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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章捉妖人

  王穿一看魏幺,心里明白,此时也是一笑道:“对对对,这是主坐,还是魏幺公公来坐最适合。”

  王穿说完也是让开出来,可魏幺只是一笑,却并不言语,而另一个护卫此时已然坐了进去。

  魏幺这才接着王穿坐在侧面并不靠窗,而魏幺与王穿对着着。

  王穿此时才瞬间明白,非是魏幺要坐那靠窗的地方,而是三人随时都要保护着王穿。

  那么王穿自然不能坐靠窗的地方了,靠窗的地方凉快,可却也危险,若是有刺客来刺,那只要一剑就可以了结了。

  所以只坐一个普通的护卫。

  王穿一看,此时也是脸上笑着,心里十分感激。

  对于这些小公公,心里又多了一份好感。

  这似乎与电视上那些公公完全不一样,反而更像是专属于皇帝朱由校的保镖部队,十分专业,随时考虑的是雇主的安危。

  菜很快就上来了,都不用点,似乎掌柜的对于魏幺也算熟悉,知道什么场合上什么菜。

  而且还带了两壶酒,但却只有一个杯子,却有四碗米饭。

  “小五、小六你们快些吃吧,我看这今夜也不平安。”

  魏幺还是十分小声的吩咐着其它二个护卫,眼睛却盯着隔着三桌靠近中间舞台的一桌上。

  看来魏幺虽然不动声色,可一进酒楼就把里面的情况基本弄清楚了。

  王穿顺着魏幺的眼光看过去,那里坐着一个公子,独自在饮着酒,看样子长得十分俊俏,甚至如果不是看衣服身形,几乎都分不清是男是女了。

  “魏幺,那个人有问题吗?”

  王穿也是低头凑了过去小声的问着。

  魏幺一看,皱了皱眉,却只是一笑道:“没什么,统领只管吃吃喝喝,有兄弟在不会有事的。”

  魏幺说完亲自为王穿斟好酒递了过来。

  王穿一看,这唯一的酒杯就是给自己喝的,而他们三人此时都端起碗开始吃了起来。

  王穿也不敢再问,他知道其实东厂的这些公公十分小心,连吃饭都不敢饮酒,就是怕耽误了事情。

  王穿也不好再问,自己端杯就一干了一杯。

  以前听说古代的酒度数低,这可把王穿给害惨了,其实这洒自古以来都是一种酿法,没钱人喝的是浊酒,也就是过了几道之后的渣渣酒再加些水。

  可有钱人喝的却是头酒,酒度都是一样高,一样纯,一样烈。

  这一杯下肚王穿只感觉从喉咙到肚子里一下子就火剌剌的,只得紧闭着嘴硬耗着。

  幸好此时魏幺三人都忙着吃饭,而王穿也拿起筷子夹了些菜。

  虽然酒有些意外,可这菜却十分爽口,可以说得上是美味,三荤三素都做得十分精致,而且菜的味道十分纯正。

  现代社会的人做菜一是原材料已然都不生态了,而且调味大都靠味精鸡精等各种各样的调料,可四百年前,大家比拼厨艺还是拼的原汁原味。

  就像现在王穿所吃到的,菜味浓郁,而且调味也十分独到自然,全部融合在一起,不像现代社会,吃的是菜,尝到嘴里的却是调料的味道,两相分离的。

  王穿吃了几口菜,精神瞬间就回复了,再慢慢喝着酒,才发现这酒的味道都要比四百年前纯正一些,虽然火辣,可却一点也不上头,到了肚子里,那可是一种不一样的感觉,虽然此时大热的天,可喝两口老白干,身上冒着热汗,很快整个人都已然畅快起来了。

  很快随着天色渐暗,二楼的客人也慢慢的多了起来,十分热闹,人来人往,小二吆喝声也是此起彼伏。

  而更有意思的是,中间的舞台之上已然摆好了各种乐曲,几个乐师已经开始弹奏起琴声,一时之间王穿像是又回到四百年后一样。

  四百年后的现代社会可以说是歌舞升年,KTV夜总汇、酒吧泛滥成灾,似乎所有太平盛世的人都会饭饱思**。

  可这里是四百年前的大明朝,虽然说起来也是国泰民安,可其实已是矛盾重重,危机四伏,可享乐之事却并不会少。

  对于有钱人来说,朝局的震荡似乎又并不影响享乐,不论是四百年后,还是现在其实对于有钱人来说,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可以寻欢作乐,真正忧国忧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想像的那么多。

  就算是我泱泱大国上下五千年来,能流传下来的忧国忧民的风云人物其实也并不多。

  而且对于历史上过往的风云人物,似乎从来也未停止过争论,毕竟历史都是胜者所书写的,而王穿此时就是一个历史人物,却不知将来会成为一个盖世英雄还是一个遗臭万年的小人。Χiυmъ.cοΜ

