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镜中的自己,安娜放下了手中的护肤品,在这个时代,科技代替了神术,能够更快更好的改变一个人,比如说护肤品,在它们出现之前,就连神术也很难改变一个人衰老的处境,但是在现在,半老徐娘却能够使用它们来改善她们的皮肤,让她们看起来年轻至少十岁。
用护肤药膏处理好眼角的皱纹,安娜走出了自家洗手间,她走下台阶,看着大厅里的克劳德:“欢迎来到基里连科的城堡,克劳德,我的老朋友,听说你最近得罪了高塔是吗。”
“是的,一场误会,高塔原谅了我,只不过误会造成的处罚可不会原谅我,所以我手头很紧,想借点钱。”
“没问题,我现在能给你两百万,你随便什么时候还都不是问题,反正你真要还不起,我可以从你的名下拿走北方的那个庄园,说实话,田园风光也挺好的不是吗。”安娜知道克劳德最近很困难,当然为了自身资金的安全,相应的条款也需要定下。
“没问题,不过我需要两年时间,你也知道,数目挺大的。”克劳德看起来是真的松了一口气。
“当然,我们是老朋友。”安娜说到这里,从管家手里接过茶,看着坐在沙发上的这个男人,安娜微笑着问道:“克劳德,你最近在躲什么呢。”
“当然是凶手,你也知道最近组里发生了什么,像你这样有身份的夫人当然不用担心什么,毕竟你有一位传奇丈夫,而我可没有传奇夫人啊。”克劳德提到这一点时,脸上的不甘很显然是认真的。
将弱小写在脸上,有时候并不是只是单纯的示弱。
安娜微笑着听完了这个男人的抱怨,直到他自己起身表示要走了。
安娜也没有什么如释重负一样的表现,而是微笑着送这位老朋友离开,直到他开着他的车消失在了街道的尽头。
老管家走到了安娜的身边:“夫人,要通告高塔那边吗。”
之前屠戮死眼组的凶手经过安娜的判断,应该是高塔学徒的晋升仪式,而之后自己女儿问到的消息也证明了这一点,高塔在醒过来,而做为高塔曾经的忠诚家族,安娜有些迫不及待于让基里连科家族重新投身于高塔。
孩子没关系,只要自己的女儿能够与那位奇迹之子结合,无论多少孩子,家族都能够养得起,甚至就像是安娜与他一样,不需要那个奇迹之子负责什么,基里连科家族自己就能够解决一切。
“不用,那是高塔之子的晋升仪式,我们不要乱插手,何况那是那个孩子立誓复仇的舞台,是神圣的杀戮祭场。”对于晋升仪式的神圣性,安娜早就有所判断。
“是的,夫人,对了,保尔大哥那边传来消息,卡特堡那边已经完成联线,卡特琳娜夫人负责与我们的沟通,盖亚特家族拿出了最大的诚意。”
“这一切都是因为我认识那个马莱,真是了不得的缘分啊,保罗。”
主人与管家的对话到了这里,安娜沉默了下来,她扭头,看着自己女儿开着小甲壳虫跑车离开家,身为一家之主的安娜摇了摇脑袋:“保罗,你说如果我的女儿知道马尔斯就是马尔斯,会是什么样诧异的光景呢。”
“那一定会喜极而泣吧。”管家如此思考并没有错。
安娜也不想纠正这个错误,因为她不想告诉自己的管家,要是真有那么一天,她的女儿要面对的,也许是这片大地最难对付的对手。
她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看自己的女儿吃瘪的丑陋模样,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打破自家骄傲的小天鹅心中不请自来的骄傲,让她明白,什么要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的女儿,在这片大地上骄傲的,可不止是你这样的小可爱,而你的那些无血泪的对手可不会因为你可爱就饶过你。
记住,这片大地只相信一句话。
万类霜天竞自由。
………………
越后屋总一郎站在自己的鱼铺里,做为一个混血儿,他有人类的纤瘦,也有熊人的力量,只不过这样的混血,让他看起来像一个从小到大都营养不良的熊崽子一样可笑。
年幼的时候,他也吃过苦,后来因为一次出手帮忙,越后屋鱼铺的老爹认了他做干儿子,并在百年之后将他手里的一切全都交给了总一郎。
于是越后屋总一郎一夜之间从一个半工半读的混混变成了财务自由的混混。
于是这混混也从生活变成了爱好,总一郎也渐渐的半退出了死眼组,如果不是还有不少老兄弟在里面,总一郎是一天都不想在这人心叵测的组织里混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总一郎继承了自己不曾见过面的人类老爹的天赋能力,他能够看清对方灵魂的颜色,这个能力他从来都不敢告诉他人。
至于为什么说人心叵测,就说几个组的组长吧。
死掉的冬马,这家伙的灵魂是铅灰色的,这代表着反复无常与狡猾,他的弟弟是灰色,而他……看起来就是无药可救。
克劳德·多芬,灵魂是深紫色的,在总一郎的眼里,他只在被游街的混沌信徒身上见过这种颜色,所以总一郎从来都不跟他假以颜色,生怕高塔找上来的时候觉得他和克劳德走太近,一刀也把他给宰了。Χiυmъ.cοΜ
安娜·基里连科,象牙色的,你能想像一个给姑娘们介绍夜店工作的女人的灵魂竟然还能白起来的吗——当然能了,安娜夫人给这些姑娘们准备了体检,每年两次,甚至还给她们买保险,她的良心在死眼组中显得那么珍贵,以至于总一郎总觉得这位夫人像是一个卧底。
所以他为她守口如瓶。
至于朴家乐这个半岛狗崽子,总一郎对于大红大紫之辈根本不假以颜色,如果可能的话,总一郎甚至都想亲手杀了这个家伙。
而林平安……这个男人总一郎很少见过,但他那灰色灵魂上的白斑让总一郎心生诧异——你一个黑社会双花红棍竟然有这个颜色,这也太过份了吧。
想到这里,总一郎注意到了一个年轻的孩子。
是雪豹崽子,他拿着一个菜篮子,就像是一个老杭州一样出现在了鱼铺前。
有那么一瞬间,总一郎想到了一个人。
一个老朋友。
他的名字……也许是叫马莱吧。
总一郎想到这里,脸上带着一丝怀念。
毕竟,那是他第一次从组织里看到了个灵魂纯白无暇的兽人同类。
老朋友,对不起,直到今天,我也没有找到你的儿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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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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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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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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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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