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之中,顿时流言四起。
“有人说你沽名钓誉,一口一个百姓民生,其实是想为自己造势,让天下百姓念你的好。”
“他们说你所图甚大,想做说一不二的权臣。”
方觉淡淡一笑:“就差说我想谋反,在提前布局了是吧?”
“差不多吧,太难听了……”叶红衣哼道。
今日朝堂上,方觉就知道许多人,都不喜欢自己的发言。
只是碍于有些表面,还需要维持的脸面,所以没有人当朝旨意自己。
在许多人心中,其实与何楼前是一样的想法。
安民,在他们心中,就是让百姓吃饱就行,然后安定地呆在一个地方。
最好平时都不出村。
这样才安稳。
其原因在于,他们怕,怕百姓过于安逸,就不服从他们的威压了。
这就是一种上位者思想,很简单,怕下面的人脱离控制。
一直以来,粮食就是最好的统治工具,下面的人吃不饱,才会努力耕耘。
就算造反,瘦弱的兵,也敌不过朝廷的正规军。
平时高压,当百姓实在是过不下去了,再减免赋税顺手赈灾,他们就会唱诵朝廷的好。
若是平时太好,不缺朝廷的调控也能完全自足,百姓就会觉得朝廷好像没用了。
……
“方觉,他们为什么,好像都不太愿意让百姓富足起来?”叶红衣发出疑问。
方觉摇头:“因为他们不希望,老百姓过得比他们好,哪怕接近都不行……这样就无法显示出他们的优越感。”
“权力带来的满足,其实就是这种,高人一等的感觉。”
“他们表面上不说,但暗地里都会支持何楼前那种人,因为官场造就的多是这样的人。”
“老百姓距离太远,他们不必在意,就算造反也不是直接责任。”
“而面前的长官与皇帝,却是实实实在在可以影响他们前程的,所以政绩是很重要的。”
“只要国库充盈,谁在意老百姓是一天三顿,还是一天两顿呢?”
或许,在他们眼中,一天两顿已经很好了。
一天三顿,那就有点儿奢侈了,没必要啊。
“这……这与我了解的官场,好像不一样。”叶红衣挠头道。
她所了解的官场,多是蝇营狗苟、贪赃枉法,却并未了解过这一面。
“自然不一样,你在悬剑司,监察百官是否遵纪守法才是你们的职责,其他的不需要多想。”
“可朝堂上的官不同,他们要想的是整个天下。既然是天下,怎么能少得了天下人?”
叶红衣点点头:“嗯,你说得对……”
……
京城流言,分成了两大派。
一派是指责方觉沽名钓誉;另一派则是赞赏方觉,为百姓谋福。
何楼前建议提升两成粮税的事情,被散了出来。
然后舆论就一面倒了。
因为新粮还没下发种植,世人不知道新粮的产量,因此觉得何楼前是疯了。
吵闹之中,何楼前的罪己书出来了。
被皇帝反手,贴在了奉天殿的门外,命人做了个石碑拓在上头。
第二日上朝时,何楼前看到差点气死,感觉自己名声要臭了的他,回家就抱病。
不知怎地,过几日后,何楼前居然上书,要辞官。
众人不知缘由,还以为是被方觉逼迫,顿时朝堂上针对方觉的声音,多了一些。
“何楼前怕了。”叶红衣来告诉方觉。
“为何?”方觉感到意外,他没想到何楼前居然要辞官,虽然皇帝没同意。
“我在查他,他好像有点经不住查,便有些慌了要逃。”叶红衣冷笑。
金陵的官场,是有些规矩在的。
如果在离职前,没有被查出问题,那卸任之后就不再追究,这叫平安落地。
除非是谋逆或是十恶不赦的大罪。
方觉嘴角一抽,摸了摸鼻子:“这样……不太好吧?”
“有什么不好?他若是正直,我也查不了他……就这等人,绝对有毛病,你等我查他个底儿掉,给你出气!”
