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达似乎犹豫了一下,喃喃说道:“这位就是……”
那道士突然插话道:“兄长,小道蓟州人氏,复姓公孙,单名胜,道号一清先生,与鲁提辖是故交,与林……林兄您也……”
林冲并没听清公孙胜后面的话说的什么,只是听说这个道士是公孙胜,心里多少有些诧异。
在《水浒传》里他是排名第四的副军师,是黑道大头头儿,他怎么跑这儿来了。
再看他牵着这匹马,不由得一阵的喜欢。
只见这匹马浑身如雪,油光放亮,背长腰短而平直,四肢关节筋腱壮实,蹄至背高八尺,头至尾长丈二。刀楞脖子,竹签子耳朵。高蹄碎,大蹄碗。前裆宽容人走,后裆窄伸不进手。
林冲不由得走上前伸手去摸了马脖子一下,那马似乎和他相熟似的,用脑袋蹭了他一下,这一下林冲心生爱意。
公孙胜笑着问:“师……兄长喜爱这匹马?”
他在最开头说了个“师”字,鲁达瞪了他一眼,他马上改口,林冲也看到这个情景,一时心中起疑。
“哦,一看就是一匹好马呀。”
公孙胜把马缰绳递了过来,“这马名叫赛风驹,是我师父罗真人的爱骑,刚刚送给我的,兄长既然喜欢,那小道就送与兄长做个见面礼吧。”
“啊?”林冲听说公孙胜要把这匹宝马送给自己,不由得暗暗吃惊。wWW.ΧìǔΜЬ.CǒΜ
虽然是个现代人,但是林冲经常看古典小说听评书,当然知道这匹马的在古代价值不亚于现代一辆宝马X7。
这个公孙胜一见面就送自己这么名贵的一匹马,却是为何?
他本想推辞的,可是那公孙胜已然把缰绳交到他手里,顺手轻轻一托把他架到马背上,轻轻地拍了那赛风驹的屁股上。
林冲从小生在农村,经常骑马出去玩,可是这种宝马良驹他还是第一次骑过。
那马像通人性一样,不惊不闹,慢慢地向前走着,因为这马太漂亮了,所有的马贩子都用见到神一样的眼神看着那马和马上的林冲。
林冲不经意地回头看了后面的公孙胜和鲁达,发现两人交头接耳地说着什么,好像在说什么非常秘密的事情。
两人看到林冲在看他们俩,马上不说了,向他这边望着。
林冲心想:这两个家伙是在说我吗?说我什么呢?
骑了一圈儿之后,再回来,,林冲发现公孙胜已经不见了影踪。
他下了马问鲁达,“大哥,公孙先生呢?”
“哦,他已经走了。”
“我怎么没看见他走了呀?”
“他呀,他可是得道高人,不要说来去无踪,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本事他也不在话下,这算得了什么呀。”
“大哥,萍水相逢,我就收他这么重的礼物,是不是不太好呀?”
鲁达一愣,接着哈哈大笑,“贤弟,你和他不是萍水相逢,你们早就认识的。你就放心收下吧。”
林冲还是满腹狐疑,鲁达似乎不愿意继续说这个话题,笑着说:“贤弟,刚才说要给兄弟也买一匹马,现在贤弟有了这宝马良驹,是不是也给愚兄也买一匹呀?”
旁边的几个马贩子听了这话,都挤了上来纷纷向他们兄弟二人推荐自己的马,林冲花了一两银子给鲁达买了一匹高大健壮的黑马。
眼看着天要黑了,兄弟二人骑着各自的马往家走。
一路上林冲一直在琢磨今天发生的这件怪事,几次问鲁达,都被鲁达岔开话头,看样子是不想提及。
林冲更是越来越奇怪,可是鲁达不想说,他一时也没什么办法。
两人回到家中,吃了晚饭。
贞娘服侍着林冲进屋脱衣躺下,自己则在对面的床上灯下做针线活儿。
林冲一时睡不着,扭脸看对面的贞娘。
只见灯下的贞娘,眉似初春柳叶,脸如三月桃花,面上未施粉黛,却仍然掩不住她绝色的容颜,尤其是裙子下露出的一双尖尖瘦瘦的小脚,小巧玲珑,纤纤若莲,非常得可爱诱人。
林冲一时春心哄动,悄悄地起身过去,抓起抓起一只小脚儿轻轻地捏了一把。
贞娘一怔,赶紧收了一下,抿嘴笑道:“吓了我一跳,你怎么还不睡呀,明天还要早起呢。”
她的声音娇柔婉媚,如春风拂面,林冲不由得色心大起,一把把她推到在床上,剥她的衣服。
贞娘拼命挣扎,“官人,你不能这样。”
“老子是你的相公,你是老子的娘子,怎么不能这样?”
“官人,你不是我的相公,你是我的师父,我不是你的娘子,我是你的弟子呀。”
说着,贞娘一下伸出一条如玉藕般的胳膊,“师父,你看,我还有守宫砂呢。”
那条雪白圆润的玉臂上果然有一颗红艳艳的砂记
林冲熟读古书和评书,当然知道有守宫砂的女子应该是处子之身。
贞娘竟然是处子之身,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而且她还说林冲是她的师父,真是越来越乱了!
林冲抬头问贞娘,“你到底是什么人,我怎么会是你师父呢?”
“师父,林冲这个人已经在三年前因病故去了,你是冒用他的身份隐藏在世间,你并不是真的林冲?”
“什么?真的林冲三年前就死了,那我是谁呀?”
“这个弟子暂时还不能说,否则会受到师伯重罚的,不过,再过些时日,等师父你病好了,就一定会想起来的自己是谁的。”
“师伯?这个鸟师伯又是什么鬼?我怎么一点也不知道呀?”
贞娘点点头,“官人你修练高深道术,走火入魔,所以才弄成今天这样,而且以前的事也全不记得了。”
“走火入魔?”
贞娘温柔地点点头。
“哎,不对呀,你说我是老道,可是我听说老道不是不能有媳妇儿呀?”
贞娘莞尔一笑,“官人有所不知,天下道教分全真和正一两派,我们修的是正一派,这些道派门下又分火居、出家两种道士,出家道士居住宫观之中,不婚娶,奉斋戒;火居道士可以娶亲蓄子,我们修的正一派的火居道士,所以说你是可以娶妻生子的。”
“哦,原来是这样的。那我有没有老婆、孩子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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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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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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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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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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