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哪有不喜欢马的。
尤其是好马。
苏瑾的这句问话,让他觉得自己心里的那个期盼,好似真的有可能成真一样。
难道…
苏瑾又拍了拍马脖子,从马鞍附近抽出马鞭,丢向严松。
严松慌手慌脚地接住。
“这匹马,就归你们了。”苏瑾说微笑着说道,“至于你们怎么安排,那都随意。”
真的?
这匹马真的是给自己的了?
严松看着自己手里的马鞭,有种如梦似幻的感觉,脚下登时虚浮起来,踩在棉花上似的,险些就绊了自己一个趔趄。
马,这东西,一向珍稀得很。
它不仅仅是作为一种交通工具、运输工具,在它身上,不乏“战争”的元素。
能拥有一匹马,那是身份的象征。
尤其是在当下乱世之中,马就更稀缺了。
甚至…
有人吃过马肉、能吃一席全马宴,都不一定能买得来一匹马。
严松有动过买马的心思,他也有这个渠道。
但…一匹最差的下等马,都要三百石粮食、或是等价的布匹,他实在是掏不出这么多钱财出来。
更不要说这种好马。
飞翮后代,价值千金。
“握…不,郎君…这马真的给我了?”严松缓了好一会,嘴巴张张合合,像是才回到他身体,能够受他支使一般,磕磕巴巴地开口。
他本想是用“握瑜”这个称呼。
此前,他一直用的都是这个。
私底下他们那一群人,也都是用的这个称呼。
他们不是两面三刀的小人。
但…要说有多尊敬苏瑾,那没多少,即便苏瑾给了他们这么一口饭吃,但他们心里多多少少还是对苏瑾有几分“粉郎”的印象。
吃女人饭嘛。
没什么好值得去尊敬的。
直到今天,严松对此改观了,苏瑾竟然拿出了这么珍贵的东西。
他并不觉得,陛下会赐予他这个东西——他对这个世界的贵人们,是有着深刻认知的,哪怕大楚是三个国家中,最为仁义的那个。xǐυmь.℃òm
最基本的“礼法”却不会有太多变化。
况且…
陛下就算赏赐,那也是赏赐苏瑾,而不会赏赐他们。
这匹宝马,要么就是苏瑾开口替他们要的,要么就是陛下赏赐给苏瑾,而后苏瑾又转赠给他们的。
无论哪种,都足以证明,苏瑾对他们究竟是有多看重。
称呼的转变,代表了严松内心的转变。
他从现在开始,真正认可了苏瑾,也甘心、也愿意为他效力,而不是…像之前严松打算的那样,为一些利益,做一只“走狗”。
他很清楚。
哪怕是给其他人做走狗,也不会再有人像苏瑾这样对待他们,舍得拿出这么一匹宝马出来。
苏瑾笑了一声,摆摆手:“怎么,不想要?”
严松连忙摇头,把马鞭往怀里一藏,傻笑了起来。
苏瑾接着说了下去:“蝗灾这事,做得不错,以后再接再厉。”
“除此之外,还有一件事,需你们小心注意一下。”
严松立马正色。
“这件事不要求你们一定要办到,一切以不要暴露自己和发展下去为主。”苏瑾强调了一番前两点,“可倘若你们要是能注意到,那就顺带关注一下。”
“郑公要去调查扶风、河下、山北这三地主官、曾任主官之人的过去,看看他们有没有什么违法乱纪的勾当。”
“你们若是能查到什么,便汇报上来。”
“若是一时半会查不到,也不强求,千万不要为了这种事,而暴露自身。”
严松现在最大的意义,就在于他的不可知。
满朝大臣中,除了张金石,没有其他人知道严松是姬似玉、是苏瑾的走狗。
就让他们在这种未知中,悄无声息地发展,在永宁城中蔓延他们的根系,在阴影中遍布他们的爪牙。
至于以后。
严松会不会因为赏赐的事,被郑安、李善为他们注意到,继而知道了这些事可能是严松做的,那就不重要了。
只要根系已经铺展了出去,严松这颗破土而出的枝干,茁壮成长被人看见,反而是一种威慑。
就像…
家里看见一只蟑螂的时候,就不知道究竟还有多少蟑螂,它们在哪筑了巢穴,筑了几个?一个、两个…乃至于更多。
继而就会畏惧这些蟑螂,乃至于生出这个家都不能要了的想法。
严松点头应喏下来,心里更是快要抽泣下来了。
苏瑾的表现,和他之前工作的那个赌坊,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反应。
赌坊那边,只要他们办事,至于他们的死活,是不在意的。
而苏瑾这边。
在意的是他们的死活,在乎的是更长远的利益,甚至给了严松一种“同富贵”的感觉,这种人是值得自己去追随的。
说了几句后,严松告辞,牵着这匹现在属于自己的马。
回到自己的小别院。
刚一进门。
院子里的回过头,正准备打招呼,目光就被这匹马吸引:“大兄回…这马好白啊。”
马?
他的声音吸引屋子里人的注意,推开窗户,探脑袋往外看。
如蹿竹笋一般,从院子各个角落中,蹿出来好几个脑袋。
“这马从哪来的?”有人搓着手,小心翼翼地接近,生怕自己动作大了,会惊吓着这匹马。
“陛下的赏赐竟然这么丰厚?竟能买得起一匹马了?”也有人脑袋一歪,就想到了来源。
除了前些日子,他们置办那事得来的赏赐,好像…严松也没别的渠道可以弄来一匹马。
严松嘿嘿一笑,摇了摇头:“这是郎君给我们的赏赐。”
“是先帝坐骑飞翮的后代。”
嘶——
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
走到白马身边的那人,还没摸着马匹,只是刚有了动作,立马重新把手抽了回来。
这一匹马,只是身上毛发的价格,怕都是比自己要贵。
“郎君?这是握瑜给我们的赏赐?”但还是有人注意到了严松话里的人称代词,不是陛下,而是郎君。
严松一点头:“是郎君亲手把这匹马交给我的。”
有人不明所以。
有人意味深长一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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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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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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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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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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