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韦和平告诉他,今晚的功劳一样少不了他的,所以他现在也只能在这慢慢享受着蚊虫撕咬的待遇。
“熊旅长,你说韦师长是不是太不公平了,”趴在他身边的是于灵凡,也是瓦屑坝战争时期的老人,现在已经成为他麾下二团的团长了,第一团长是他的兄弟熊三,第三团团长则是以前洪州厢军营中的一名统领向天青。
只是向天青和熊三都在另外的地方埋伏,倒是这于灵凡留在他的身边。
熊二用疑惑的眼神看着于灵凡,敢在背后说韦和平,这小子的胆子可够牛了。
在罗汉军中,别看江澄和施行有大魔王小魔王的说法,但是施行长期不在军中,也很少有人能见到他,倒是江澄,和大家关系打得火热,即便是被大家当众调侃,只要不是原则性的错误,江澄都会一笑而过。
所以在军中,大家也都不会害怕江澄,反而是小正太韦和平,大家对他都有一股难言的恐惧,别看人家年纪小,但却是不不苟言笑,每当战士来临,发布任务之时,则自带一股名将风采,让大家自然而然生出一股信服之感。
面对这样的人,大家敬佩是有,但是也不敢随便接近。何况比起大家的年纪,有谁不心生惭愧呢。
“怎么说?”熊二面色不善地看着于灵凡,也是看你小子作战勇敢,你这句话我就当没听见了。
“论年纪,您比赵旅长大,论跟随江政委的时间,您也比赵旅长更久,论功劳,我们在打瓦屑坝阻击战的时候赵旅长还是在洪州城呢,可为什么现在韦师长什么都向着赵旅长呢?人由赵旅长先挑,武器装备先就着赵旅长,就连今晚这战争,主力也是赵旅长的一旅,而我们就只能作为协助!”
熊二越听脸色越冷,强忍住脾气,听完于灵凡的话之后才说道,“我是个粗人,即便你说了这么多,我也对你说几句心里话,按说当初我在饶州犯了那么大的罪过,导致三个无辜的饶州百姓惨死,是江政委大度,饶了我兄弟三人的性命,而在这之后,江政委不仅没有看轻我们,反而委于我重任,说实话,我是很惭愧的,惭愧是因为我根本就没这个能力,更没有这个品性。”
“赵旅长虽说年纪比我小点,但是能力我比强,我服他,如果你觉得跟着我熊二的话影响了你的前程,我可以帮你跟赵旅长提一声,只要他答应,我这是毫无条件放你走的。”
“不过我还是要提醒你一句,江政委平素说得最多的话就是要大家讲好团结,有什么问题可以摆在台面上来讲,话不说不明,理不说不清,这可是江政委讲得最多的一句话。切记不要在背后讨论他人之长短。这次也就算了,如果有小次,别怪我不讲情面。”
于灵凡讪讪一笑,“我还是愿意跟着熊旅长您的,那句话我也只是随便说说而已了。”
熊二便说道,“是这样那就最好!”
两人便又趴在地上,紧张地看着眼前的黑暗。
熊二突然又说道,“赵旅长虽然在我们前面挑选士兵,但是说起来他们还不是最早的,最好的士兵其实也早就被人挑走了。”
“熊旅长,你说的是前段时间被江政委亲自挑选的那批人?”于灵凡也想起了这件事情,不过那次江澄只不过挑选了三十个人左右,他那时候还只是个连长,手下也有一个士兵被选中了,但他可看不出来这个士兵比起其他人来有何过人之处。
“江政委的眼力劲也是你能比的吗?这些人在你我看来确实稀松平常,但是那只是我们的眼力劲不够。”熊二冷笑一声。当初韦和平是何等的不起眼,就连他也和其他人一样,只是觉得这小孩既可怜,但也让人讨厌。只是在进了江澄的法眼之后,便一跃而成为了罗汉军的二号人物。
于灵凡倒是好奇起来,“熊旅长,你说江政委要这些人去干吗?”
