分都有七八米高,主干非常粗,分枝很多。
蜡树的树叶富含油脂,被蜡虫吃掉以后,能转化为虫蜡。
“蜡虫果然产卵了。”
麦冬站在一棵蜡树底下,发现地上有不少已经死去的雌蜡虫,树上的叶子间,还有不少活着的雌蜡虫,但都不怎么动弹了。
雄蜡虫在去年秋季的时候,交配过后就死去了。
雌蜡虫活得要长一些,它们会在蜡树的树干或粗大的树枝上钻洞,藏在洞里过冬。
春季到来之后,这些雌蜡虫会从洞里爬出来,吃蜡树上的嫩叶,吃一段时间后产卵,然后死亡。
麦冬快速爬到了,搜寻了片刻,然后从蜡树上摘取了两片宽大的叶子下来。
“首领,老巫,你们看,这就是蜡虫的虫卵。”
麦冬把宽大的蜡树叶子翻过来,只见背面有大量的虫卵,粘在叶子上。
麦冬继续道:“我要把所有产了虫卵的叶子摘下来,然后做很多虫包,把这些叶子放进虫包里面。”
“以前部落还在的时候,这些虫包会放在屋子里,等幼虫孵化以后,再挂到树上去,让它们吃蜡树叶子。”
“但是现在,我们没时间等它们孵化了,只能做好虫包,然后把它们直接挂到树上去。”
说到这里的时候,麦冬的眼神又黯淡了下来,但他很快调整了情绪。
“等幼虫孵化以后,它们会蜕一次皮,然后长得更大,秋季就会开始吐虫蜡,到时候,很多树枝都会裹上厚厚的一层白蜡,就好像积雪一样。”
想到那个场景,麦冬的眼中都有了光芒。
姜玄和老巫听完麦冬的介绍以后,对这种长相比较奇特的蜡虫有了一定的了解。
姜玄在心里感叹:大千世界,果然无奇不有。
“好了,天色不早了,我要快点把有虫卵的叶子摘下来。”
麦冬腰间绑了一个兽皮袋,他再次爬上了树,在众多的树叶中,准确的把一片片产了虫卵的叶子采摘下来,然后放进兽皮袋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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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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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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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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