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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宋纨绔王爷>第274章 熊掌和鱼兼得
  林冲笑,“不好意思,老金,现在你就是给我一座金山,我也不要,我只要马。

  金兀术听了林冲的话,突然诡异地一笑,“林老弟,你这么想要马,那我再送你三千匹,如何?”

  林冲一听这话,心头一动,他太想要了,他刚刚送回宋国的不到两万匹马在战斗中一定会有所损失的,打一个国家两万匹马是万万不够的,他当然想要的。

  可是,他也非常清楚,金国现在也非常需要马匹,金兀术这么大方再给他三千匹马,一定是有条件的,而且是不借的条件。

  他微微皱了一下眉头,用探询的语气说道:“你想在多少钱?”

  金兀术哈哈大笑道:“林老弟,你不喜欢钱,我也不喜欢。我要的是你这个人。”

  “要我这个人,什么意思?”

  金兀术指了指前面的一个酒肆,“林老弟,前面有一家酒肆,我们那里边喝边谈,如何?”

  林冲本没有心思和金兀术去喝什么酒,可是他太想要这三千匹马了,因为时间太紧了,夏国经常金国人的这么大肆收购,估计也不会有太多的马了,自己就是有再多的货物和银子也买不到。

  如果没有足够的马匹,以宋军现在的实力想打败彪悍的游牧民族辽国难度是相当大的,弄不好反而会被对方吃掉,十分得凶险。

  所以,他跟着金兀术来到那家酒肆。

  二人上了二楼,二楼有两桌客人,金兀术让随从给了他们银子打发他们离开,并在门口守着。

  金兀术这才叫了几个菜和两壶酒,开城布公的和林冲谈了起来。

  原来,金兀术一行人此行的目的除了买马之外,另一个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目的就是劝说李乾顺借兵。

  金国马上要和辽国开战了,金国为了保证一举击溃自己几代的仇敌辽国,打算向夏国借一万骑兵使用,条件是给夏国十万两黄金,五万只肥羊,一万只健牛。

  夏国皇帝夏崇宗李乾顺非常想得到这些东西,却又不知此战的最终的结果谁赢谁输,担心借兵给金国后遭到辽国人的报复。

  经过金国的几次劝诱,最后李乾顺答应借兵,但是条件是只借兵不借将,并且提出要金国选一名宋将带这些兵,扮成金军的模样,这样一来他们夏国就可以置身事外了。

  金兀术在这里遇到林冲,一下看中了林冲,他打算让林冲来率领这支假金军打辽国。

  林冲听后,陷入沉思。

  带兵打仗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可是让他一个人带着一万夏国骑兵的难度相当大。

  因为夏国人和辽、金一样也是生性彪悍的民族,这些人都非常认主,不会轻易听从一个宋国人的命令,而且他们大多都看不起孱弱的宋国人。

  一个将领带兵,如果兵不服将领,不仅非常危险,而且带起来非常得难,因为这些兵不会那么容易服从将领的命令。

  可是,林冲又非常想要金兀术的这三千匹马。

  沉思半晌,林冲看了金兀术一眼,伸出一巴掌,“五千匹,如果你给我五千匹马,我就带这支骑兵。”

  金兀术摇了摇头,又想了想说道:“四千匹。”

  林冲摇头,“五千匹,少一匹也不行。”

  金兀术苦笑道:“林老弟,如果我妹妹不给你那一万匹,我也不差这一千匹,可是我这次来夏国本来就是要买三万匹的,现在她已经给了你一万匹,剩下的我还要费时间去买,

  而且夏国的马已经让我买得差不多了,我真得很难再凑够一万匹了,再给我五千匹,恐怕回去我没办法向父皇交差。”

  林冲狡黠地一笑,“我说四郎主,你想过没有,如果有了这一万匹夏国铁骑帮助你们打辽国,你们就非常有可能一举灭掉辽国,

  一旦灭掉辽国,辽国的万里江山无数的财宝,牛马羊群和女人就都是你们的,你父皇会高瞻远瞩,雄才大略,我想他是会答应的。”

  金兀术还在犹豫,坐在一旁的完颜燕有些不耐烦了,“四哥,你做事怎么这么婆婆妈妈的,不过是又加了两千匹嘛,就像我师父说的,如果咱们灭掉了辽国,辽国的所有东西就都是咱们的,咱们这可是赚大了,如果父皇不答应,我去劝他。”

  金兀术看了看完颜燕,又看了看林冲,非常勉强地点了点头,“那好吧,就按你说的,五千匹。”

  第二天,林冲又派了几个人带着刚刚从金兀术那里得到的五千匹健马十万火急地送回了宋国,而他自己则跟着金兀术来见夏崇宗李乾顺。

  李乾顺身穿黄色大团花皇袍,身高体胖,面有英气,虽已年逾不惑,有一股不怒自威的帝王之气。

  他的两个儿子风度翩翩太子李仁爱和二儿子一脸雄霸之气的甘王李仁孝分立两旁。

  金兀术和林冲见过了礼,李乾顺给两人赐了坐。

  金兀术添油加酸地把林冲介绍给了李乾顺,李乾顺扭脸仔细地打量着林冲。

  林冲不卑不亢地迎视着他的目光。

  李乾顺面带微笑,一字一句地说:“朕也听说宋军将领中有一位林将军非常厉害,不过据朕所知,这位林冲林将军是一位中年将军,没想到却是个少年英雄呀。”

