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墨仍是闭门不出,整日里在寺中坐卧不安。
他花钱让寺僧出去不断打探消息,却发现杨选、李宠他们已经好几天没动静了。
这就很奇怪——
按时间算,已经七八天过去了。大同与京城并不太远,就算八百里加急,也可以跑完一个来回。那么,为什么他们就没动静呢?难道严嵩、严世蕃到现在还没有指示?
依他对严世蕃的了解,就算是吃了亏,也是一定要扳回一局的,怎么可能就偃旗息鼓了呢?严嵩布了那么大的网罗,怎么可能在这关口戛然而止?
不仅如此,连朝廷上也没有任何消息。而没有消息,往往就是最可怕的消息!那就意味着变数会超乎寻常……
他忽然有点后悔,后悔不该这么草率就来到大同……或许可以待在宣府,还有个李文进可以依仗,而这里,除了这一百个火枪兵,可以说是孑然一身了。
想着想着,他忍不住仰天叹息,
而就在这时,
眼前一晃,两个身影正好翻墙而入。
他身后的四个枪兵喊道:“什么人?”
两个人影却拜倒在地,焦急道:“朱公子,我们是麻禄参将手下的人,那天救庄大哥时你见过的……”
哦,
不待朱墨开口,两人又道:“朱公子,麻大哥让我们告诉你,李涞的爹李宠准备杀你了!今晚就要动手!朱公子,咱们跟马芳都是生死兄弟,你可千万不要多疑啊!”
啊?
“他还真敢做?”
朱墨这几天别的不担心,就担心李宠。毕竟,李家是大同三代豪强,在义勇群体里有着说一不二的分量,平时骄横惯了,很可能咽不下这口气?
此时隐约认出瘦高个子的确就是那天在场的脚夫,又听他们说起马芳,心下再无疑虑,问道:
“麻大哥是怎么说的?”
“麻大哥说,朱公子立刻随我们化装出城,这班换防的守兵还算有点交情,晚来就来不及。朱公子,你跟我们走吧!去右卫,那里都是咱们自己兄弟!麻大哥跟大伙儿说了,朱公子仗义,咱们右卫的弟兄舍了命也要保你平安!你就放心吧!”
嗯嗯,
朱墨至今还没有被威胁过生命,此时不禁惊怕,又犹豫如果一走,到时候岂不是彻底失去接管大同城防的机会?到时候俺答来了怎么办?
但此时性命交关,也来不及想太多,也是对四个枪兵道:
“你们告诉郑钦,我出城一趟!你们,嗯……不行,你们也不能在这里待了,立刻列队去都御史衙门,找锦衣卫虞祯,然后就待在衙门里别出来!切记,千万不可出来!”
他想到李宠见自己不在,很可能就就要挑衅百人队,到时候百般逼迫,肯定是要逼出一点事态,他才好动手。让他们去找虞祯,既能保平安,也能声东击西,迷惑对方。
说罢,
两个老军架着他翻过围墙。
百人队经历了上次风波,郑钦也是十分畏惧,当即列队,匆匆出了华严寺,跑步往都御史衙门而去。
……
这两人,瘦高个叫刘春,黑壮的叫冯恩,带着朱墨在巷子里七拐八拐,很快来到一处菜园子。一个矫健的黑影正焦急张望。
“麻大哥,朱公子来了!”
“好!”
麻禄行动麻利,竟是看也不回头看,带着三人进了一处农屋,丢给朱墨一套短打,这才道:“朱公子,你信得过咱们,咱们十分感激!闲话不说,咱们得先出城,到了右卫就算安全了。”
不待朱墨说话,他又麻利地给他脸上涂上灶灰。然后一言不发,扛起地上的两只麻袋,带着三人来到北门边上一处巷子。
不一会儿,一辆马车载着三四个人,踢踏踢踏地过来。
麻禄低声道:“上车。”
边郡之中,郊外百姓就乘此种马车往返。车上坐着的几个人,也都是赶集回来的。而朱墨注意到,麻禄十分细心,先前扛过来的两个麻袋,也全都装着黎炭,再看脸色、穿着,活脱脱就是普通百姓。琇書蛧
出城时,卫兵并未察觉,也没有多问。
一出城门,
麻禄带着三人飞身下车,跑到一处洼地,已经有人牵着四五匹马等着了。
……
一路飞驰,
一个时辰后到了大同右卫。
右卫也是一座城池,厚墙、马面、墩台、瓮城一应俱全,且墙上坑洼斑驳,显然经历了无数次的攻击。
沿着城墙到了西门,一片火把之中,朱墨只见将近千余兵士已在瓮城迎接。
朱墨这才发现,这小小的瓮城内空地上挤着那么多人,却都能自然而然就形成严整的队列,且听不到一丝人群惯有的那种嘈杂之声,若非火把点点,都以为瓮城内根本没有人!
朱墨顿感军容严整如火,实在是平生仅见,忍不住赞道:“麻大哥,我今日才知道什么才叫劲旅啊!”
哈哈哈,
三人一起大笑。
麻禄道:“朱公子,到这里就是家了!你先在这里待着,等朝廷怎么说?我看不行的话,咱们就送你回京……”
嗯嗯,
朱墨翻身下马,对着麻禄深深一拜,又对着面前的兵士们深深一拜。
麻禄哈哈大笑,对着众人朗声道:“麻禄不辱使命,把朱公子给大家带回来啦!”
“好!哈哈……”
“朱公子回来了!”
“朱公子,这就是到家了!”
“朱公子千万不要跟咱们客气!”
“自家人客气啥呢!”
“先回家、先回家!”
“……”
众将士人人脸上都是真诚灿烂的笑容,每一双眼睛里都充满了关怀牵挂,朱墨孤身一人那么多年,这时又遭逢杀身之危,此刻还真像是回到了家,眼前人全都是自己失散的亲人一般。
一股热血忽然上涌,他眼中灼热,竟忽然哽咽,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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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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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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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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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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