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沈安安就去叫白氏一行人,中午过来这边吃饭。
“大哥二哥,孟舟寒带回来了好些动物,你们过来帮他一同处理吧,这样速度也快,主要是怕天热放臭了。”
一家人都窝在家里晒桃干,闻言丢下手里的桃子,就跟着沈安安回家了。
“安安啊,小孟的衣裳,还得你给他量了尺寸之后做啊,我一个丈母娘哪里能给女婿做衣裳,说出去都要被人笑话。”
白氏拉着女儿的手,语重心长的道。
沈安安想说这没啥,但是又想起来这是在封建王朝。
但是自己也不会做衣裳啊,这可咋整。
应该能去找别人帮忙吧。
沈安安带着一家人回去,孟舟寒已经出发,把鹿带到镇上去卖了。
“爹,我想用这猪毛,来做一款牙刷。”
沈安安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就是用来清洁牙齿用的,所以要很多猪毛捆在一起……”
和沈父说了半天,她也不知道沈父听明白没。
沈父拿了一块石头,在地上画出来了一个牙刷的整体模样。
“闺女,你说的是这种不?把猪毛搁在这个位置。”
“对对对。”沈安安忙不迭的点头。
沈大哥和二哥,就在一旁处理野猪。
沈安安则托白氏,杀了两只野鸡。
沈安安不让沈大嫂出来,毕竟场景太血腥,怕孕妇受惊或者是犯恶心。
孟明月正在吃饭的凳子上,两个小脚丫悬在空中摇晃着。
“大舅娘,你肚子里的是弟弟还是妹妹呀?”
沈大嫂失笑,“这呀,等生下来才知道,不过大舅娘觉得,弟弟妹妹都好。”
孟子任和孟西楼捧着一本书,尽管不认识,还是好奇的翻来翻去的看。
孟西楼想了想,“要是个弟弟就好了,这家里就我一个弟弟,我也想当哥哥。”
刚说完,孟西楼又道:“不过我也只有一个姐姐,要是有个妹妹也好。”
中午,沈安安做了一道古时候的名菜。
——炉焙鸡。
这道菜做起来还挺麻烦的。
把鸡杀了,处理好后,把整只鸡丢进锅里烧得沸腾的水里,煮至八成熟再捞起来。
把表面和鸡腹部的水沥干后,再把整只鸡剁成小块。
锅内放少量油的烧热,把鸡肉块放入略炒一下,将锅盖严,烧至极热,加醋、酒、盐慢火煨制,待汁干后,再添少量酒煨之。
如此数次后,等待熟透酥香,就可以盛出来了。
把鸡肉做好后,沈安安先在锅里煮了一个蛋花汤,最后炒了个鸡杂炒蒜苗和青菜。
“小孟还没回来呢,再等等吧。”白氏说完,就跟着沈父去后山砍松柏去了。
这野猪肉太多了,只能熏着挂起来。
白氏:“老大,晚上给你丈母娘带几块腊肉过去。”
沈大哥点点头,“我知道了。”
沈大嫂的家,就在隔壁村,不算远。
熏肉熏到一半,孟舟寒才回来。
“哎哟喂,这还是我女婿吗,都快认不出来了。”
白氏扭头一看,猛的一拍掌,把旁边毫无防备的沈父吓得一个激灵。
闻言,大家都看向院子门口,随后就张大了嘴。
因为孟舟寒打猎的缘故,他在家的时间并不多。
和沈安安成家以后,白氏等人,也没怎么看到过他。ωωω.χΙυΜЬ.Cǒm
再加上,他刚来村子里的时候,是逃荒来的,虽然身形高大,也是胡子拉渣的。
这也算是大家第一次看清楚他没有胡子的模样。
脸型线条明显,下颚线分明,眉目深邃。
活脱脱的一个绝世美男子。
沈安安歪着头想:原主印象里好像也是见过的?
这点她也记不得了。
沈二哥诚实道:“以前觉得妹夫配不上安安,现在觉得安安配不上妹夫。”
白氏没好气的一巴掌拍在沈二哥脑门上。
“有你这么说你妹妹的吗?他们两口子,分明是天作之合,郎才女貌。”
白氏也不是说大话。
沈安安从小就生得水灵,村里那些婶婶们都喜欢她。
如今长大了,更是出落得亭亭玉立。
巴掌大的小脸,皮肤白皙,眼睛水汪汪的。
白氏踢了沈二哥一脚:“好了好了别看入迷了,你去生火,跟妹妹去把菜热一下。”
沈安安把菜拿去热了一下,一家人就赶紧吃了。
白氏和沈父怕熏腊肉的柴燃起来,还端着碗站在外面吃。
得知下午要回娘家,沈大嫂这一顿饭吃的都不是很开心。
沈安安有所察觉,看了一眼白氏。
吃完饭,白氏把沈安安拉到一边。
“安安啊,下午你跟着大哥,带着嫂嫂一同回去坐坐吧。你大嫂怀孕这个事还没和她娘家人说呢。”
沈安安对大嫂方才失落的情绪,有些不明所以,但还是点点头,“好。”
原书里没提起过大嫂的家里,毕竟就连原主自己都是个炮灰,所以现在的沈安安,一头雾水也正常。
再加上原主是个没心没肺的,也不怎么在意这些事。
等到下午五六点,腊肉都熏上色了。
沈安安大手一挥,“大哥,你尽管多拿一些,这么多猪肉我和孟舟寒哪里吃的完。”
沈大嫂摇摇头,“拿一些就行了,你们一家子也要生活。”
沈大哥背着装有腊肉的背篓,带上媳妇儿和妹妹,走在一条条田埂上。
看着稻田,沈大哥面色沉重,“今年太热了,田里都干裂了。”
沈大嫂:“无妨,只要收割的时候,不下雨就成了。”
沈安安认真听着,并未插话。
可以说,老百姓的生活,一半靠自己的双手劳动,另一半则就是看天气了。
风调雨顺的话,收成就好。
从桃花村七拐八拐,上坡下坡,跨过河流,最后才到沈大嫂的娘家。
老远就听到争吵声。
沈大嫂皱着眉,脸色愈发苍白。
“力哥,你再走快些,我好像听到了我娘再打妹妹。”
沈大哥本名叫沈力。
闻言,他加快了步伐,“媳妇你慢点,我先去看看。”
“我打死你这个没用的东西,一天到晚就知道吃吃吃,长得跟个肥猪一样,还吃。”
随着话音一同落下的,是木棍的鞭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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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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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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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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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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