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在那天,遇到了小丁,小丁还对着她笑了笑,她竟然还脸红了红。
可惜小丁只是个小酒疯子,这种小酒疯子,胡八太爷想杀几个就杀几个。但是这个小酒疯子若是被别人莫名其妙的杀了也怪可惜的,她突然觉得心里不安。
然后她就在暗中跟着小丁,若是胡八太爷的人动手,她就只好暗中救他一命了。wWW.ΧìǔΜЬ.CǒΜ
结果她发现这个小酒疯子竟然跑到春花楼去喝花酒,要不是怕被胡八太爷的人发现,她早进去狂揍小丁一顿了。
小丁在春花楼喝了两天花酒,唐青青就在外面一个不起眼的小茶馆喝了两天的酒,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躲在这种地方喝酒,这种茶馆甚至是只有那些叫花子才来的地方,偏偏只有在这里才能看到春花楼,也只有在这里才不会被别人猜到。
更过份的是小丁在春花楼喝完酒出来,还去了金钩赌坊寻赌。
这种烂人,害我唐大小姐操心了这么久,实在是该死。
唐青青决定跟去,亲自揍小丁一顿才解气。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那时她唐大小姐只顾着盯着小丁,却未料到自己也被别人盯梢了。
要不是小丁在那株大槐树下发现了司空摘月,她一定会找小丁麻烦,也一定会被胡八太爷的眼线发现,那样的话她和小丁都不会有好下场,因为胡八太爷本就是个多疑的人。对于腊月初八这件事,他决不容许有任何意外。
只是小丁又是如何发现司空摘月的?是无意中发现的,还是他本来就是个深藏不露的绝顶高手?
原来司空摘月跟踪的人竟是唐青青,小丁知道有人跟踪,却一直以为是司空摘月。
待确定胡八太爷无意杀小丁后,唐青青也走了,她早小丁他们一晚到了嵩山。
那天唐青青漫无目的的在街上游荡,心里胡思乱想,那个喝醉了自称丁小刀的年轻人,想必又去春花楼喝酒了吧,醒来时身边应该还躺着个漂亮的姑娘,毕竟他笑起来那么可爱,可爱的年轻人身边自然是不缺漂亮女人的。
呸呸呸,想什么呢,唐青青不由得红了脸。
她不知道为何会对仅有一面之缘的小丁牵肠挂肚,也不知道自己的脸红过几次,偷笑过几次,叹息过几次。
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此刻是开心的,还是难过的。
她不明白,爱一个人,本来就会患得患失的。
萍水相逢,转眼便相忘于江湖,也许,已无再见的可能了罢。
人生不都是随处留有遗憾么,除了凭空多了些惆怅。
正当她觉得这辈子都不可能再遇见小丁的时候,偏偏就遇见了。
小丁正跟着一个小叫花子匆匆而去,远远的,又看到了小丁那熟悉的笑容。
唐青青躲在屋角,心里怦怦乱跳,一时之间竟忘了跟着他们。
幸好,不一会儿她又遇到了那个小叫花子,这次她不再犹豫,塞了一大锭银子给那个小叫花子,打听到了小丁住的地方。
她还特地回到房间换了身漂亮的衣服,准备去找小丁。
江湖儿女,本来就不像平常人家,唐青青在江湖上早已漂泊多年,洒脱惯了,不喜扭捏作态。像她这样的姑娘本来就是敢爱敢恨的,喜欢他,就去找他,就这么简单。
然后她突然发现随身携带的暗器“碧萝金针”不见了。
碧萝金针这种珍贵的东西自然是贴身收藏的,不可能会掉出来,但怎么会……突然,她灵光一闪,对了,小叫花子,那个小叫花子看她的眼神有些闪烁,开始的时候她还以为小叫花子只是心虚透露了别人的信息,也未曾多想。
现在才觉得那个小叫花子不简单,他竟然是故意出现在我面前的,显然是别人易容改扮的,真的小叫花子不可能回来得这么快,又恰巧摇摇晃晃出现在我眼前。
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偷走我的东西,这世上只怕是还没有几个人能做到,但若有一个人例外,那这个人就一定是司空摘月。
唐青青气得牙都要咬碎了,她决定找到司空摘月以后,在拿回自己的东西之前,一定先喂他吃点什么下去。
比如能让人一个月爬不起来的糖,或放在酒里让喝下去的人突然失去力气的药,甚至是让别人碰到就全身变绿的东西,总之一定要他好看。
司空摘月一定是暗中跟着小丁和那个小叫花子去的,所以他说小丁住的地方也许是真的,因为在那种时候,他的目标是唐青青身上的碧萝金针,为了不节外生枝引起怀疑,他一定尽可能说的都是真话。
司空摘月既然一直盯着小丁,那他偷了我的碧萝金针难道是要去对付小丁?
想到这,唐青青飞也似的往小丁住的地方奔去。
看到院子里的那辆大大的马车,她才知道小丁不是一个人来的,自己的身份却又不便透露,只有换上夜行衣了。
她担心司空摘月已经对小丁动手了,毕竟司空摘月真的是一个可怕的人。于是她伏在屋脊上,打算悄悄掠下去听听,她觉得自己已经很小心了,没想到屋脊上还有积雪,轻轻踩上去便弄出了一丝轻微的声响,听到有人开窗的声音,她展开身法就逃了。
唐青青的轻功绝对是江湖中顶尖的,但身后追赶的人,轻功更是惊世骇俗。无奈她只有借助错综复杂的房屋地形以小巧身法躲避追踪。
最后甩掉追踪的时候,她躲在暗处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结果,她看到追来的人竟然是小丁,一时之间悲喜交加。
悲的是自己弄丢了唐门至宝“碧萝金针”,还被别人像野狗般追逐,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小丁。喜的是,将自己追得像条野狗的人,竟然就是自己喜欢的人,没想到他轻功竟然高到这样骇人。
唐青青正打算起身表明身份,猛听得山腰处有动静,再看眼前,哪还有小丁的身影。
她本想追将上去,但回头一想自己的身份,不便半夜出现在少林。所以只得悻悻而回。
她今天也不太难过了,因为毕竟已见到了她想见到的人。
她在这窗边已坐得太久,每当小二过来加热水的时候,她就塞一锭银子给小二,那小二也不敢去招惹她。反正有银子赚,他巴不得这女菩萨一直在这里坐下去呢。
唐青青正沉静在自己的世界,哪容得身边的纷扰,听到有人在说话,便头也不回冷冷地道:“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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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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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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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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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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