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不好听的,他和桑缨还算是门当户对,女不算低嫁,男不算高娶。
但和叶绣纹就完全不同了,据他所知叶家是北平的勋贵,其父是叶大将领的堂侄,虽不是嫡亲一脉,但这些年也深受照拂,一直在北平管理后勤。
至于其母的身份有些复杂,传言是风流倜傥的林将在世时,跟魔都某个贵女生的私生女,后兜兜转转进了北部战区的文工团,现在也是团里的三把手了。
两人结合后,除了叶绣纹这个长女,还有个叫叶绣春的儿子。
这样的家世,易瑧是打从心眼里不愿高攀的,相比起复杂的人际关系,他更喜欢简简单单的生活。xǐυmь.℃òm
就像和桑缨这样,只要考虑孩子们的将来,和桑缨的一日三餐,生活富足那就够了。
他这想法曾经还被程海取笑过,说他是小农思想,可他觉得,这才是脚踏实地的人生。
不幻想登高望远,不执妄权势滔天,拎清自己,一步一个脚印展望未来,抓住机会珍惜当下,就是他给自己定下的规矩。
“你是真不怕易瑧变心啊?”
这是李月三天来,不知道多少次的提问了。
桑缨把一棵刚挖好的土茯苓扔到背筐里,擦了把汗道:“能不能别再问这种傻话了?我上次就跟你说过,人只要有自身的价值,就不怕别人抛弃和变不变心,你是压根没听进去吗?”
李月撇嘴:“我不是担心你嘛,自从那天以后,他白天老往城里跑,不到天黑不回家,你也是心大,不但一句都不问,还给他准备饭菜,我总觉得怪怪的。”
怪什么?她有强大的自信和眼光不好吗?
与其卑微的去爱人,她宁愿别人心甘情愿的来爱自己。
“再挖几颗回去了,小群这两天有些上火,我还想绕到后山去挖点板蓝根。”
李月翻了个白眼,仿佛牛头不对马嘴道:“我可替你打听好了,叶绣纹他们三个还没走,一直住在武装部边上的招待所里哦。”
桑缨无力,只好再重复:“月啊,你觉得我这人怎么样?”
“很好啊,会做一手好菜,会照顾孩子,还特别会过日子,人聪明勇敢,不惹事也不怕事,从哪哪看都很好,除此之外,我还发现不论是谁跟你在一起,都特别有安全感,仿佛每天都很充实似的,很开心。”
“嗯,那你觉得,我离了易瑧,我人就会变不好吗?生活也不能再继续了吗?”
李月眨了眨眼,这次想了很久才恍然大悟道:“应该不会,你离了易瑧每天还是会这样过。”
“那不就是,换位思考,如果是易瑧离开我,你觉得他会如何?”
李月咽了口唾沫,最先想到的是吃,脱口便道:“不行,他肯定一天都受不了,像我,我都习惯吃你做的饭菜了,现在让我每天去吃食堂,又或者自己做饭,不用说,一定是食不下咽有如嚼腊。”
这是实话,以前不觉得食堂的饭菜有多难吃,更不觉得妈妈的菜做不好,从很大程度上来说,她以前觉得只要能吃饱就行,至于好吃不好吃,不在她考虑的范围。
但在有了对比和尝鲜后,是真觉得外面的饭菜吃不下去。
而桑缨会的不单单是做菜,还有各种面食点心,甚至还包括南江城里的小吃,就没有她不会,并做不好的。
比如昨晚窜灯舞龙,舞到离城区最近的回龙观,见有人在卖糖画和糖葫芦,桑缨今天上午就给孩子们做了,挂的糖不但晶莹剔透,还脆甜可口,连她这个小时候爱吃,长大后觉得糖葫芦也就那样的人,都吃到满眼放光。
并感觉桑缨的做法,远远高过她吃过的任何一款糖葫芦。
再细节一点,桑缨用料就比人家用得好,山楂里放糯米,放豆沙,桔子橙子苹果梨,什么水果都被她拿来做糖葫芦,这样怎么能不好吃,又怎么能不刷新她对糖葫芦的新认知?
所以说,在做吃食面前,她相信没人能比得上桑缨。
就连大饭店里的主厨,只怕都要在她面前甘拜下风的。
桑缨低笑,摊了下手:“瞧,能把人的胃抓住,也是我自身的价值,还有别的吗?”
李月舔唇:“有,他要离开了你,小建和小宝都没人照顾,更何况小建和小宝也离不开你,这一天天妈妈长妈妈短的,舍都舍不得,怎么离?”
桑缨笑着没说话,这方面她不觉得是自身价值,只不过是真心换真心,再加上她本来就喜欢小建和小宝,那就不存在用他们来达到任何目的的想法。
至于别的,李月一时说不上来,反正只要她一想到不能再吃桑缨做的饭菜,就会觉得很痛苦,情不自禁的跑题道。
“你老实交待,是不是在饭菜里下毒了,搞得我一天不吃,就觉得嘴里索然无味,还饿得越来越瘦?”
见她故意凶巴巴的扑上来,桑缨都想把她给甩回去。
“那瘦了?每次来吃饭,吃得最多的就是你,我还想问问秦婶婶,是不是把女儿卖到我家来光吃饭不干活呢。”
李月笑喷了,话峰一变,舔着脸就打趣。
“别闹,不就是吃了你几碗饭嘛,就咱俩这关系,那么小气干啥,话说今晚吃什么?要不再炒一次酱血鸭?上次炒的真是太好吃了,要不是你饭煮少了,我还能再吃两碗。”
桑缨无语,都没法去想三天前的晚上,王怀国看李月特别能吃时的表情。
当然了,王怀国自己也吃到她刷新了对肚子容量的新认知。
总而言之,就是不管她做多少饭,炒多少菜,对来她家吃饭的人来说,都是不够的,那怕撑到吐,都嚷嚷着还没吃饱。
对此,她都不知道该骄傲,还是该自豪。
“再吃你就要变成猪了,从过年到现在,你称体重了没?”
李月转着眼珠左右其它,决定打死也不告诉桑缨,她胖了快十斤。
就在这时,一个骨瘦嶙峋,还好像是得了黄疸病的女人,拿着竹节鞭赶着两孩子到了同心村路口。
女孩牵着男孩,看起来像是亲姐弟,约莫六、七岁的样子。
三人哭哭啼啼,只见女人凶狠的边打边哭道:“我教你们的都记住了吗?”
女孩倔强的不肯回答,男孩却懵懂的只会张嘴哭,女人生气,扬起竹鞭狠狠的抽在女孩手臂上,顿时一条红印从破烂的棉衣里露了出来。
女孩疼的缩紧身子,撕心裂肺喊:“记住了,我记住了。”
“记住了就给我再说一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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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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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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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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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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