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是感应到了阳光的抚摸一样,埃德蒙-唐泰斯渐渐地睁开了自己的眼睛。
此刻的他正躺在一张舒适的大床上,而周围的家具和摆设都相当豪贵,当然这不是什么高级旅馆,而是属于他的卧室。
在之前,他通过博旺先生,制造了金融风潮,击垮了唐格拉尔银行,也顺势从自己的仇敌手中得到了原本属于他的宅邸。
埃德蒙这是为了复仇,所以得到了宅邸之后,他也没有兴趣再花钱大改大建,依旧维持着原貌。
另外,他平时也不住在这里,而是住在之前特雷维尔侯爵为他介绍买下的房屋——一方面,那里地处偏僻,足够他进行自己的秘密活动;一方面,这座豪宅太大了,必须雇佣多个仆人,因此不能确保每个人值得信任,他不敢在这里处理自己的事。
所以,他只是把这座庞大、奢华的战利品束之高阁,偶尔才会偷偷来到被他买下的、的豪宅,听自己的“养女”欧仁妮为自己唱歌,以此来舒缓紧绷的神经,放松身心。
因为恶心唐格拉尔,所以他并没有睡在原属于主人的卧室,而是住在原本的客房里——不过,唐格拉尔作为一个银行家,当然有着炫耀财富挥金如土的癖好,所以哪怕普通的客房套间,也布置得极为奢华舒适。
当然,唐格拉尔原本的卧室也没有被空置,唐格拉尔夫人爱米丽就在那里起居。m.χIùmЬ.CǒM
埃德蒙感觉自己的眼睛有些酸涩,所以用力眨了几下,渐渐地取回了意识,接着他挣扎着打算起床。
就在这时候,从门扉之间,传来一阵清亮的歌声。
这歌声轻柔婉转,歌词也非常清新明快,让人感觉极为极为舒适,埃德蒙一下子来了精神,仿佛肺腑都得到了滋润。
虽说花了一大笔钱才保住了这对母女,但是这歌声让埃德蒙感觉物有所值。
他舒展了腰,然后换上了衣物,接着走出了门。
他每隔几天才来一次,而且为了不招惹旁人的视线,他深居简出,每次到了晚上才偷偷地乘坐马车来到豪宅当中,第二天早晨吃完了早餐就走。
如此奇怪的行动方式,当然惹来了仆人们的怀疑,不过他们的怀疑倒是很有时代特色——他们私下交流之后认定,这位出手阔绰的主人是一位外国大贵族,甚至可能是个俄国王公,他把爱米丽夫人母女两个都当成了情妇养在这里,每隔一段时间就瞒着家人和手下,自己跑过来消遣。
在这座光怪陆离的都市里,这种事也并非罕见,甚至已经没有人认为这是伤风败俗,早已经习以为常,自然也不会有人无聊到探究背后的真相。
洗漱完毕之后,埃德蒙-唐泰斯来到了餐厅里,而这时候,仆人们已经送上了早餐,爱米丽夫人也等候在了那里。
尽管这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但是爱米丽仍旧精心打扮过,尽显贵妇人最美艳的魅力。
作为一位贵妇人,爱米丽为了维持美貌,几乎可以说是痛下苦功,每天都精心保养皮肤,早起之后还要化妆打扮,让自己成为花瓶当中时刻新鲜的花朵。
但即使是在三十岁这个美貌的全盛期,她仍旧能够感受到岁月所给她带来的压力,她清楚地知道,留给她的时间恐怕不会太多了。
她也知道,在知道她底细的上流社会当中,没有人会眷顾这个出嫁过两次还有一个孩子的夫人了。
正因为如此,她一心想要在年老色衰之前为自己找到一个容身之处——或者说,一个长期饭票。
仔细盘算之后,埃德蒙自然就成了她最后的指望,
因此,每次埃德蒙过来,她都会精心打扮,以最大的热情接待,一心想要借着美貌俘虏这位阔绰的大人,甚至她卧室的房间都不会锁上门,只要轻轻一推……就可以品尝到人间极乐。
然而令她失望的是,无论她使尽了浑身解数,伯爵大人却好像不为所动。
这么多年的欢场生涯,让她积累了许多自信,可是那么多风流花招,碰到伯爵之后却如浪花拍在石头一样烟消云散毫无效果,这让她简直难以理解。
难道我不够好看,不够懂风情吗?夫人陷入到了严重的挫败感和自我怀疑当中。
当然,她并不打算就此认输,对未来的恐惧感给了她无穷的动力,她相信自己只要持之以恒,哪怕石头也得给他融化了。
“夫人,早。”看到夫人之后,埃德蒙打了个招呼。