  站在李乾顺左边的甘王李仁孝眼睛瞟着林冲,用一副很不屑的语气说道:“父皇,现在天下蒙吃蒙喝的骗子很多的,您可不要让人给骗了。”

  李仁孝这话一出口,林冲淡定自若,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金兀术却不高兴了,他一下站了起来对李仁孝说:“甘王,你觉得我的武艺如何?”

  李仁孝说:“四郎主是大金国第一勇士,武艺当然非同凡响,可是这小南蛮嘛,就不知道了。”说完还嘿嘿坏笑了一下。

  金兀术一指自己的胸脯,“你觉得你和我比试结果会如何?”

  “我哪里是金国第一勇士的对手。”

  金兀术又一指,“甘王,那我来告诉你,林将军的武艺远远超过我,你信吗?”

  李仁孝冷笑一声,“四郎主,不瞒你说,我不知道和多少个自称是武林高手的宋人比试过,没有一个在我面前走过十招的,所以……”

  站在李乾顺另一侧的太子李仁爱轻声呵斥,“二弟,四郎主是我大夏国的贵客,他的朋友也是贵客,你不得无礼!”

  他轻蔑地瞟了林冲一眼,“想要我对他有礼,除非……除非他能打败我,我才相信四郎主的话。”

  林冲知道自己不在这夏国三父子面前露点本事,是不能说服他们让自己统带那一万骑兵的。

  他眉毛轻轻一挑,站了起来,微笑着问李仁孝,“甘王想如何比试?”

  李仁孝向门外一指,倨傲地说:“我们出去比试拳脚,只要你在十招之内不倒,我就算你赢了,怎么样?”

  林冲看了李仁孝一眼,装作有些没信心的样子说:“甘王是金枝玉叶,一旦伤了甘王你,恐怕……”

  还没等李仁孝说话,李乾顺朗声说道:“哎,林壮士这话没有道理,我们大夏国是尚武之国,全国上下自朕起至黎民百姓个个都是好武之人,

  凡是好武的人都知道比武场上拳脚无眼的道理,林壮士和我儿比武大可以放开拳脚,尽施本领,不要有什么后顾之忧,就算是你伤了我儿,朕也不会怪你的。”

  李乾顺之所以这么说,一则是他清楚自己的二儿子仁孝武艺高强,整个夏国没有人是他的对手,另外,他也是存心想看看这个宋人的真本事,看他有没有本事统带自己的一万骑兵。

  林冲就是要听李乾顺说这句话,他一拱手高声说道:“谢大夏皇帝大仁大量。”

  接着慢慢地转向李仁孝,“刚才甘王说只要我十招内之内倒就算我赢,我觉得十招太多了,我三招之内打不倒甘王,就算我输!”

  李家父子三人一听林冲这话,都无比的骇然和惊讶。

  林冲说着向外面一指,对李仁孝说:“甘王殿下,外边请。”说着迈着大步走出门外。

  李仁孝趾高气扬地跟着林冲走了出来,其他人也跟着走了出来。

  林冲稳稳地站在院子当中,昂首立身潇洒地一展手,“甘王,请。”

  李仁孝刚才听林冲三招之内就打倒自己,早就气炸了肺,他毕竟是大夏国最能打的,而这个宋人竟然说三招之内就打倒自己,实在是太狂妄了。

  他要下决心要好好教训一下林冲。

  他紧了紧腰带,挥拳向林冲打去。

  林冲身子一闪,躲过李仁孝的拳头,脚下步法灵动地围着李仁孝转了几圈儿,他用的是八卦掌的步法,越走越快,越走越快!琇書蛧

  一时之间把李仁孝给转晕了,四周不知有多少个林冲。

  他正要仔细寻找哪个林冲是真林冲,只见林冲右手手指一撮,五根手指聚成一个鹰嘴向李仁孝的右肩关节处重重啄了一下。

  李仁孝立刻感到半边身子一麻,接着整条手臂都不听使唤了,耷拉在体侧。

  李仁孝正要举左拳去击打林冲的头部,林冲右手一脚,左脚已经飞起,正中李仁孝的胸口,“砰”的一声闷响。

  李仁孝“啊”的惨叫一声,身子倒飞出去几丈远,重重地摔在地上。

  李仁孝挣扎着想爬起来,可是他一用力,一口鲜血从口中狂喷而出,喷溅得满地都是鲜血。

  在场的所有人,包括金兀术在内,他们所有的人怎么也没想到林冲只用了一招就把大夏国最厉害的武士给打成这副模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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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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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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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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