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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宋纨绔王爷>第140章 为我所用
  林冲这几天被三件事愁坏了。

  第一件就是粮饷的事。

  这独龙岗离东京有一百多里路,来回要是紧走七天左右就可以到了,林冲给蔡攸的是十天的时间,可是现在已经八天过去了,还是一点消息也没有。

  林冲派了几个探马去从东京来的路上打探消息,都没有给他带来让他高兴的消息。

  现在大军所有的粮饷,梁山兵马这边的用的是过去梁山的库银,曾头市兵马那边用的是曾头市的库银,原来说好了都是借用。

  可是,到现在为止朝廷一两银子,一粒米都没到,这些人难免心中有怨气,现在已经有人在暗中叫屈说怪话了。

  第二件事是宋江。

  林冲在前世读《水浒传》时,虽说施耐庵把宋江吹得很高,但是林冲还是觉得这个宋江不是个什么好鸟,两面三刀,笑里藏刀,厚颜无耻,阴险毒辣。

  林冲已经听说现在宋江在梁山那些头领当中以朝廷粮饷未到而蛊惑人心,让他们向林冲闹事。

  宋江一直为林冲抢了自己的梁山之主之位还心怀怨恨,宋江认为正是因为自己没当上梁山之主,朝廷才给了他一个步军观察使的小官儿。

  而林冲竟然是从二品、兵部尚书衔的大都督,宋江认为这个官儿本来是自己的,虽然这不是事实,但是,在宋江的心里他是这么认为的。

  所以,宋江一直想借机搞掉林冲,自己取而代之,现在,朝廷的粮饷多日未到,他觉得这是个难得的机会,所以,在梁山的那些领里暗中鼓动他们找林冲闹事。

  现在,已经有二拨人来找林冲要饷银了,要不是卢俊义、公孙胜等人拦着,差点打起来。

  第三件事就是训练近卫军的事。

  林冲觉得,那些头领之所以敢来闹事,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自己身边没有一个虎狼般忠勇的贴身近卫军。

  虽说,现在他身边也有花荣和燕青两人率领的二百多年近侍,可是这些近侍大多是以前梁山上的人。

  这些人多是强盗出身,而且以前大多都是宋江的部下,和自己并不贴心,不能完全地忠于自己。

  在前世,林冲就是带兵的,带了五六年,还且带的是特种兵,他最擅长带兵和练兵,他打算从现在自己的这些近侍当中精选一些人由自己亲自训练,训练成一支忠勇善战的近卫军。

  可是,选来选去也没有从这些人当中选出几个中意的。

  林冲又打算从曾头市的庄丁、庄将中选出几个。

  他和曾弄说了这事,曾弄也同意了,让他随便选,选谁是谁。

  可是,林冲从曾头市的队伍中选出了几个人后,发现这些人并不愿意跟着自己,他们都非常忠于曾弄。

  所谓强扭的瓜不甜,近卫军最重要的就是一个“忠”字。

  所谓“忠”,就是心中只能有一个老大,不能是两个,而现在选的这些人当中,大部分人的心里不是把宋江当成老大,就是把曾弄当成老大。

  这是绝对不行的。

  这一天,林冲正坐在中军大帐中为这三件事发愁呢。

  曾弄手里拿着一张纸兴高采烈地走了进来,“大都督,大都督,来了,来了。”

  随着和曾弄的进一步交往,林冲发现这个曾弄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庄主,他心机深沉,诡计多端,深谋远虑。

  林冲觉得他选好的那几个人之所以不愿意跟着他,主要的原因是曾弄没有真正允许他们跟着林冲,这些人有些怕曾弄,不是愿意,是不敢。

  而且,林冲直觉得感觉到这个曾弄似乎有什么事瞒着自己,至于是什么事,他一时也想不出来。

  林冲问:“曾大人,什么来了?”xǐυmь.℃òm

  曾弄把那张纸交给林冲,“林大人你看。”

  林冲接过纸细看了一下,这是一封信,还是上次的笔迹,几行娟秀清丽似乎是女人写的小字。

  而且,非常奇怪的是:这个小字的写法和汉式的写法大不相同,非常得稚拙可爱,很像日本女孩子写的字(林冲喜欢看日剧,看见过日本女孩子写字的样子,和这个非常得像)。

  大意是说了现在祝家庄里面祝虎、祝彪针锋相对,而且一直在暗中帮助祝彪的祝朝孝也死了,现在祝家庄里面乱成了一锅粥,两天后,整个祝家庄要在祝家祠堂中从祝虎和祝彪两人中选出新庄主。

  信中的最后写信人要求曾弄在城外添把火,助祝虎当上庄主。

  另外,在这张纸的背面画着一张线路图,是进入祝家庄后城的线路图,图的下面还用小字注明了如何走盘陀道:只看有白杨树,便可转弯,不管路道宽窄,那便是活路,如果没那白杨树就是死路,如有别的树木转弯,也不是活路。

  林冲看完了信,把信还给了曾弄,微笑道:“曾大人这个眼线好生厉害,竟然能打探出这么多珍贵的消息,而且还把盘陀路的走法打听到了,她是什么人呀,是不是一个女人呀?”