  毕竟现在他是一个受木匠皇帝重用,又受阉党魏忠贤红宠的新人。

  可王穿不在乎,何况现在腰缠万贯这就是硬道理,像四百年后一样,只要有钱就是大爷,没钱的再清高也受人鄙视。

  “魏幺公公,这酒楼不错,竟然还有歌舞表演。”

  王穿酒量还行,喝了几杯,此时满脸通红,与其它寻欢客其实并没有两样,唯一有所区别的是,王穿的衣着有些寒酸,若是穿上一件锦衣玉服,那么就实实在在是一个大明朝的公子哥了。

  “有钱在都是一样,来这的大部分是官宦人家的公子,他们不敢在京城公然寻欢,可在这里却无人会管,更不会觉得丢脸,王公子若是有意等会儿自能见识。”

  魏幺此时见人多了,也就改换了对王穿的称呼,而王穿也是心领神会。

  此时他们这一桌旁边,竟然也坐了一人,却是一个身穿着奇装异服的中年男子,胡子拉碴的。

  可身上杂七杂八的挂着许多古怪的玩艺,而且手中竟然提着一柄剑,看样子是江湖中侠客之类的人物。

  王穿见此人桌上摆了两三个荤菜,自斟自饮,此时也是有些兴趣斐然。

  而这个中年男子见王穿如此盯着他,也是举杯示意,脸上现出微笑,十分友好。

  王穿也与隔壁之人同样举杯隔着低矮的围栏两人共饮一杯。

  魏幺见王穿如此随意,眉头大皱却并不言语,只是沾了点酒水在桌上写了几个字。

  王穿一看:“捉妖人。”

  王穿马上就明白过来,他也看过一本明朝的小说,大明朝以小说见长,在整个二三百年间,涌现了一大批小说家,写出了许多优秀的志怪小说。

  其中就是一本叫《聊斋志异》专门写一些神神鬼鬼小说,后来拍了许多电影与电视剧,而王穿记得一部叫《画皮》老电影,那可是最吓人的,特别是那个妖怪扯下脸上的皮来描画的时候。

  听说刚才上映的时候,吓死不少老年人。

  可后来再拍的画皮就不恐怖了,一个志怪小说,硬是被拍成受情片,拍成喜剧片了。

  剧情王穿想不起来,可捉妖人他知道,此时见魏幺提醒自己,心里到兴奋。

  “没事,有捉妖人,说不定这酒楼就有妖怪呢。”

  王穿并不忌讳,也没有三人那么小心,所以反而说得十分大声,就是想就此交一交这个捉妖人,想多了解一些,证明一下《聊斋志异》中的故事是不是真的,这样也会活得更精彩一些。

  可王穿的话不仅让对面的捉妖人听见,刚才王穿看的那个不男不女的男人此时也是扭头了看了看王穿,竟然也露出一抹微笑,看得王穿心里直起鸡皮疙瘩。

  可王穿却也不敢轻易就现出嫌弃的表情,还是一样的笑脸相迎,这是他在现代社会知道的道理,更何况此时的身份,来了大明朝,谁也不知道谁的身份,只有像魏忠贤一样,对谁都笑脸相迎的人,才能成就大业,这似乎是铁打不动的真理,入之四百年后亦然。

  “此两人深不可测。”

  魏幺还是再次用酒在桌上写着字,王穿一看,心里也是一惊。

  他知道魏幺其实一进来的时候就观察这个不男不女的人了,而后来捉妖人来时,他也是十分小心,对于像魏幺这样的高手来说,从气息上就可以判定一个人的修为与内功。

  若说连魏幺都觉得深不可测,那么此事就真的有些严重了。

  而这个捉妖人在此出现,自然不会是真的来酒楼寻欢作乐的,说明此酒楼会有妖怪。

  王穿心里既兴奋,又有些恐惧,若说只是一般的高手,此地有东厂的护卫保护着,而怀里也有一把火枪,他心里有底不会太怕,可若是真的有妖怪出没,那就不好说了。

  “妖怪也会死,小兄弟不必害怕,我看你与我有缘,等会儿不论发生什么事,你都不必担忧。”

  王穿此时耳中传来说话声音,听起来是对面一桌捉妖人专门对着他所说,而且是用了一种极为高深的功法,传音入耳,其它人都听不见,只有王穿能听见。

  此时王穿也是主动举杯对着隔壁的捉妖人敬酒,而捉妖人自然也是十分乐意友善的接受王穿的敬意,眼睛却看了看那个半男不女的公子。

  王穿瞬间明白,看起来那个半男不女之人或许就是捉妖人要捉的妖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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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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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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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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