“埃德蒙,早上好。”爱米丽看到埃德蒙,满脸堆笑地打了个招呼,然而心里却有些发苦。
眼下唐格拉尔“卷款潜逃”,下落不明,作为他夫人的爱米丽一时间无法解除掉两个人的婚姻,只能继续顶着这个让她感到累赘的头衔——对有些人来说,这可能更添情趣,但是对这位伯爵,看来好像只有负面作用。
两个人一起共用早餐,欧仁妮还在继续练歌,用她的歌声来为伯爵的早餐伴奏。
埃德蒙一边用餐,一边听着这柔美的歌声,而旁边的爱米丽夫人则跟他闲谈解闷,一时间他居然满心都是家庭的温馨感。
虽说这个“家庭”是用钱买来的,而且没有任何实际关系,甚至她们反而是自己仇敌的家人,但是心里这种久违的温馨感,却让埃德蒙感动和留恋。
这一切是值得守护的。他心想。
正在这时候,仆人突然敲了敲门,通报说有一位德-特雷维尔夫人来访。
“特雷维尔夫人?”埃德蒙楞了一下。
“特雷维尔夫人?”爱米丽也有些惊讶。
埃德蒙惊讶,是因为没有几个人知道这里属于他,所以自然也不会有什么人跑到这里来拜访他,上一次是特雷维尔侯爵到访,而这一次德-特雷维尔夫人……将军的夫人不是早就过世吗?
片刻之后他才反应过来,那是将军的儿媳,爱丽丝夫人——想必,她也是从将军那里得知这个信息的吧。
等等,爱丽丝夫人之前不是跟着丈夫一起去拜访陛下了吗?难道他们回来了?
埃德蒙-唐泰斯惊讶之余又有些高兴。
“让她到会客室吧,我马上过去。”
而爱米丽夫人,之前跟着唐格拉尔结婚那么多年,当然也跟诺德利恩公爵一家来往过不少(当然,主要是她来逢迎奉承公爵一家,维护两家之间的良好关系)。
所以,她当然认识爱丽丝和艾格妮丝姐妹,也知道爱丽丝嫁给了埃德加-德-特雷维尔。
在过去,爱米丽和爱丽丝有过一点来往——因为爱米丽年长一点,所以还带着爱丽丝参加过社交活动。
只是自从出嫁之后,爱丽丝小姐就和公爵几乎断了来往,为了不得罪公爵,爱米丽也就不再和爱丽丝来往了。
没想到,今天两个人居然又碰上了,而且两个人都已经物是人非。一想到这里,爱米丽就有点酸涩。
同时,看到埃德蒙如此反应,心里也不禁生出了好奇心——以及一点点的危机感,一位夫人跟伯爵有所牵扯,这对她来说可不是什么好消息。
她马上站了起来,“先生,难得有访客过来,我去引领那位夫人过来吧……”
埃德蒙惊愕之下,点了点头。
爱米丽马上走下了楼,然后来到了门口,看到了那位夫人。
一看到她,爱米丽就陷入到了对往日的回忆当中——爱丽丝还是和往日一样漂亮,也许因为结婚的缘故,她更多了几分成熟妇人的风韵,即使不怎么刻意打扮,也足够迷人,尤其是那双碧波荡漾的眼睛,简直令人心醉。。
一向对自己美貌极为自负的爱米丽,此刻看到风姿绰约的爱丽丝,也有些自愧不如。
要说没有嫉妒过爱丽丝那是不可能的,当初她还曾经为爱丽丝因嫁给埃德加而被迫退出社交界而暗暗感到庆幸,却没有想到几年过后,自己也成为了被遗忘的残渣……
她心里有着太多的委屈和感慨,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不过她毕竟在社交界混了那么多年,早已经学会了如何掩饰自己,因此很快就将这种失意的怅然都掩饰了下去。
“爱丽丝,果然是您!”她笑了笑,然后向爱丽丝行礼致意。
“早上好,夫人。”对面的爱丽丝,也许是知道隐情,所以刻意地没有叫出爱米丽如今的姓氏以免刺激到她,而是亲切地跟她打了招呼。“看到您精神还不错,我就放心了。”
“都已经落到这个地步了,灰心丧气又有什么用呢?”爱米丽苦笑着回答,“与其怨天尤人,不如想办法苟活下去吧。”
爱丽丝知道她的遭遇,也理解她如今的处境,因此只能暗暗叹了口气。
她一回到巴黎,就跟公公特雷维尔侯爵打听基督山伯爵的近况,然后就得知了这个意外的消息——唐格拉尔破产,卷款潜逃,留下了妻子和女儿任由命运摆布,最后,基督山伯爵出面买下了他们原本住的宅邸,然后把她们母女又安顿在了这里。
爱丽丝知道,这是不幸中的大幸了,她了解埃德蒙-唐泰斯的为人,知道他绝对不会做出邪恶的事情……可是,落到这个地步,又有几个人有那份幸运,被埃德蒙所搭救呢?
