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霄这边的骑兵少,主要是时间太少。除了少数从军队中直接招募的精锐之外。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很难训练出一队合格的骑兵。所以,整个忠勇卫,只有左良玉的一千骑兵团。
剩下的全部都是火枪,火炮,弓箭手,以及戚家军模式的步兵团。
此时陆霄亲自上阵,手持一杆马槊,丁修跟左良玉为左右先锋,护着他直接强行冲阵。
张献忠冷笑一声,陆霄跟他直接隔着几千个士兵。之后还有张献忠的督战队,以及亲卫防守。他根本不信陆霄能够凭借一只千人队伍冲过来。
奔袭中,陆霄手中的马槊连续挑飞十几个流寇。整个骑兵队伍,宛如一只锋利的箭,直接刺穿了数千名流寇组成的防线。
随后对面同样冲出了一只骑兵团。这是张献忠的底牌之一。征战一年多,攒出来的千把人的骑兵队伍。如果不是敌人来势汹汹,张献忠都不舍得让这些骑兵上场的。
为首的是一名面色黝黑,身材高大的将领。胯下骑着一匹战马,手中挥舞着一杆青龙偃月刀,对着陆霄就冲了上来。
一个照面,陆霄手中的马槊,挡开了对方的大刀。锋刃顺势划过了对方的喉咙。仅仅一个汇合,陆霄就把对方的骑兵首领斩于马下。
“架子倒是不错,可惜是个花架子。”
这时候的张献忠终于意识到了不对劲。
“弓箭手,给我射死他。”
陆霄一行人则是迅速的摘下了背上的盾牌挡在身前。顶着对方的弓箭强行冲锋。
张献忠的命令下的有点晚了。他没想到这只明军骑兵的战斗力如此之强。步兵阵营不堪一击,自己的骑兵也不是一合之敌。弓箭手上场有些太晚了。
三轮齐射之后,陆霄的骑兵已经冲到了眼前。
“盾!!”
一名亲卫大喊一声。数十名身材高大的士兵,抬着一种门板一样的巨盾。挡在了张献忠面前。这些盾牌的后面有支架,是专门用来应对骑兵冲锋的防具。
此时的张献忠已经感觉不秒了。他叫过一个亲卫,吩咐对方去准备后路。明明自己人数还是绝对优势,但是张献忠感觉这场仗已经输了。
因为其余的那些士兵打成什么样根本无关紧要。如果自己这边挡不住,那一切都完蛋了。他到现在脑子还是晕乎乎的。起兵快三年了,跟明军大大小小打了十几仗了。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硬,这么勇的明军。
为首的那名将领,更是有着万夫不当之勇。一杆马槊耍的密不透风。自己的骑兵,亲卫,甚至重金招募的那些武林高手,在他面前直接被切菜砍瓜一般,杀的七零八落的。
如此看来,自己最后的盾阵,估计也挡不住对手。所以,张献忠已经准备撤了。他没有给大军发送撤退的信号。那些流民,要多少有多少,他需要他们跟明军缠斗,拖住明军。只是发了旗语通知自己的那只骑兵队,以及亲卫团准备撤退。
陆霄爆喝一声,整个人直接从马上跳下,手中的马槊贴地,插进了巨盾的底部。然后他双手发力,直接把一面数十斤重的盾牌掀飞。在他身后,丁修手持苗刀,直接跳进了缺口。
盾阵被冲出了一个缺口。随后缺口被迅速扩大。透过稀疏的盾阵,陆霄已经看到了准备上马逃离的张献忠。
陆霄手中的马槊横扫,直接将身前的四名敌军割喉。随手整个人往前一步,手中的马槊被他当做标枪。卯足了力气,直接投掷了出去。
刺耳的呼啸声,让张献忠浑身汗毛竖起。他想都不想朝着一侧躲避。但是马槊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即便是自己躲开了致命一击,但是仍旧被疾驰的马槊刺中了肩膀。
张献忠只感觉一种巨大的疼痛跟冲击力,将自己击飞。整个人飞出了五米多远,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另一边,陆霄顺手拔出了腰上的长刀,跟丁修汇合。联手杀进了张献忠最后的亲卫团。
另一边,正面战场上。
虎尊炮也终于开炮了。这种低射速小口径的散弹炮,对一窝蜂冲上来的敌人,简直就是割韭菜。尽管从头到尾就打了两轮齐射。但是仍旧造成了近千人的伤亡。
剩下的敌人,虽然勉强靠近了阵地。但是面对的是已经见过血的忠勇卫。于是,又是一场残酷的屠杀。
在这个时代,顿顿有肉吃,接受过陆霄的军事训练。同时还持有现阶段最强火器的忠勇卫。打这些流寇基本上就是降维打击。
就算是张献忠这种历史上留名的大盗,手底下的士兵多次打败明军。但是在陆霄看来,也不过是菜鸟互啄而已。
没有足够的物资供应,没有充足的军事化训练,没有成熟的信仰体系,没有精良的武器,更没有先进的作战理念。这些士兵根本称不上精锐。
鞑子跟明军不一样。他们深处深山,为了生存,本性就有着极强的攻击性。再加上鞑子的精锐部队多少重骑兵。而明朝这边,应对骑兵的手段奇差无比。
原本火器是最好的选择。但是明军的火器,杀自己人比杀敌人还多。根本没什么用。所以完全无法跟鞑子正面交锋。
极少数能够跟鞑子打硬仗的戚家军,白杆军,都被自己人作死了。这才导致后来的战事糜烂。可以说到了后期,明军,流寇,鞑子三者中,明军反而成为最弱的存在。谁都能来打一打。
丁修也是第一次看到陆霄全力厮杀。他手中的长刀快到那些敌军根本看不清。整个人宛如一台高效的杀人机器。在人群中几个穿梭,连杀三十多人。直接让自己周围的战场出现了一片空地。
陆霄就那样径直穿过张献忠的亲卫团,走向了在地上艰难蠕动的张献忠。而周围数百名亲卫愣愣的看着,竟然无人敢上前阻止。
张献忠回头,想要说些什么。但是刚一回头,就迎面遇上了陆霄的刀光。
“抱歉,我只对你的脑袋感兴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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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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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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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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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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