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最后一个猎鬼师>第十八章 惊魂出击
  我叫他少扯淡,想看美女自己看去,老子没兴趣。说完挂断了电话,不过忽然回头一想,似乎有些不对劲,古代新娘子的衣服,那不是红嫁衣?忙给陈朗回个电话,问他那人长什么模样,陈朗墨迹半天也形容不出来,就说反正长得贼漂亮。

  再次挂断电话,我心想应该不会猜错,那人说不好正是琅秀秀,要真这样,可不能去见她。只是,对于昨晚她诡异失踪的事情,此刻心里还无法放下,如果这姑娘还活着,那也是好事。

  见我收好手机,念慈这才走过来,惊讶的问我:“是你啊,怎么找到这儿来的?”那眼神,似乎见到失散多年的亲爹一样震惊,整得我有些不好意思。

  呃,这话说得好像我专门来找她一样,不过心里也有些惊讶,没想到她和她师父就在这里开店,一个女孩子家的,能来学这种行业,着实让人费解。我点点头说:“我也没想到你们会在这里,挺巧。”

  “那你是来这儿买东西咯?”她说着看向我手上的东西,“你没事吧?昨晚我跟师父有点急事,所以等师叔到了之后就回来了,不好意思啊。”

  我摇摇头,看了看店铺里的东西之后,才问她这是准备上哪。念慈说要回家,这会儿店已经要关门了。我“哦”了一声,心想来都来了,总不能啥也不买就走,不然人家姑娘还真以为,我是冲着她来的,于是问有没有鸡冠血卖。

  念慈淡淡一笑:“这种东西是买不到的,必须自己杀鸡取,怎么,你找鸡冠血有用?”

  我心想还是别把事告诉她为好,就随便撒个谎,说自己生病了,医学上鸡冠血能有用。心说有个毛用,不然早上市面了,这不是没有别的理由吗。谁知念慈一听,笑了笑就说:“这样哦,那行,我带你去找吧。”

  这么热情?有些不好意思,我就说不用了,没想到念慈直接拽着我的胳膊往外扯,说那么客气干嘛,好歹也见过面的。我心想要是再客气,恐怕她会有想法,没办法,跟着她走出店铺,我们跟着步行街往外边走。

  “对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我叫秦念慈,以后有什么困难都可以来找我或者师父,虽然师父道行不高,但他心很善良的。”念慈说这话的时候,才终于下意识的把手放开,让我有些尴尬,不过也不足为奇,毕竟城里姑娘,都这样子。

  我淡淡一笑说我叫狼风,别人都叫我风哥,要么叫狼哥,咋叫都行。原本这么说,是为了避开那个外号的尴尬,哪知念慈一听就笑了,问我咋不叫疯狼呢,呃,看来不是我们学校那群人损,是我这名太招人想法……

  没想到的是,念慈直接带我往广场那边走去,我也不想告诉她活养尸在城里,只能看造化了。到广场,她找到一个夜宵摊,让老板给我们杀一只新鲜的鸡,鸡的头给我们打包留着。

  这个办法挺聪明,我咋就没想到呢?接着我跟念慈面对面坐在位置上,也算是顺便吃个夜宵。我挺不好意思的,从小到大一个毛病,只要见到美女就语塞,更别说这个美女还直接坐我对面。

  别的位置都是一对对小情侣,在那儿秀恩爱。这种气氛有些尴尬,我跟念慈实在找不到话说,沉默了很久,直到东西吃完,我偷偷付完帐之后才问她家在哪,如果远的话,就先回去吧。

  念慈点点头,又问我来县城有什么打算,住在哪。我说在朋友家,准备找个工作养活自己。她表示有些诧异,想了想,问我想不想干他们那行,她师父会开工资还会包吃住的。呃,没想到这种行业,还那么阔气,不过这是好事啊,但我没直接答应,跟念慈说考虑考虑,之后相互留了个联系方式,她就走了。

  她刚离开,我就跑到公共厕所,掐了鸡冠,将鸡冠血混合在朱砂盒子里,随后忍痛在自己食指上放了点血,妈的,看电影里那些道士,咬手指头就跟闹着玩儿似的,没想到轮到自己,感觉太不一样了,疼的钻心。

  混合好三样对付活养尸的东西,我蹲在厕所里,拿出《阴事鬼经》研究起上面对付活养尸的要点。越发感觉这本书的重要性,以后都得随身携带,万一弄丢了,命也就悬起来,书在人能在,书丢了,命铁定保不住。

  在厕所里一蹲就是一个点,直到腿脚麻木之后,才打电话问陈朗,那个姑娘还有没有在广场上,陈朗说在,只不过蹲在花坛边睡着了,估摸着晚上广场上那帮痞子,准对她下手,陈朗想在那儿继续看看。