如果没有基督山伯爵接济,那么爱米丽母女的命运,就不问可知了。
一想到这里,爱丽丝就陷入到了遍体生寒般的恐惧当中。
设身处地一想的话,如果自己落到这个地步,孤苦无依,只有女儿留在身边,自己应该怎么做呢?她也想不到答案。
如果说她可以为了家庭而忍受苦难的话,那么她是绝对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女儿遭受如此厄运打击的——那对爱丽丝来说,恐怕比死还要难受。
所以……无论如何不能落到这个地步,必须掌控命运,一刻也不能松手。
爱米丽夫人的遭遇,仿佛是一剂清醒剂,让爱丽丝此时面对了命运的残酷和无情。
与其指望落难之后,被什么天使所搭救,不如自己奋起,掌控自己的命运,避免被他人所摆布。
再好的主人也是主人,注定寄人篱下,受人摆布,又有什么可羡慕的?
两个人静静对视着,她们原本没有什么交情,但是此刻,也许是因为命运的作弄,她们隐隐之间反而多了一点共鸣。
“先生很乐意接待您,请跟我来吧。”片刻之后,爱米丽打破了沉默,以友好的笑容看着对方。
“麻烦您了,夫人。”,爱丽丝只是用亲切的笑容看着爱米丽,“我知道我突然拜访可能会让您和先生都有些仓促,对此我满怀歉意。”
“您这是哪儿的话!您是客人,我们随时愿意接待。”爱米丽笑着回答。
接着,她又黯然叹了口气,“唉,自从之前的风波之后,我们这里可很少有客人过来了。如果能够热闹一点也是好事。”
“我知道,您遭遇到了一场灾难,您在其中明明没有做错什么,却不幸地成为了别人的出气筒,我认为这是极其不公平的。”爱丽丝温言安慰着爱米丽,“如果有什么能够为您做的话,我会很高兴为您去做的。”
哼,你又能做什么呢?爱米丽在心中嘲讽地想。
不过,遭逢了这样的灾难之后,所有原本认识的人都对她唯恐避之不及,甚至害怕被她牵连了债务,所以现在罕有地得到了他人的安慰,她的心里也舒坦了不少。
“谢谢,我会记得您的话。”于是,她稍微点头向爱丽丝致意。
接着,她慢慢地带路,把爱丽丝带到了会客室当中,而埃德蒙早已经等待在这里了。
“夫人——早上好。”埃德蒙有些疑惑地看着爱丽丝,“您有什么事情呢?”
事实上,他更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她要挑在这里来见自己。
“早上好,伯爵。”爱丽丝脸上的笑容不变,依旧温和地看着伯爵。
不过此时,她的眼睛里,已经多了几分不一样的东西。
“我有要事跟您谈谈,您方便抽空吗?”
埃德蒙有些惊愕。
但是从爱丽丝郑重的表情来看,他知道这肯定有什么大事。
难道陛下有什么指示?他心里犯了嘀咕。
接着,他对爱米丽夫人使了一个眼色,示意对方先离开。
“请说吧,夫人,我洗耳恭听。”在爱米丽走了之后,他郑重地回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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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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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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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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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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