自从江澄挑走这些人之后,于灵凡便再也没有见过他手下的这个士兵了。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估计就连韦师长都不知道,或者这事情就只有江政委一人知道吧!”熊二不敢肯定地回答道。
于灵凡还想询问什么,就有士兵摸到了他们的身边,“熊旅长,我们家团长让我转告你,元军已经出营了,大概有两千兵马,最多一刻钟的时间就会抵达。”
熊二明白这个士兵说的团长正是他的弟弟熊三,熊三又一种特殊的能力,那就是将耳朵贴在地面上时,能够听清楚十里之外马的跑步声,现在他们距离元军扎营的地方最多不过五里路程,这点距离的话,熊三是绝对不会出错的。
之所以这么点路程,还需要一刻钟的时间,那自然是因为他考虑到了夜晚骑兵速度快不起来的因素。
“全体都有,准备!”熊二大喝一声,就连于灵凡也顾不上韦和平是不是公正的问题。
果然,不到一刻钟,熊二便隐隐约约看见大队人马的身影,因为天黑,而且麻姑山和黎滩河之间的这段路程比不适合大规模的骑兵通行,元军骑兵的速度并不算快,这也正合熊二的心意。
“杀!”随着熊二这声凄厉的喊叫声,早已按捺不住的第二旅的士兵,早已举起了手中的武器。
伊日毕斯和索布德原本正在为巴特尔的神机妙算而洋洋自得,这支罗汉军的统帅是狡猾,趁着他们晚饭都还没来得吃便行偷袭之事,不过他们的万夫长也不差,要给罗汉军的后背来上毁灭性的一击。
只是谁能想到,除了偷袭营地的罗汉军之外,在这还埋藏着另外的一支罗汉军。
“下马,躲在马后,依托马的防御展开反击,”伊日毕斯的反应也是极快,如果是在平时,最好的应对方法就是加快速度发起冲锋,但伊日毕斯可明白,对方都是躲在河堤之上,一个冲锋过去,能杀死多少罗汉军不清楚,但是他们绝对要掉落到河水之中。
作为北方人,蒙古军极少会游泳的,所以一旦落入到河中,能不能活命,那就要全靠天意了。
既然不能冲锋,那就比谁更狠更强吧!
汉人的弓弩虽然射程更远,但是根据经验,伊日毕斯可知道他们和罗汉军的距离也已经到了他们的射程范围之内。
此时,任你有万千变化,也完全没有了用武之地,若大的麻姑山脚,黎滩河边,被分隔成了两处极大的战场。
双方之间先是弓箭比拼,到最后,弓弩都射光了,干脆都直接冲杀到了一起。
“万夫长,”巴特尔的副将一直在聆听着战场上的动静,这已经是他第三次在呼喊巴特尔了,即便他跟随巴特尔打过无数次的仗,但从来没有听见这种奇怪的声音,“叮叮叮叮,叮叮叮叮。”从战争一开始,这声音就没有断绝过。
“撤吧!”巴特尔仰天叹息,他已经明白了这个声音是什么了,罗汉军都已经将装备武装到了这种地步,这次他输得不冤,不如及早收兵,还能逃得性命,否则继续下去,这里恐怕就是他的埋骨之地了。
“万夫长~!”副将几乎不敢相信这会是巴特尔说出来的话,他们纵横战场二十年,何曾听见过巴特尔说出“撤”这个字,而且面容上的苦涩也无法隐藏。
“撤!”巴特尔喝道。副将停不出来,但是他这么会不知道,如果是他的士兵取得上风,那叫他们就会发出“呼麦,呼麦”的声音,这些年来,这个声音跟随着他,从北一直唱道了最南边。
但是这次发出来的却是狼嚎声,而这种声音只有在焦急而又愤怒时才会发出,最为严重的是,这声音越来越高亢,但是打出声音的人,却是越来越少。至于其他没有发出这声音的人,就连巴特尔都不敢去想。
元军急急败退,实在是出乎了熊二的意料,在他的印象中,也只有宋朝军队才会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
“要追吗?”手下士兵问道。
“穷寇莫追!”熊二文绉绉地说了一句,但很快感觉这话实在不适合他的气质,这话让韦和平来说还差不多,即便是诸白秋,甚至于是赵同甫来说都比他显得有气质,便又改口道,“追个球子!”话一出口,便哈哈大笑起来,还是这话说起来带劲。
“为什么不追?”有士兵杀红了眼。
熊二可不明白,只是因为韦和平交代他,如果元军逃跑,千万不能追赶。
“那是因为虽然元军逃跑了,但是他们还是留了一支千人队殿后。”赵同甫也正好赶了回来,大半个晚上的激战,他却没有感到半分的疲惫,精神反而更好。
这是自然之事,就在之前,至少有三十名的元军死在了他的手中,这数据虽然不能和江澄那传说中的百人斩相比,但是作为太祖的后代,此战过后,即便是他死了,也不至于没脸去见自己的祖宗了。
问话人显然不相信,反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要不你去试试,”赵同甫反问道。
问话之人脖子往后一缩,“那还是算了吧!”
众人都哄堂大笑。
庐陵城外,虽然不相信木恩说的话,但是在吃了一大亏之后,满都拉图决定还是相信木恩一次,毕竟木恩也是他麾下十个千夫长看起来最有想法的一个。
只是,布下了层层陷阱的蒙古军,在苦等了一个晚上之后,直到天色大明,却依然没能见到罗汉军的影子。这让满都拉图极为愤怒,在训斥了木恩一顿后,便头也不回地回到了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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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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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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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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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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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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