  我收好书就往外走,到了广场外围,的确看见陈朗在跟几个女生坐在露天奶茶吧闲聊,这几个女孩都是我们班上的同学,好家伙,陈朗这小子连自己身边的都不放过。

  再歪着头四处环顾,发现广场中心的花坛那儿,有些人好奇的围成一圈,似乎议论着什么。走近一看,心头忍不住震惊一把,因为花坛上确实坐着个穿着红妆的女子,不是别人,正是琅秀秀。

  还别说,衣服特别点,还挺招人喜欢,这些人好奇,纷纷议论着,是不是哪家的新娘跑出来了。而琅秀秀什么也不管,抱着双脚,头埋在膝盖上不知是不是已经睡着。

  她还活着就是好事,但总不能就这样坐在这儿吧。城里跟我们乡下可不一样,一到晚上特别乱,连男人走在大街上都不安全,别说一个手无缚鸡的女孩。想了想,还是先别出去帮她,在暗中观察观察再说。

  于是走到陈朗喝奶茶的地方,选一个这小子看不到的座位坐下,一边观察着琅秀秀那边的情况。县城繁华的地段并非这儿,夜生活多半去了别的地方,所以到了晚上快十点的时候,人逐渐开始减少,直知道陈朗要走就得给我打电话,于是发信息让他过来拿钥匙,别让那几个女同学看见老子,见着就烦。xǐυmь.℃òm

  陈朗问我咋不回去,我能说要盯着广场中间那个新娘子吗?叫他别废话,先回去等我,有点小事要处理。好在哥们儿之间,陈朗这人比较听我的话,也没问啥,屁颠屁颠的回去了。

  大概到了晚上十点半,广场上人烟散尽,就连摆摊的商户都搬走了,然而琅秀秀仍在那坐着,似乎没地方可去。这让我有些为难,答应黑衣人跟她拉开距离,可现在这种情况,总不能不管。

  想了半天,才想到了秦念慈,给她发个消息,问现在有没有时间,把琅秀秀的事情大概给她说了一遍。虽然秦念慈和琅秀秀素未谋面,但她知道有这回事,叫我在这儿等着,她马上过来。

  很快秦念慈就到了,我偷偷摸摸的靠到她面前,指着琅秀秀说就是那个,让秦念慈帮个忙,去问问家在哪,给人家送回去。秦念慈眼珠子骨碌碌一转,问我为啥不去,是不是做了亏心事,不敢面对人家了。呃,这丫头想法不太清纯,我也没搭理,躲在角落里让她过去看看啥情况。

  一切都挺顺利,念慈走过去拍了拍琅秀秀的肩膀,琅秀秀立马抬起头来了,距离太远,也不知道她们都说了些什么,随后就见她们两个,宛如故友一样,有说有笑的往大街上走去。看得我莫名其妙。

  不一会儿看见念慈玩手机,发了一条短信给我,说这姑娘家不在这儿,不过说有亲戚,但在市郊那边去了,要送她回去。我说了句感谢,收好手机准备往宾馆赶回去。不过就在这时,突然见到有辆车出现在念慈她们的旁边,心头顿时一凝,暗道不妙,是活养尸!

  念慈带着琅秀秀上了车之后,活养尸所坐的黑色奥迪,尾随其后,这就让我有些搞不懂了,我跟活养尸无冤无仇,她盯上我是已经很莫名其妙,现在竟然又盯上了她们两个,也不知是念慈倒霉还是琅秀秀。

  我摸摸兜里的朱砂盒,心想不能退缩,念慈连我奶奶都对付不了,何况这活养尸。当下招了一辆计程车,让司机跟着黑色奥迪,我特意坐在后座位置,拿出书反复看上面的东西。

  很快,三辆车使出闹市,进入郊区道路上,路上车辆稀少,很快我就意识到了不妙,这样跟过去,搞不好活养尸就会发现我,正在思考着要不要下车步行的时候,突然前面传来“轰隆”一声,出车祸了,只见奥迪车毫无顾忌的撞上了念慈她们那辆出租车,两车相撞,飞出去老远,很快就冒起了浓烟。

  糟糕,活养尸动手了。只见奥迪车的天窗猛地打开,一个穿着旗袍的人影从里面跳出来,到了念慈和琅秀秀坐那辆出租车门口,随着她打开门,奥迪车上又下来一个穿着红色旗袍的女人,手里挑着一支挂满白纸的东西,“莎莎”的在周围摇起来,还没容我反应过来,路边的两个行人,加上我这辆车的司机,忽然跟傻了一样,开门就跟着摇晃白纸竿子的女人走过去。

  我赶忙躺在座椅上,深怕被发现。从大致上看,穿红色旗袍的女人,应该也是一只活养尸,身上阴气很重。没猜错的话,她手里拿的是“招魂幡”,也就是用来勾魂的,至于我为什么没事,这可能归功于怀里的《阴事鬼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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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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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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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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