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颜胜平刚要开口说话。
林冲摆了摆手,“你别说话,让本王把话说完,刚才你说你们在城外有一百万人,在本来看来,不过只有二十万人嘛,你吹什么吹,你不知道本王在军中行走了多少年吗,这种事还想蒙骗本王?”
完颜胜平脸色微微一红,“好吧,既然王爷看出实情,我也不想说别的,就算我们只有二十万人马,你们有十万人,我们也比你们的人马多得一倍,
而且只我们这二十万人马这一路人见府破府,见州破州,无往而不胜,王爷区区几万人能挡得住我们大军吗,我劝王爷也跟其它州府一样献出扬州城,省得我们两军兵戎相见。”
林冲淡淡一笑,“一看你就是个文人,根本就不懂兵事,让本王来教教你兵事。现在,虽说你们比我们多十万人,可是你别忘了你们是劳师远征,我们以坚城相守,以逸待劳,你们也并不比我们强大多少……”
林冲还要继续说下去,坐在下面的刘光世突然插话道:“王爷,末将有句话要讲。”
林冲看了他一眼,“刘将军有什么话,请讲。”
刘光世一直觉得以三万兵马对付金国的二十万人马,实在是以卵击石,完全没有必要,现在他看到金国人来主动劝降,感到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正好可以借这次机会多争取点好处,也不至于死太多的人。
刘光世轻咳了一声,吞吞吐吐地说:“王爷,末将以为咱们……既然……您看……咱们是不是要好好地利用一下这次机会呀?”
林冲眉头一下蹙成了两个黑疙瘩,凛厉地扫了完颜胜平一眼,“刘将军,什么机会,哪个机会?”
林冲本来已经意识到刘光世要说的什么,这么说是不让他说。
可是刘世光并没有领会林冲的意思,指了指完颜胜平,“王爷,既然金人要与我们和谈,不如我们就跟他们谈谈,这样我们双方也不用……”
两方谈判最怕一方的阵营当中有不同的声音,这样非常容易让对方利用。
林冲一听刘光世说出这话与自己的声音不同的话,大怒,他重重地一拍桌子,“刘光世,你大胆,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份,敢乱我军心,实在可恶!来人呀,把他给我拖出去打二十军棍!”
两个军士冲了过来,把刘光世拖了出去,在帐外打了二十军棍。
刘光世在帐外大呼小叫的。
林冲又扫了众将一眼,威严地说:“众将听着,你们再有谁敢劝本王投降者,斩立决!”
众将听得心惊肉跳,同时站了起来,拱手应道:“遵命。”
林冲这才双手向下压了压,让众将坐下,然后慵懒地舒展了一下腰,轻描淡写地对完颜胜平说:“那个谁谁谁,你给我听好了,整个扬州城只要还剩下我一个人,我也不会投降的,你明白了没有?来人呀,送客!”
两个军士上来向外面一指,完颜胜平知道劝降无望,只得垂头丧气地出了城回到外面的金军大营金兀术的中军大帐。向金兀术说明了情况。
金兀术非常了解林冲的为人,他对劝降林冲也没抱多大的希望,他之所以派完颜胜平去只是死马当活马医,另外的原因是想通过完颜胜平来了解一下城内的情况。m.χIùmЬ.CǒM
所以,他听说林冲拒绝投降之后并没生气,而是饶有兴致地问:“你去见他时,他在干什么?”
“他在……在吃肉喝酒和女人调笑。”
金兀术眉头一皱,“你说什么?”
“我去的时候,他正在在吃肉喝酒和女人调笑。还有,四郎主,这位王爷似乎十分的粗莽,一张嘴就讲粗话,一点也不像一个礼仪之邦的王爷。”
“怎么,他粗鲁地骂你了?”
完颜胜平有些无奈地点了点头,“是啊,每说一句话必要带着骂人的字眼儿,和我以前见过的宋国将领和官员大不相同。”
金兀术苦笑了一下,“这个林冲,咱们不能用像看别的宋国官员那么看,他是一个异类,不好办呀。”
完颜胜平突然说:“四郎主,有一件事对我们非常有利。”
“什么事呀?”
