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氏几人走了之后,村民们又恢复了原来的秩序,排着队一个个上前领鱼。

  小念念看着村民们一个个质朴的笑脸,心情也跟着好了许多。

  桃李村不过四五十户人家,一户人家两条鱼,对小念念的大鱼塘来说简直就是小意思。

  村民们都带着鱼高高兴兴的回家去了,只剩下了最后一名女子还未领到鱼。

  那女子简单梳了一个发髻,穿着一身深蓝色的袄裙,还用团扇遮住了半张脸。

  女子个子不高,骨架却很大,穿的袄裙明显不合身,像是硬生生挤进去的。

  她走上前想去领鱼,经过程广身边的时候,程广却故意将她拦了下来。

  “哟!这是谁家的小娘子,怎么瞧着,如此眼生啊?”

  “小女子是逃荒来的桃李村,郎君没见过也很正常。”

  女子的声音听起来很怪,像是捏着嗓子说话。

  “哦~小女子是逃荒来的桃李村,郎君没见过也很正常。”

  程阔拈起兰花指学那女子捏着嗓子说话,惹得程广大笑不止,沈正文也看得抿起嘴唇。

  程胜见两个儿子言行无状,开口朝他们喝道:“你们看看你们自己,哪儿有一点君子的风范,什么时候能让我省点心?”

  “是,父亲。”

  “是,父亲。”

  程胜的话还是有点用的,程广两兄弟异口同声,乖乖的收起了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

  那名女子见状,赶忙绕开程广走到水井旁等着鱼儿跳出来。

  可等了好大会儿,也不见有鱼出来。

  怎么回事,这鱼怎么不出来了?

  女子探头看向井里,只见井中大概有十几条肥鱼正欢快的游来游去,丝毫没有想跳上岸的意思。

  女子好奇问道:“这鱼是怎么回事?怎么不出来了?”

  程广忍笑说道:“想来是被小娘子的模样吓到了,实在不行,还是请小娘子自己动手抓吧。”

  女子闻言咬咬牙,扔掉团扇趴在井边真的开始抓起鱼来。

  鱼儿们游来游去,她抓了好大一会儿也没抓到,反被鱼尾甩了一脸的水。

  “哗啦哗啦!”

  鱼儿们似是与她玩够了,慢悠悠游入井底,临走前还用尾巴拍了她好几巴掌,把她打的七荤八素。

  “喂!别走啊!”

  女子不顾脸上火辣辣的痛,情急之下大喊出声。

  可她那声音哪是女子能发出来的声音,分明是个男声。

  糟了!忘记伪装了!

  女子慌忙抬头看向周围。

  “哈哈哈哈!”程广看到女子的模样,再也忍不住笑意,放声大笑起来。

  只见女子脸上的妆容被水打湿后全都花了,整个脸黑一块红一块。

  尽管她脸上如此狼狈,但也不难看出那根本就不是一个女人,而是一个男人。

  “哈哈哈哈......”程阔边笑边说道,“沈耀才,谁给你出的主意,搞这么一身打扮。”

  “可你打扮的时候能不能走点心,衣服发饰都换了,就不能换一双女人的鞋子吗?哈哈哈哈......”

  原来,院内众人早就发现这女子的不对劲了。

  沈正文是第一个发现的,光靠身形他就认出是沈耀才。

  和自己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兄长,就算是化成灰他也能认出来,更何况只是换了一身皮而已。

  但他没有声张,想看看沈耀才到底要装到什么时候。

  程广和程广两兄弟是同时发现的,于是故意拦着沈耀才捉弄他。

  要不是程胜出言教训,他们才不会那么轻易放过他,

  小念念一开始并没有认出来,直到沈耀才经过她身边的时候不小心露出了侧脸,她这才发现不对劲。

  既然是沈耀才,那小念念自然不会让他如愿拿到鱼。

  当初沈老太一家子抢夺山羊,打虎子哥哥和母亲的模样,小念念可是记得清清楚楚。

  她可是很记仇的,对她好的人她会记得,对她不好的人她更不会忘记。

  沈耀才见没抓到鱼不说,还把自己给暴露了,简直就像是一个笑话。琇書蛧

  之前刘氏差点掉进井里的时候他并不在场,而是回家梳妆打扮去了。

  一开始听说沈家送鱼的时候他是不信的,直到看到村民们都喜气洋洋提着鱼回家,他这才悄悄摸到沈正文家院子外悄悄观望。

  见沈正文家的水井真的能蹦出鱼来,他眼馋的不行。

  这段时间他们一大家子靠变卖家产勉强度日,为了省粮食过午不食,每天只吃两顿稀饭,饭桌上更是没有一点荤腥。

  一大家子,天天饿的前胸贴后背。

  沈耀才何时过过这种日子,如今的他饿得见到一只老鼠都巴不得给生吃了,更何况是那么大的肥鱼,他怎能装作没看见。

  可他和沈正文一家已经断绝了关系,如今的沈正文和以前大不相同了,再也不肯任他拿捏。

  若是看他来了,肯定不愿意给鱼,搞不好还会拿蜜蜂蛰他,

  想起之前被蜜蜂蛰的经历,他仍是心有余悸,实在是不敢去沈正文家讨鱼。

  他脸上被蜜蜂叮咬的伤还未好全呢,可不能又添新伤。

  但看着村民们一个个都抱着肥鱼回家,他又着实心痒难耐。

  最后他想出了这么个变装的注意,还以为能瞒天过海。

  一开始他还觉得自己真是聪明,想出了这样好的主意。

  直到此时,面对院内众人的讥笑,他才知道自己是有多愚蠢。

  “你们认错了,我不是什么沈耀才。既然鱼都跑了,那我还是走吧。”

  沈耀才慌慌张张拿起团扇挡在脸上,羞愧的无地自容,想要趁众人不注意赶紧溜走。

  程广憋着笑,趁他经过自己身前时悄悄伸出了一只脚。

  “哎哟!”沈耀才用团扇挡着脸,没有注意到程广的脚,直接被绊的脸朝下重重摔在了地上。

  “哈哈哈哈......”程广两兄弟见他那狼狈样,再次哈哈大笑起来。

  沈正文没有跟着一起笑,他的心中只觉得悲凉。

  他从没想过,小时候在他眼里无比高大的兄长,此时却像一只丧家之犬。

  他的心里有一些不忍,于是转过身子不再去看。

  不再施以援手,是对自己和家人以往所受苦难的尊重。

  不落井下石,是他做人行事的准则。

  让他感到悲凉的是,但凡他这个兄长往日对他和善一些,他们兄弟俩也不至于闹到这种地步。

  只能说,一个人若是只看重眼前的利益,从不把目光看得长远,是注定走不了多远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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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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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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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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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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