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还得从1927年秋天说起,当时中国北方正风雨飘摇的时候,中国的南方还算平静。
也许是麻木早已深入人心,那时这个国家里大部分的人,并不关心这个国家其它地方发生的事,他们的眼睛只停留在自己肉眼所见的土地上,以至后来对于坐马车要半天以上的地方,在人们心目中就是很遥远的地方。
但偏偏有些人,就喜欢远方。
从广州北上的列车中,有两个衣着十分普通的青年人,带眼镜的这个人叫林雨田,白净的皮肤,深深的眼窝里藏着一对迷离的眼睛,浓密的头发下有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与这个年纪的人比较起来,林雨田最大的特点是头发虽然浓密,却早早地发白;另一个年青人叫廖欢,看起来比较黑壮一些,身材也比较高大,眼睛却比林雨田要小得多,头发倒是十分地乌黑,也许是因为从小练习武术的缘故,廖欢比林雨田多了几分英气,但少了几分斯文,他看起来像个走江湖的侠客。
下午的阳光直直地洒进车厢内,铁路旁松树的影子不停地印在他们的脸上,此时的他们对未来的路充满了好奇,不停地向窗外张望,他们不知道的是,此次看似平淡的行程,却改变了他们的一生。
事情再回到早几年前,林雨田和廖欢是同一所大学同一级的校友,不同的是林雨田学的是化工专业,而廖欢学的是机械专业,两人原来在学校有些交情却并不熟识,但毕业后,无巧不成书,两人都到了省里的工业局上了班,为了锻炼年青人,局里的领导就将两个新人放在最暗无天日的部门¬¬——机修研究部。
在这个机修研究部里,加上林雨田和廖欢一共有四个人,平均年龄40岁,而林雨田和廖欢才二十出头。
在这之后,这两个年青人的主要工作就是研究修理机械,但与普通机修工人还是有很大不同,这两个人日常工作任务更多的是收集下面各市县解决不了的问题,然后在办公室研究图纸,最后提交出一个维修方案,工作就算完成了。除非像火车损坏、电厂停运这类的大事,他们这两个大学生是绝对不需要到第一线去亲自动手的。
此次接到的这一工作任务对于林雨田和廖欢来说,是比较有吸引力的,他们心里一直不甘心呆坐于办公室中出方案,总想着到第一线去亲手修理机械,积累更多的经验,储备更多的知识,或者在工作之余,两人还可以抽空,到处游玩一番,想到这,两人更加地兴奋起来。
“雨田,知道么?很多问题,要到工厂里才能真正掌握的,画个图纸,出个方案显然是不能满足我的胃口,对于我这个实践家来说,太不刺激了!”廖欢说道,“现在终于有机会出来了,感觉十分之幸福!”
“亲爱的工友你可别把工厂想得太美好,到时候到了地方,给你住在车间里,又吵又湿,蚊虫又多,”林雨田说道,“而且,最要命的是,并无你想象中的纯朴漂亮之女工,而是满身臭汗的工人大叔,话语间,把一口浓痰吐在你鞋面上也不是没可能的。”
“这?”这句话显然是泼了廖欢一身的冷水,但稍加停顿之后,廖欢又回到了刚才的兴奋之中,“我相信,上天不会负一个品德优良之人!”
除此之外,林雨田还是个文学爱好者,在学校也是文艺青年,特别是林雨田在绘画方面有一定的造诣,而廖欢则对表演和体育有着浓厚的兴趣,但他们也有深深的遗憾,这么多年了,一直在男人堆里学习,工作,一身才华并没有机会得到别人的欣赏,文艺青年和功夫青年似乎对现状有些厌卷了。
林雨田低头看了看他带的作画的卷筒,用手轻轻地摸了一下,看得出来,他很是在意。Χiυmъ.cοΜ
“廖欢,你得加紧点了,你那卖活鱼的表弟,是不是叫‘刘满三’?比你有少个两三岁吧?”林雨田挤出一个满脸皱纹的微笑,不怀好意地问道,“他家小孩,上次我看了,都在活鱼档口卖鱼了。”
“雨田兄,你不能总拿别人的痛处来伤害我,那样是同时伤害了我和我表弟。我那表弟今日之状况并非他的所愿,”廖欢环手胸前,说道,“他今天这样的,一是因为家庭穷,二是因为自己穷,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嘛,早早将家庭的重担接了下来。像雨田兄这般家境的,就算有那么三五个童养媳在家,也不是当家的意思,富贵人家的人早早结婚,是为了延续香火。”
“廖欢兄太抬举我了,”林雨田听了,收起了扭曲的笑脸,“我这一生奉行不婚主义,不娶不嫁,不贪不杀。”
“怪不得雨田兄放弃了高官,选择远离省城,原来是怕被封建家庭迫害!”廖欢笑道。
“也不能这么说吧,但也有点这个意思。”林雨田说道。
“难不成?还有内情为我这个多年同窗友人所不知道的?”廖欢问道,“真有童养媳?”
“不是封建家庭要迫害我,而我有一天,我要用新思想改造这个家庭,你说反了。”林雨田话峰一转说道,“而且大学时,我好似与你并不太熟悉?”
“原来是你想‘迫害’封建家庭?!”廖欢斜起眼睛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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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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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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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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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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