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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宋纨绔王爷>第200章 汗血宝马
  林冲淡淡地扫了他们几个一眼,微微一笑,“哟,怎么着,这是要以多欺少呀?”他把手中的树枝往地上一扔,向几个人招了招手,“来来来,让林爷教你们几招!”

  话音刚落,身子一转,劈手一夺,已经从一个人的手里夺过一柄刀,几乎在夺到刀的同时,林冲横肘一撞,正撞在这人的咽喉上。

  这人只觉得一股咸腥从嗓子冒出来,“哇”的一声喷出一口鲜血,身子一歪重重地倒在地上。

  几个人一见,同时大喝了一起,把林冲围进了一个小圈子时,林冲身子一跃,跳到半空中,一连几个鸳鸯脚,都踢在这几个的脸上,只一眨眼的工夫,几个人全部跌倒在地,满地找牙。

  林冲的身体如仙家落地似的慢慢地落地在上,双手一负,扫了几个人一眼,淡淡地笑,“还想玩吗?想玩的起来!”

  一旁的花荣、李纲、冯南山见林冲这么潇洒地把这些人打得落花流水,不由得一齐鼓掌叫好。

  几个人挣扎着站起来,还要上前与林冲争斗。

  站在一旁一直冷眼相观的金兀术低喝了一声,“够了,还嫌不给咱们大金国丢脸的吗?”

  几个人见金兀术这么说,相互看了看,不敢再往前上,他们也非常清楚,以林冲的武功,他们几个再上前去,也无非是让丢人现眼。

  金兀术青着脸向林冲拱了拱手道:“林大人,不用再打了。我们输得心服口服,在下今天才算是真正见识了中原的上乘武功,领教了,告辞。”

  说着,金兀术转身就要带着几个手下骑马离开。

  林冲叫了一声,“慢着,金兀术,刚才咱们可是说好了,以你们金国的二百匹上好的骏马为注,怎么,你不会不承认吧?”

  金兀术刚才输得十分气馁,把这事儿给忘了,他听林冲这么说,昂然道:“林大人大可以放心,我金兀术说话绝对是算数的,只是我这次来中原,并没有带那么多马匹,我看这样吧,等我回去了马上派人送二百匹上好的骏马来,可以吗?”

  林冲看了看金兀术坐下的那匹像红火炭似的骏马,淡淡地说:“空口无凭,你是不是得留下点东西为质呀?”

  金兀术看出林冲是看中了自己的这匹马。

  自己的这匹马是几万匹骏马当中精挑细选出来的上品中的上品,不但神骏漂亮,脚力甚佳,还颇通人性,几次在危难之中救过金兀术的命。

  金兀术万般得不舍,有些尴尬地说:“林大人,这马性子太野,容易伤人,我看还是……”

  林冲自从第一次见到这马,就爱上了,今天他之所以要跟金兀术动手,也是为了这匹马,现在看金兀术不舍得给他,知道非得激将才行。

  于是,他非常不屑地哈哈大笑,故意奚落道:“大金国的四郎主,也不过如此,说话也是不算数的,只会空口说大话,哼,好了,我不要了,你们走吧。”

  金兀术长这么在从来没受到过这样的奚落,他脸红一阵白一阵,番身下了马,把那匹心爱之马牵着送到林冲的眼前,“林大人,我再说一遍,我们大金国人说话是绝对算数的,这马就留给你当做质物,等我派人把那二百匹马送来,你再还我,可以吗?”

  林冲压抑着激动的心情,接过马缰绳,点点头,“当然可以。”

  金兀术万般不舍地抚了抚马头,在那马的耳边耳语了几句,又轻轻地拍拍马背,转身离去。

  花荣凑过来,看着那马,无比羡慕地说:“义父,你给我的那匹照夜狮子雪也算是神骏了,可是与这马一比,简单不值一提,说着伸手要去摸那马的头。xǐυmь.℃òm

  那马突然一转头狠狠地撞了花荣一下,接着身子一纵,亮起两个前蹄转身就跑。

  林冲一接手中的缰绳,本想拉住那马,可是竟然没有拉住,他的身体倒是被带出去好远。

  林冲身子一跃,一下跳到马背,双腿紧紧夹着马腹,身子伏在马背上。

  那马翻蹄亮掌,四足腾空跑了起来,边跑边又蹦又跳试图把林冲摔下马背。

  林冲的身子紧紧地贴在马背上,任那马怎么左蹿又跳也没掉下来,那马见摔不下去他,加快了步子向前狂奔,旁边的路人吓得直躲。

  那马向东城跑去,越跑越快。

  林冲只觉得自己的身体像在天空中飞的一样,两边的景物、树木飞速地向后倒去,一旦有什么障碍物,那马腾空而起就跳过去。

  林冲骑着那马来来回回足足跑了近两个时辰,那马的速度慢慢地降了下来,浑身是汗,汗水粘在林冲的手上也是红色的。

  林冲心中惊喜:难道这就是传说的无上神骏汗血宝马吗?