“陛下是否知道,此人有些问题,才没有准他辞官?”
方觉顿时诧异,难道我不经意间,真的抓到一只硕鼠?
“何楼前入京之后,很是本分,不然这么多年也不会安慰……我在查他早年,尚未调任京城时,外放那些年的所做所为……”
叶红衣倒是一针见血,知道京城里清白的人很多,但他们只是表面清白。
在京城里,自然不敢乱来,可是在外的时候就没这么兢兢业业了。
“那肯定是一本烂账。”方觉摇头哂笑,地方官可是问题很大的,那等于是一方诸侯啊。
在这个时代,就等于绝对的权力,也缺少监督。
什么巡抚御史,那都是一年或是半年才有一次,想要瞒过去太简单了。
以何楼前这等,毫不在意民生的思想,就可以看出他早年在外为官时,绝对不会是清白的。
“我的人去了抚州,何楼前曾任抚州知府,再下一层我准备去查他担任过县令的渠口县……”
女人好可怕呀。
方觉暗笑,就算是自己也没打算,把事情做得这么绝。
因为方觉知道,水至清则无鱼,整个京城的官员,经得住查的只怕就只有三五人。
普通人都有黑历史,何况是官?
手握利器,杀心自起……手握权力也是一样的道理,做事自然容易放肆。
只要在京城里,没有乱来过,或是没有民告,那么自古以来京官都是不会出事的。
除非站错队。
“适可而止吧,若他不曾枉法,那就罢了。”方觉摇头道,他也得妥协。
若是跟谁有矛盾,就查对方底儿掉,整个官场早就人人自危。
有些默契,是需要的,至少目前需要。
但这种事情,方觉不会允许太久,将来会摒除。
只是现在根基太浅,初露锋芒可以,若是锋芒毕露就不好了。
“也只能查枉法,贪赃受贿……这种事情查不出来的,太久远了。”叶红衣表示道。
这个时代有局限,只要钱不在何楼前的宅院里,就算有人举报也拿不到贪赃证据。
枉法就不同了,就算没有证据,但枉法所造成的历史遗留结果,会一直存在。
舆论、受害者、证人、证据……不可能全部消失。
“对了,你看我的剑。”叶红衣秀出佩剑。
是秋水剑,剑鞘却是掌剑使的佩剑剑鞘。
“御赐之物,就该供奉在家里。”方觉点头笑道。
……
晋王来时,方觉正在锄地。
用的是晋王不曾见过的犁具。
“老师又做了新奇的东西?”晋王笑道。
“别喊我老师,我还没答应一定收你。”方觉淡淡道。
晋王:“老师朝堂上怒斥何楼前,已经传遍京城,醉仙楼里都有人在谈此事呢。”
将犁具交给王簿,方觉早就发现这个业余的农夫了,干啥啥不会,他打算亲自教一手。
对于王簿悬剑司暗使的身份,方觉早就察觉。
“你看此物。”方觉指着犁具,问晋王是否看出名堂。
晋王只仔细一眼,便道:“老师不愧是天下第一奇才,这东西若可推广,百姓可以省力,也能犁得更深。”
方觉点头:“深耕可以去掉一些埋在地里的虫卵,让飞鸟啄食,以便于来年耕种时少些庄稼被祸害。”
“多谢老师指点。”晋王恭谨道。
“你倒是比秦王谦逊好学。”
方觉看出,这个晋王其实什么都懂,暗地里学了一切。
犁具他都看得懂,可见不是个夸夸其谈,只在意朝堂争权的皇子。wWW.ΧìǔΜЬ.CǒΜ
晋王哂笑:“我那几位兄弟,都不太宽容,以前总想着日后艰难,让他们坐了那个位置……只怕我就得做个庶民,自己去耕地,也就早早学了。”
“你还真是未雨绸缪。”方觉瞥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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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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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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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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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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