“那个守宋夹城的刘光世好像有投降之意,不过他刚说了一句话,就让林冲骂了,还打了二十军棍,下官以为这是个非常难得的机会。”
金兀术一听这话,不由得心中狂喜,有些失态地站起来拍了完颜胜平肩膀一下,“好好好,我说的这件事实在是太好了,这个林冲这么厉害,我正有分而击之的想法,可是我担心他们同心协力,这样看来他们并不是同心协力。”
接着,金兀术让人把军中诸将叫到自己的大帐来商讨攻城方略。
金兀术制定的战术是,二十万人马兵分三路,一路佯攻林冲守的最前面的宝祐城,另外两路由自己亲自率领实攻宋夹城,宋大城两城等攻下了这两城,再回攻宝祐城这座孤城。
完颜胜平走了之后,林冲又来到城头看着下面黑压压,一眼望不到边的金军,准备着他们随时随地地进攻。
可是一直到晚上,金军还是没有进攻,而是在城外安营扎寨,喂马造饭。
林冲一直等到三更天,金军还是没有进攻,花荣见他一脸疲惫的样子,小声地劝道:“义父,不如你下去睡一觉,我在这里替你守着。”
林冲忙了一天,实在是太累了,他点了点头,指了指下面,“我就在下面,一旦他们进攻,你马上叫我,明白吗?”
花荣点头,“我明白了,义父。”
林冲下了城头,在城头下的一间帐篷里躺下,眼一闭就睡着了。
天蒙蒙亮的时候,林冲突然被一阵隐隐的喊杀声给惊醒了,他一下从行军床上坐了下来,几步走出门外,就听见城外传来阵阵的声响,大地都跟着震颤。
他知道,这应该是金兵的大批骑兵冲上来了。
他三步两步冲上城头,只见远处黑压压的金国骑兵队从象潮水一般涌了上来。
林冲瞪着一双精光四射的眼睛,拔出佩剑对那些守城的兵将高声喊道:“众将听着,凡抗命不遵者——杀;凡行动迟缓者——杀;凡擅自撤退者——杀!所有的弓箭手准备!”
所有的弓箭手一齐弯弓搭箭就等着金兵冲到射程之内就放箭。
可是,那些骑兵冲到城下之后都只是举着刀枪向城头高声呐喊叫阵,并没有攻城的意思,只有少数的几百个步兵扛着云梯架到宝祐城的城墙之上,慢慢地向上爬着,但是他们好像并不急于攻城,声音喊得蛮大,却只是雷声大,雨点小。
冲在中间的大部分步骑兵突然像两股遇到巨石的激流一样分成两股力量向两旁的宋夹城,宋大城两城冲了过去。
林冲之所以自己守宝祐城,就是因为宝祐城是品字形三座石的最前头,他打算自己顶在最前头,这样可以减缓一下其它两座城的进攻压力。
他看得出来,进攻自己所镇守的这座宝祐城的金兵只是佯攻,金兵的真正进攻方向是宋夹城,宋大城两城,他一时担起心来。
宋夹城这边,金兀术亲自指挥攻城,在他的严令之下,那些金兵如同潮水一般一浪接一浪地向城上冲击着。
守将刘光世屁股上裹着布,手扶着城墙垛子指挥着弓箭手向下射箭,掷长矛,扔磙木雷石。
遮天蔽日的箭矢、长矛、石块、磙木犹如疾风暴雨一般飞向了下面正在往上疯狂攻城的金兵。
许多金兵被射得如同刺猬一般,被石块和磙木砸中的士兵的断肢残臂,无数的金兵尸体纷纷往城下掉落,一时之间血雨纷飞。
只一会儿的工夫,城下死尸如山,哀嚎遍野。
有些金兵有些怕了,萎萎缩缩地不敢再往上攻,有的金兵纷纷往后退。
金兀术怒了,举起掌中大斧纵马向前,接连几斧砍死了几个向后撤退的金兵,爆喝了一声,“再有敢后退者,死!”
说罢,他跳下马来,不顾城上如雨的箭矢往前冲。
他的侍卫队也纷纷跳下马手举刀枪跟着冲了上去想护卫金兀术,可是他们冲晚了。
城上射下来的一支利箭一下正射在金兀术的大腿上,金兀术“哎呀”叫了一声,一头栽倒在地。
他的那些侍卫这才冲了过来,有人用手中的武器去拨打如雨的箭矢,另外一些人用身体护着金兀术,还有两个人抬起金兀术就往后跑。
金兀术大叫,“放下我,放下我,我要攻城,我要攻城!”
但是他的侍卫并没有听他的,还是把他抬了回去。
金兵副帅粘罕见自己的士兵损失得太厉害了,又见金兀术中箭受了伤,马上让人鸣金收兵。
金兵这才慢慢地退了下来。
粘罕骑着马来到来到金兀术,见军医正要给金兀术治箭伤,金兀术却大喊着要去攻城,挣扎着要出去。
粘罕上去劝他。
粘罕是国相完颜撒改长子,是一名有勇有谋的金国名将,金兀术因为才让他作自己的副手。
粘罕劝道:“四郎主,现在宋军以逸待劳,我们再强攻,损失更多的是我们,我们不能再强攻了,我们可以智取。”
金兀术这才停止了叫嚷,看着粘罕,问:“如果智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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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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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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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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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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