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飞凡知道这是他肺腑之言,便也没为自己多做解释。
只是对牛叔肃穆地点了点头:“我记住了。”
村长惊讶地看着牛叔,显然没想到牛叔能说出这么一番话。
他轻咳了几声,对牛叔说道:“老牛啊,你放心,我会想办法给你再弄一头牛的。”
牛叔一听,不由又开始哈哈开心地笑了起来,连忙向村长说谢谢、谢谢。
谈开之后,众人又开始忙活了起来,搬锅烧菜,摆置桌椅,准备鞭炮,商议婚礼流程。
等到一切准备就绪,天已黑,点点星光洒向大地,照在和谐淳朴的一众小叶村村民身上。
庭院里,大家都坐上了饭席,等待婚礼开始。
等待过程中,大家无聊,开始八卦议论起来:
“飞凡这媳妇儿你们谁看到脸了吗?”
“轻纱蒙着嘴巴呢,只能看到头发、眉毛、鼻子……不过,应该是很漂亮的,否则,要是太丑,飞凡这么帅的大帅哥,也不会愿意娶,不是吗?”
“我觉得未必。”有人提出异议。
所有人都看向了他。
这人继续道:“你们想啊,这姑娘可是梁城员外之女啊,哪个员外不富有?”Χiυmъ.cοΜ
“家境这么好的姑娘,愿意嫁到咱们偏僻穷苦的小叶村来,会不会正是因为她身体有缺陷呢?”
“比如说,她是兔唇、裂唇啥的。”
众人虽狐疑,但也纷纷点了点头,这番话法也不无道理。
“二狗子,听人说,你不是偷看了吗?飞凡他媳妇儿,到底长得咋样?”有人向二狗子问道。
这话一问,还没等二狗子回答,坐在二狗子旁边的他媳妇儿,看向二狗子的眼神,顿时就已经闪过一抹凶意。
“啊?”二狗子的头连忙摇得跟个拨浪鼓似的。
然后大声辩解道:“你们可别乱说,我最爱的是我老婆,别的女人再好看,我也不会瞅一眼。”
此时,李飞凡正和村长、牛叔、王大婶等人站在庭院门口,迎接着进来的村民们。
李飞凡已经换上了一身新郎官大红袍子,胸前戴着一朵大红花,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精神抖擞。
“村长,飞凡,我来晚了,失敬失敬啊。”
一个头戴儒冠的中年书生男子这时从远处走了过来,拱手道歉道。
在他身后,跟着一个长相普通,但气质素雅的女孩,年芳十八左右。
男子名叫程普,是村里唯一中了秀才的书生,现任村里学堂先生,负责为村里孩童读书启蒙。
而跟在他身后的女孩是他女儿,名叫程菡秀,知书达理,秀外慧中。
“今晚就有劳程先生主持婚礼了。”村长连忙招呼道。
这程秀才一读起书来就忘掉一切,几乎没有哪次婚礼不迟到的。
久而久之,他哪次准时了,村里人反倒会觉得奇怪了。
小叶村每家每户的婚事,皆是由程普主持,李飞凡的自然也不例外。
李飞凡朝程普恭敬道:“程先生里面请。”
程普回以温和的笑容,然后带着女儿程菡秀走了进去。
李飞凡的父亲生前跟程普是好友,两人都是读书人。
两人的理想,都是有朝一日能考取功名,入朝为官,施展自己的抱负,为郑国百姓谋福祉。
可两人的科举之路都不顺利。
李飞凡的父亲到死都没有考上秀才,生前,觉得自己此生无望取得功名,曾寄希望于李飞凡,可发现李飞凡并不是一块读书的料。
以至于临死前,还没有看开,带着遗憾而死。
而程普,是在李飞凡的父亲死后两年,才考上的秀才。
之后,不断参加考试,想要金榜题名。
结果,一直都在失败,仕途艰辛,似乎此生都无缘实现自己想要入朝为官的人生愿望。
可是,他也一直没有放弃,直到现在,年逾半百,依旧每日用功读书。
等宾客到齐,村长在所有人面前宣布婚礼正式开始。
一瞬间,庭院外鞭炮声不绝于耳,噼里啪啦。
红彤彤的、其上贴有大大的“囍”字的灯笼,挂在各个房间的门口,成双成对,让李飞凡家此刻红艳艳的一片,喜庆洋溢。
大家脸上都充满了笑容和祝福,一边笑谈着,一边目光看向了新娘子房间的方向,期待着新娘子从房间里出来。
而李飞凡站在房间门口等待着,脸上倒是颇为平静。
但内心,确实有一点点小小的紧张。
虽然他跟洛灵雪的婚礼,两人心里都清楚,只是在小叶村村民面前走个过场、演场戏。
但无论前世还是今生,这都是他第一次结婚。
恁是以他再平和的心境,在这种情形下,难免也会有些紧张。
他跟洛灵雪,不过是阴差阳错下发生了关系。
抱着对彼此负责的态度,签下了一张与其说是“婚书”,不如说是“合同”一般的条约。
两人此刻对彼此,只有责任感,而无感情。
李飞凡清楚地明白这一点。
所以,他也知道。
在一开始牛叔嚷嚷着要自己回村结婚时,洛灵雪没有拒绝,一直在配合着,就是因为这方面原因。
只是两人都是有责任心的人,在彼此履行着各自的责任罢了。
若是当时在城门见到牛叔,牛叔没有嚷嚷成亲这件事。
两人很可能回村收拾好行李物品。
这会,已经离村了。
程普站在李飞凡的身旁,在等待着鞭炮声落下。
少顷,鞭炮声熄。
程普调整了一下语气,深吸一口气,而后喊道:
“请新娘出阁!”
庭院内的十几桌酒席,数百名村民,这一刻,全都不说话了,静悄悄的一片。
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新娘子的房间房门。
大家紧张地盯了数息。
终于,在他们期待的眼神下,房间门打开了。
由小花领着新娘子,走出了房门。
“请新郎官牵手新娘!”
程普继续按流程主持着,大声道。
李飞凡将手伸了过去。
洛灵雪迟疑了一下,而后才将手搭在李飞凡手上。
程普转身,走在最前面,其后两米左右的距离,李飞凡和洛灵雪跟在其身后。
此时,洛灵雪已经取下了蒙面轻纱,但头披着红头盖,看不到她整个脸庞。
众人隐约间能看到她的嘴巴,娇唇红润,美丽动人,在红头盖下摆的晃荡间,时隐时现。
众人这才明白,原来李飞凡这媳妇儿,并不像众人猜测的那样,因嘴唇有缺陷才轻纱蒙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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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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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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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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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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