  又跑了半个时辰,那马终于体力不支,停了下来,慢慢地走着,满身的红汗滴在地上如同血一般,路人见了都非常得惊讶。

  林冲怕把它累坏了,这才从马背上跳下来,拍了拍马头,笑着说:“我的儿,你倒是跑呀,你怎么不跑了,你是我的,就是我的,你跑是跑不掉的。”

  那马似乎是听懂了林冲的意思,咴咴地叫了几声,似乎有臣服之意。

  马和狗一样,是认主人的,一旦臣服于主人,就一辈子臣服,这马跑了半天也没能把林冲摔在地上,心里是彻底臣服了。

  林冲牵着马慢慢地往回走,林冲跑了这么久,身上也是一身的汗,口渴难耐,走到路边的一个小酒馆,对着里面喊了一声,“小二,拿壶酒来!”

  里面的小二一见林冲一身华服,还牵着一匹非常漂亮的大红马,知道来者非富即贵,马上从里面拿来一壶酒递给林冲。

  林冲对着酒壶连喝了几大口,那马把头凑过来,用鼻子轻轻地触碰着林冲手中的酒壶,似乎也要有喝酒的意思。

  林冲看了看它,笑道:“我的儿,怎么着,你也要喝酒?”

  那马咴咴地叫了两声,似乎有讨好之意。

  林冲又向小二要了三壶酒,喂那马喝了,那马果然非常好酒,一会儿的工夫就三壶酒喝了个精光,还是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林冲轻轻地拍了拍马头,“我的儿,不能喝了,再喝就醉了,我们得回去。”

  正这时,花荣和茗烟骑着马从远处跑来,见林冲在这儿,纵马跑过来,翻身下了马。

  花荣说:“义父,你没什么吧?”

  林冲一脸畅快地说:“我当然没什么。”

  两人说话的时候,那马又用嘴去拱小酒馆外面蒸肉包子的一个大笼屉,似乎想吃里面的肉包子。

  店小二吓坏了,上来赶,“去去去,你这马是怎么回事,又喝酒,还要吃肉包子,你是马还是老虎呀,去去去!”

  那马露出獠牙似乎要上去撕咬店小二的意思,店小二吓得连忙后退几步。

  林冲问:“小二哥,你这包子多少钱一屉呀?”

  “二十文。”

  “呃,这样吧,我买五屉。”说着回头对茗烟吩咐道:“茗烟给钱。”

  茗烟掏出一钱银子递给店小二。

  店小二十分为难地说:“爷,您光顾小店的生意,小的高兴,可是这包子是给人吃的,你买来喂马,这……有些不妥吧?”

  林冲也觉得有些不妥,点了点头,“给你一两银了,总行了吧?”

  店小二还是摇头,林冲眼一瞪,“那十两银子总行了吧?”

  这十两银子要这个小酒馆赚上一个月的,一直在里面听着的掌柜的跑了出来,点头哈腰地说:“行行行。”说着瞪了店小二一眼,还不把包子拿出来找个木盆,给这位……这位马爷吃。”

  店小二转身去了。

  茗烟掏出十两银子递给掌柜的,掌柜的忙不迭地接了。

  店小二从里面拿出一个木盆,把五屉包子倒到木盆里,那马凑上去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花荣感叹道:“这马真是奇了,竟然还吃肉包子,这寻常人家怎么养得起?”

  林冲笑道:“它不但吃肉包子,还喝酒呢,刚才喝了三壶酒。”

  “啊!”

  林冲爱惜地抚着马背,“这马得起个好名字才配得上,起个什么名字呢?”

  他想到古有赤骥、盗骊、白义、逾轮、山子、渠黄、华骝、绿耳八骏,这马是红色的。

  他拍了拍马头,“我的儿,你以后就叫赤骥吧。”

  那马回头舔了林冲的手一下,似乎应下了这个名字。

  林冲牵着马高高兴兴地回到府里,吩咐茗烟,“这马用专门的马厩,专精料,过段时间喂些酒和肉包子,不得慢怠了它!”

  茗烟苦笑道:“得,我以后又多了位爷侍候。”

  林冲来到后院,见里面的人出出进进,慌慌张张的,家里似乎有什么事,忙问一个小丫头,“这是怎么了,慌慌张张的?”

  小丫头连忙说:“老爷,小少爷病了,又哭又闹的,也不知怎么了?”

  “请郎中看了吗?”

  “请了,大奶奶让人请了几位郎中,都瞧不出是什么毛病。”

  林冲一皱眉头,回身对花荣说:“花荣,你去把神医安道全请来。”

  过了好一会儿,花荣和安道全匆匆来了,林冲让人把儿子从里面抱出来。

  张贞娘也顾不得太多,亲自抱着儿子从后院出来,林冲其它的三个妾也跟着出来了,林自强脸色青紫,又哭又闹。

  安道全先是看了看林自强的眼睛,又看了看舌头,接着号了号脉,看了林冲一眼,“林大人,大公子是中了毒了。”

  林冲和几个女人一听这话,都吓得大惊失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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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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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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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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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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