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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宋纨绔王爷>第171章 冰封内城
  张叔夜见李应真的要杀自己,一点也没害怕,他把两手往身后一背,冷冷地对李应说:“李应,我不顾安危好心来劝你,在林大都督面前替你尽了好话,没想到,竟然换得如此下场,我今天算是真正认识你了,来吧,绑吧,杀吧,眨一眨眼就不是张叔夜!”

  李应犹豫了一下,脸上的颜色也缓和了一下,“张兄误会了,李应并没有要伤害兄长的意思,刚才只是一时气急了,说错了话,还请兄长多多包涵。”

  张叔夜又要劝李应。

  李应断然一摆手,“兄长,你不要劝了,林冲杀了我哥哥,这个仇我不能不报,更不会举手投降,来人呐,去拿一百两黄金交给张大人,然后把张大人送出城去。”

  张叔夜怒道:“李应,我千辛万苦来这里不是要你一百两黄金的,我是怕白费了你这个栋梁之材,现在你如此顽固不化,张某也无话可说,就此别过。”说着,转身就往外走。

  李应有些过意不去,还想送送。

  张叔夜一摆手,“不必送了,你还是回去好好想想怎么守城吧。”

  张叔夜从李应的府里出来,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下起了漫天的大雪,雪粒夹杂着阵阵的寒风,他冻得浑身抖了几下。

  张叔夜从内城出来,进了中城,来到林冲的帅府向林冲辞别。

  林冲说:“张大人,这天降大雪的夜黑路滑,你为什么非要今晚走呢,在这儿呆一宿,咱们喝几杯热酒,明天我派人送你回去。”

  张叔夜摆了摆手,“大都督,下官实指望此次能在大都督劝降李应,让他归顺朝廷,替朝廷出力,没想到他死也不肯,实在是有辱使命,不敢在此打搅大都督了,下官告辞了。”

  林冲见他执意要走,也不好强留,马上要人去库里拿几件上好的貂皮袍子亲手交到张叔夜的手上,“张大人,一路风寒,这几件皮袍子就和你的几个手下穿上挡挡寒气。”

  张叔夜感激地点点头,“多谢大都督,那我就收下了。”

  林冲送张叔夜出府门口,张叔夜翻身上了马,又从马上跳下来,走到林冲的跟前单膝点地拜了几拜。

  林冲大惊,马上把他扶起来,“张大人,你们这是干什么呀?”

  张叔夜眼含热泪地说:“大都督,这几拜不是张叔夜拜你,是张叔夜替朝廷替社稷拜你,希望……如果大都督破了城,抓了那李应,希望大都督能以国家社稷计为念留他一条性命,劝他他能为国出力,善莫大焉呀。”

  林冲没想到张叔夜是如何忠义之人,感慨地点点头,“张大人,你如此忠义,实在是让林冲感动,这样吧,林某答应你,攻城时一定传令全军不得伤了他性命,至于说能不能说服他,这个林某实在是没有这个把握,也只能是听天由命了。”

  张叔夜又深鞠一躬,“张叔夜替国家,替百姓多谢大都督。”言罢,又翻身上了马,带着几个随从打马扬鞭地远去了,不一会儿就不见了影踪。

  林冲一回帅府马上让人把花荣让来,让他连夜给将士们发放棉衣,别让他们冻坏了。

  花荣点头去了。

  当天夜里,雪下得越来越大,寒风呼啸。

  林冲第二天早上起来带着花荣和四名侍卫在城里四处查看。

  现在的天倒是晴了,但是因为昨天晚上雪下得很大,而且气温很低,所以现在到处都是雪的世界,而且天气非常得冷,风吹在脸上像刀割似的疼。

  林冲转脸问花荣,“棉衣什么的都发给士兵了吗?”

  “发了,由我各处落实,发到每一个人身上了。”

  林冲看了花荣一眼,满意地点点头,“做得好。有些事呀,不是让下面的人去做就行了,还得去监督落实,这样才能做好事情。”

  花荣略沉思了一下,凑到林冲的眼边小声地说:“义父,有件事我不得不跟您说一下,咱们的粮草不多了,仅够十天支撑,眼看着这雪一时还化不了,就算去买,这天寒地冻的,路上也不好走,一时半会也买不来,所以……”

  “你的意思是快点打下内城,速战速决,是吗?”

