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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宋纨绔王爷>第276章 死马当活马医
  林冲诡异的一笑,“如果这三战,我可以战胜他的话,我相信他一定会跟我们去打仗的。”

  花荣奇怪地问:“为什么呀,义父?”

  “因为他想抢太子之位。我听金兀术跟我说,这个李仁孝一直对生性软弱的哥哥李仁爱将来继任大位心怀不满,可是,他哥哥是夏国的兵马大元帅,统率着全国的兵马,而他想跟哥哥抢夺太子之位必定要先争得统兵权,这次往外借这一万骑兵他一定非常想统带,这样一来,我们不就有机会了吗?”

  “可是,义父,就算他会统兵,他会听你的调遣吗?”

  “你这话算是说到点子上了,他会听我的调遣吗?夏国人是那种尊重强者和胜利者的民族,这就取决于我这一次能不能打败他,

  如果能够打败他的话,我想他至少表面上会服从我的,如果他不肯服从我的话,我也有法子治他让他服从,只要我们把这一万骑兵带出夏国,就一切好办了。”

  两人正说着话儿,扈三娘身上穿着一件非常喜庆的红色百褶长裙,外面罩着狐皮马甲从里屋走了出来,对林冲说:“爷,人家花荣刚回来,你就扯着人家在这里说话,人家不要去见一见完颜姑娘吗?”

  林冲这才想起,笑了笑,“你瞧瞧我,一说事儿就把这茬儿给忘了,实在是不应该,好啦,好啦,你不必在我这里了,去燕子那里看看,对了,有没有给她买点什么礼物呀?”

  花荣尴尬地扎撒着手,“你让我尽快回来,我哪有时间买什么礼物呀?”

  林冲回过脸对扈三娘说:“三娘呀,你去找找咱们有没有什么好东西,给花荣。”

  扈三娘转身进了屋去拿东西。

  花荣连忙摆手,“不用了,不用了。”

  林冲道:“什么不用了,这是应该的,记着跟燕儿说这东西是你买的,不要说是我们的,明白吗?”

  扈三娘从里面拿了一支赤金点翠的凤钗,递给林冲,“爷,你看这个行不行?”

  林冲摆摆手,“太少了,多拿几件。”

  扈三娘只得又进去拿了几件金银首饰,用一个漂亮的盒子装好了,交给林冲,林冲把那支赤金点翠的凤钗也装了进去,交给了花荣。

  花荣道了谢,拿着盒子出去了。

  林冲和扈三娘进了屋。

  扈三娘嘟着小嘴儿说:“就知道对你干儿子干儿媳妇好,怎么从来也不买一件首饰给我呢?”

  林冲怔了怔,指了指桌子上的大盒子,“这里的东西不全都是你的吗?”

  扈三娘妙目横睇,嗔了林冲一眼,“这能一样吗?”

  “有什么不一样的?你要是觉得不够,等回家里,让三儿领你去家里的银库,里面的东西你想要什么,要多少,可着你心儿拿,还不行吗?”

  扈三娘一双星眸飞快地瞟了林冲一眼,轻声埋怨道:“你说你,办公事办大事,这么精明,怎么在女儿家的事上面就这么笨呢?”

  转眼三天过去了,离童贯起兵还有两天的时间,可是李仁孝那边还是没有什么消息。

  林冲不免有些着急,后悔那天不该出手那么重,把李仁孝伤成那样,得养这么多天。

  这天中午,林冲正在屋里来回踱步,冯南山来了。

  前些天,林冲觉得大战马上要开始了,冯南山留在析津府意义已经不大了,还有,林冲担心一旦两国开战,辽国可能对住在当地的宋人下手,所以,给冯南山写了封信让他马上来这里。

  冯南山接了林冲的信星夜兼程的来了。琇書網

  林冲一见冯南山来了,大喜。

  他把冯南山按在椅子上,“我说南山兄,你可算来了,这几天都快把我给急死了。”

  冯南山知道林冲一向是个沉稳的人,现在见他急成这样,连忙问:“大人,什么事呀?”

  林冲揉揉眉心把还有不到两天童贯就在起兵,而这边李仁孝因为上次被他打伤了,现在还没有和自己再打第二场、第三场的意思,他没办法再搞到一千匹马的事情说了一遍。

  冯南山想了想说:“不如就利用他们兄弟二人夺太子之位的事逼李仁孝出来。”

  “怎么逼呀?”

  “夏国皇帝最近身体非常不好,有意禅位给太子李仁爱,可是这个李仁孝一心要夺位,不如我带些礼物去太子府拜访一下李仁爱,并且四下传出谣言,说你打算和李仁爱联手作掉李仁孝,这样李仁孝应该会出来掉你,这样一来他不就出来了吗?”

  林冲觉得只有短短的一天半的时间,这个方法不大容易奏效,他有些迟疑地看着冯南山,问道:“南山兄,我们现在只有一天半的时间了,能行吗?”