  曾弄微微怔了一下,用探询的口气问:“大都督怎么知道我这个眼线是女人呀?”

  “看看这字不就知道了,男人怎么能写出这么娟秀的字来呢,对了,曾大人,这个女人好像不是咱们汉族的女子,是不是异族的呀?曾大人和异族人还有什么联系吗?”

  曾弄转了转眼睛,回避着林冲的目光,向右上方瞟了一眼,微微地摇了摇头,“大都督只猜对了一半,我这个眼线的确是女子,不过她并不是什么异族的,不过是我以前身边的一个侍女,因为生性聪明机灵,所以让我调教成眼线了。”

  林冲学过读心术,知道一个人如果目光向右上方看一定是在撒谎,这也就是说曾弄在撒谎,从而证明了这个眼线的确不是汉族女子。

  林冲心里暗暗称奇:这个曾弄可真够厉害的,在大宋朝这个年代,竟然可以有异族的女子替他当眼线。

  林冲知道曾弄在撒谎,但是他并没有揭穿他,向他点了点头,笑着问:“那这个女子是如何在祝家庄打探到这么多消息的呀?”

  “这个……这个下官就不知道了,她在信里也没说。不过,大都督,她在信里说让咱们帮祝虎当上庄主的事,下官觉得是可行的,而且我们有必要让祝虎当上庄主。”

  林冲不解地问:“曾大人,这我就不懂了,为什么是祝虎,而不是祝彪呢?”

  “大都督,下官和那祝家庄走动多年,对祝家庄里的情况还是比较了解的。祝朝奉的三个儿子当中,文武双全,智勇兼备的人只有大儿子祝龙一个人,但是他现在已经死了;

  而他的二儿子祝虎虽说也有些武艺,而且有些韬略,但是这个人有个最大的缺点就是多谋而不善断,做什么事总喜欢瞻前顾后,过分小心;

  他的三儿子祝彪是他们三个中武艺最好的,但是性格粗鲁,喜欢冲动行事,是最难成事的一个人了。”

  “曾大人,如果真像你所说的祝家三子当中祝彪是最不能成事的人,那我们为什么不助祝彪当上新庄主,而让祝虎当新庄主呢?”

  曾弄想了想说:“大都督,这件事我也仔细权衡过,可是最后我觉得这两个相比较而言,祝虎会更容易控制一些,可以为我所用,而那个祝彪,生性粗莽,我怕他到时候不听我们的话,说不定会弄出什么乱子来。”

  “为我所用?什么意思?”

  “大都督想过没有,如果我们打破祝家庄,总不能把所有的庄民庄丁全部杀死吧?”

  “这是当然,朝廷的意思也是以安抚为上,征剿次之。”

  曾弄别有深意地笑了一下,“那大都督认为,这安抚祝家庄的最佳人选应该是谁呢?”

  林冲想了想,“曾大人的意思是……等我们打下祝家庄,让祝虎来安抚祝家庄的庄民、庄丁们?”

  曾弄抚掌大笑,“大都督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呀。大都督你想,祝家管束祝家庄已经几十年了,祝家庄所有的庄丁庄客都以祝家为主,

  如果咱们派别的人来安抚他们,不但效果不会太好,弄不好反而会弄出乱子,但是如果是祝家的人,比如说祝虎来当庄主,事情就好办多了,当然,这有个前提就是这个祝虎必须听我们的话。”

  听了曾弄的这番话,林冲心中不由得暗暗称奇,其实在他们谈这件事之前,林冲也想过这个问题,就是攻下祝家庄之后由谁来管束这些庄丁庄民。

  正如刚才曾弄所说:祝家管理这个地方有几十年了,那些庄丁庄民都以祝家为主,而不服朝廷所管,一旦派一个生人来管理这个地方,弄不好必定会弄出乱子来。

  可是,林冲之前因为对祝家三子的情况并不是十分了解,所以,他并没有想到用祝虎来管理祝家庄的想法。

  不得不承认,曾弄的这个想法实在是太妙了,可以说深谋远虑。

  可是,林冲隐隐地觉得曾弄之所以这么想,好像不仅仅是他现在所说的这些理由,好像还另有目的。

  他的另外目的是什么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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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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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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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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