  “是的,我就是这个意思,我们必须速战速决,李应他们在城里,有存粮,可以支撑,我们在城外,还有这么多兵马,一天的人吃马喂的消耗非常大,而且在我们攻破中城之前,李顺把中城的粮草全部拉进内城了,如果我们不马上攻下内城,他们可以跟我们对峙半年以上,我们跟他们耗不起呀。”

  林冲点了点头,“是啊,这个问题我也想到了,这不,我今天就是想和你一起去看看,看看咱们怎么能速战速决攻下内城。”

  几个人骑着马从中城城门出来,来到内城的城门外,远远地一看,林冲不由得大吃了一惊。

  原来,内城的城墙昨天晚上被城内的人用水全给浇上了,因为天气寒冷,水浇到城墙以后,还没等落到城下,马上就冻上了,现在整个内城就像一个冰城一样。

  李应这么做就是为了阻止官军的攻城。

  因为要攻城必须得用云梯爬城墙,原来是城墙是砖土砌的,云梯好着力,可是现在整个城墙全是冰,云梯搭上去,只要下面的攻城士兵一往上爬,因为是很多人一起爬,着力的点不一样,一不小心就会把云梯给弄倒了。

  云梯一倒,因为高度非常高,必定会摔死摔伤士兵,这样一来,内城的守军几乎不用怎么守,城外这些士兵也攻不上去。

  林冲暗暗赞叹:这个李应真是个难得的将才呀,这样的利用天时的绝纱的守城方法他也想得出来。xiumb.com

  花荣也是通晓兵事的人,他也意识到了问题所在,他有些愕然地看着林冲,“义父,这可怎么办呀?”

  林冲脱口而出,“我们要是有飞机就好了,如果有飞机,我们就不用攻城,直接用轰炸机攻城,扔几个炸弹就可以了。”

  “飞机?炸弹?义父,你说什么呢?”花荣不解地问。

  林冲知道生在大宋朝的花荣是不会知道什么是“飞机”和“炸弹”的,他笑了笑,用开玩笑的口吻说道:“花荣呀,如果我说我是来自一千多年以后的未来,你们相信吗?”

  花荣笑着摇了摇头,“义父,你开什么玩笑?”

  “我没跟你开玩笑呀,我跟你说呀,我真的是来自一千多年以后的未来世界,在那里我也是个带兵的,不过,我们那些兵呀,有陆海空三军,刚才说的飞机和炸弹就是我们空军的战法。”

  “飞机和炸弹到底是什么呀?”花荣好奇地问。

  林冲想了想,“飞机呢,就是会飞的,非常大的铁鸟,它上面载着炸弹,炸弹呢就跟我们的号炮一样,不过杀伤力更大,只要一炸一下会炸死大量的敌人,所以,刚才我说如果我们有飞机和炸弹就好了,一下就可以攻进城内。”

  “可是,现在我们到哪去弄飞机和炸弹呀?”

  林冲点了点头,“是啊,现在我们根本就弄不到这种一千多年以后才有的攻城利器。”

  花荣又问:“义父,还有件事我不明白,你刚才说飞机是一种非常大的铁鸟,那么大的一块铁,怎么会飞呀?”

  林冲下了马,捡起了地上的一块石头,使劲地往前面一扔,然后对花荣说道:“这块石头也很重,可是因为我给了它力量,它也会飞很远,如果我不断地给它力量,它不就可以飞吗?”

  “那怎么淡断地给它力量呀?”

  “这个铁鸟上面有一个东西叫发动机,他不断地转就会给这个铁鸟不断向前飞行的力量。”

  花荣越听越奇,“发动机,发动机又是什么呀?”

  林冲一想,花荣是宋代人,如果给他讲发动机的工作原理,还要给他讲石油,讲完了石油,说不定还得跟他讲如何炼出可以给飞机使用的油料,要讲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他摇了摇头,“今天咱们就讲这么多吧,其它的我以后再给你讲。我们还是回去召集众将研究如何在短时间内攻下这座冰城吧。”

  林冲回到帅府让人把包括宋江、曾弄等众将全部召集来,把现在内城已经冻成冰城,用普通的攻城方面很给攻下城池,而且会损失大量的士兵的事跟他们说了一遍。

  这些人听了都交头接耳地议论了起来。

  有人说再等一段时间,等天暖和了,冰化了就好了。

  林冲虽然没有说现在粮草只能支撑十天的事,但是他断然否决了这个意见。

  接着又有人提出在攻城之前先派士兵去凿冰,凿完了再攻城。

  林冲也否决了这个意见,因为以现在的天气,凿下多少,只要人家在城头下用水往下一浇,马上就前功尽弃了。

  众人议了半天,也没议出一个可行的法子来。

  曾弄说:“大都督,要不然我们暂时退兵吧,退了兵,等明年开春再来。”

  林冲怎么也没想到曾弄会说出这么愚蠢的话来。

  他斜了曾弄一眼,“曾大人,我们攻下外城、中城耗费了多少人马、器械,现在遇上这么点困难,我们就退兵,我回去如何向皇上交待!朝中那些言官、大臣会怎么看我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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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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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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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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