  冯南山笑,“大人,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咱们多花钱,应该是可以的,而且我听说他们兄弟现在针尖对麦芒斗得厉害,都非常紧张对方。”

  林冲想了想,现在也没有什么好办法逼李仁孝出手了,这个办法也算是死马当活马医了,当下就同意了冯南山的办法。

  让冯南山带了两辆大车的礼物非常张扬地去了太子府,并且花钱让人四下传言说太子非常看好林冲,意图和林冲联手干掉李仁孝。

  因为冯南山花了不少钱,这个谣言很快得就传到了李仁孝的耳朵里了。

  李仁孝一听这个消息吓了一跳。

  现在父亲重病在身,有意要禅位给大哥太子李仁爱,他二人为了争夺大位已经争了几年了,而且因为大哥是太子,他一直是落于下风的。

  这个林冲是宋国的名将,武艺高强,精于兵事,而且是金国四郎主金兀术的好朋友,一旦他还有金兀术和大哥李仁爱联手,自己必定是必败无疑,一定自己失败了,大哥继了大位,自己也就没有活路了。

  所以,当天晚上,他就强撑着身子去找父皇李乾顺,提出明天要和林冲再比一场。

  李乾顺有些担心地问他,“皇儿呀,你的伤好利索了没有,如果没好利索,可不要强撑呀。”

  李仁孝自信满满地一拍胸脯,“父皇放心,那天那个林冲并没有伤到我,我只是一时岔了气,才让他侥幸得胜。”

  李乾顺听他这么说,点头同意了,“行,那我马上派人通知他们明天比武的事。皇儿呀,明天父皇给你打气助威,希望你能打出咱们大夏人的威风来,不要让宋人和金人看不起咱们。”

  李仁孝虽说得到了父亲的支持,但是他回到府里还是闷闷不乐。

  他非常清楚,以他现在的武功,不要说伤还没有好,就是好了也一定不会林冲的对手,两人一旦真的打起来,自己赢的可能性非常低,可是,即使这样,他也不能让这个林冲和自己的大哥联手对付自己。

  那样更可怕,不如想个什么法子就现在把林冲给干掉,这样可以免除后患。

  他派人把自己的两个心腹将领元可为和胡忠义叫来商理对长策。

  这两个人都是夏国的猛将,也都是李仁孝的心腹之人,一心助他夺得大位。

  胡忠义提出晚上去林冲所住的客栈暗杀他的主意。

  被李仁孝否定了,因为他将来是在当夏国皇帝的,明天就要比武了,在比武之前对手突然中毒死了,就算是瞎子也明白是怎么回事,而且林冲的背后还有一个金兀术。

  他不想因为这件事而得罪了大金国。

  元可为想了想说:“王爷,你不是擅长袖箭吗,明天你和他交手时,你带上袖箭,如果你打不过他,就暗中施放袖箭,他中了箭,你再上去一棒打死他,别人应该看不出什么来。”

  李仁孝觉得这个主意不错,自己的箭袖功夫也是相当了得的,在战场上,二将相斗,他突施冷箭射中林冲然后再用狼牙棒打死他,别人在远处也看不出什么来。

  第二天上午,是一个难得的大晴天,天空湛蓝,万里无云。

  李仁孝一身金盔金甲,跨下乌锥马,掌中提着一杆狼牙棒带着元可为、胡忠义以及一些随身的兵将来到小校场。

  他一来到小校场见自己的父亲李乾顺、大哥李仁爱、金兀术以及林冲早早得就到了。

  那林冲一身白色箭袖劲装,外面披着一件狐皮大氅,看上去威风凛凛,丰俊俨然。

  李仁孝翻身下了马,走到李乾顺拱手施礼,“孩儿拜见父皇。”

  李乾顺点了点头,转脸对站在身边的林冲说:“林壮士,我们这次是以武会友,不是战场厮杀,所以呢,要点到为止,不能伤及性命。”

  李乾顺的话音未落,不知从哪里突然刮起来一阵大风,一下把李乾顺所戴的一顶帽子给吹到半空中。

  林冲见状,单足一点,纵身一跃跳起一丈多高,一探手就抓住了那顶马上要落地的帽子,空中收腰,一个鹞子翻身翩然落下,双手把帽子递给李乾顺,“皇上,你的帽子。”

  林冲的这一手立即博得现场观战的一些兵将的一片惊呼和喝采之声。

  夏国是尚武之国,对那些武艺高强的人,不论是敌是友都非常得敬重。

  李乾顺接过帽子点了点头,重新戴上,意味深长地看了李仁孝一眼。

  李仁孝脸色有些灰白,他扭脸看了看身后的元可为和胡忠义,见他们两个的脸色也有些不好看。

  李乾顺说道:“可以开始了。”

  元可为突然上前一步,拱手道:“皇上,臣有事要奏。”

  李乾顺问:“爱卿有什么事?说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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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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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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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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