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乡村作曲家马小树>第五十二章:家
  “小树还没出道就有工作室了,我就不一定了,千娱说尽快……我看呀,还是想看我在决赛里,最终拿到什么名次……”

  “小杰你这样做人不行啊!踩谁不好,为什么要踩小树呢?他对你那么好。做人啊,最重要的是人品……”

  “李明浩这个人,让我骂都没资格,看不起他!不过树啊,你那两个室友怎么就那么相信你呢?你连续两轮PK,他们竟然一点都不担心,还笑,我还以为他们是幸灾乐祸……”

  才二两白茶就高了,大哥不行啊。

  柳泽旭二十五岁,是五强里面年纪最大的,经历也最为丰富,平时是冷酷内敛型的。

  他在地铁站里边卖过唱,也在酒吧跑过场,还在娱乐公司当过训练生。

  柳泽旭长得瘦高帅气,颜值接近牛子铭,唱功非常扎实,堪比成骁,嗓音又很有故事性,综合实力在所有学员中是最强的,没有之一。

  最离谱的是,他还会写歌,只是不像马小树这样用原创参赛而已。

  所以,他特别服马小树,原创参赛是狠人。

  这人唯一的缺点就是鼻毛太长、太爱喝茶、喜欢装酷、脾气刚烈、肠胃……也刚烈,东南人在蜀州不太适应,总是找马小树买马应龙。

  于是,他跟马小树关系也最好。

  柳泽旭微醺,捏着酒杯跟马小树叨叨:“那首《青花瓷》拿出来得太早了,有了《南山南》你肯定晋级的,草率了!等到总决赛再上《青花瓷》,冠军都有戏我告诉你……”

  马小树耸耸肩:“我有鸡儿办法啊。”

  歌是临时悟到的,也没有别的备选方案啊,写歌这种事,随缘。

  柳泽旭:“佳行不是音乐公司,你想办法把歌曲版权拿在自己手里。”

  马小树道:“看情况……大哥别光喝酒,多吃菜,我那儿的马应龙可不多了。”

  柳泽旭眼神迷蒙,指着翻滚的红锅:“马小龙你别骗我!吃这些不更惨?”

  曾杰给柳泽旭夹了一块麻辣牛肉:“大哥吃嘎嘎!”

  柳泽旭大惊(⊙▽⊙):“哼??你想谋害我?上台坑小树,下台又坑我?活该你……”

  马小树:“被淘汰!”

  曾杰:“沃日……”

  这一顿,自然是曾杰请的火锅,柳泽旭买的酒。

  三人吃吃喝喝到一点半,马小树把不好吃的菜捞起来,打包回去给牛子铭。

  只卖他十块钱,便宜实惠。

  西部赛区比完了,训练营解散,好多学员已经连夜搬走了,剩下的也三五成群的聚餐喝酒,节目组也不管,学员们自然就放纵起来了,该哭哭该笑笑。

  第二天一早,五强选手跟各自的经纪公司签订了正式的合同。

  然后,各奔东西。

  其他三个赛区的决赛还没开始,《闪亮男生》全国大赛要在一周后才开始,西部五强暂时放假。

  马小树扛着蛇皮袋,先回了一趟学校,把电焊枪等作案工具放回修车仓库,然后去高铁站坐车回山城府。

  他的老家是山城直辖府的一个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利,下了高铁还要转两趟大巴车。

  山!

  全是山!

  山不是太高,却密集而陡峭,道路更是险峻崎岖。

  摇摇晃晃六个小时之后,下午时分,马小树终于回到了村子,扛着蛇皮袋拎着塑料袋踏上这片熟悉的土地,让他有些恍惚。

  前面这一个月的经历,仿佛一场梦。

  太阳火辣辣的斜挂在天空,疯狂地炙烤着大地。

  蝉鸣声声,喧嚣着酷暑。

  山中热气升腾,扭曲着树木和山梁。

  远远的,干农活儿的村民们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从山下走来,一时间惊惶……惊喜不已。

  “嘞是树娃儿呐~”

  “goes……又回来了啊!遭不住……”

  “可以咯,都上电视咯!”

  “啥子电视嘛?”

  “《闪亮男娃儿》噻,你屋头电视买来当骨灰盒的迈?摆起不看。”琇書網

  “这崽儿一天到黑鬼迷日眼嘞,哪想到还当明星了。”

  “鸭儿!明星有那闷好当啊?”

  “你龟儿狗撵摩托不懂科学,合同都签了,现场直播晓得不?”

  “你才是批话超过文化,电视里头都是演嘞。”

  “嘘!过来咯过来咯……”

  “好生点,这娃儿打人筋痛。”

  “对头!我家老母狗都遭他打绝育咯……”

  “瞎特阿噗,等他走过去了再批跨卵跨。”

  人的名树的影。

  马小树又有名又有影。

  全村人都很喜欢他,前两年得知马小树要去蜀州上大学,激动得大家集资买鞭炮庆祝,听说还准备了横幅,村长怕刺激马小树没让他们挂。

  马小树见到老乡也格外亲切,挨个问候。

  “掰苞谷哇李大爷?”

  “今年栽秧子抢水打架没有?”

  “三叔,你嘞条狗还有点儿肥实喃,一锅炖不下。”

  “张嬢嬢,我家借你的尿素肥还了没得?”

  大家都用热情的笑容欢迎马小树回村,不敢瞎比比,毕竟……

  村霸回来了!

  村长都跑路了,不,开会去了。

  擅长打交道的马小树,跟村长也打过很多交道,村长是服气的,毕竟年纪不小了,很虚……很明事理。

  已经算是歌手的马小树,快要登上山顶的时候,忍不住仰头感叹:

  “家乡的天还是这么蓝……日!!!”

  眨眼之间天都黑了。

  一大坨乌云从东边压过来。

  天东雨?!

  刚才跟马小树打招呼的村民们一哄而散,纷纷跑向了晒谷场。

  马小树反应也快,后发而先至,没多久就超过了前面的村民们,一马当先杀到晒谷场,这时,晒谷场已经有很多人忙乱起来。

  很快,马小树就找到了身体单薄的妹妹马小苗,她正忙着收玉米,年迈的母亲抱着塑料布从远处田埂上奔来。

  顾不上打招呼,马小树立刻加入抢天东雨的行列,可惜,终究还是晚了一点。

  玉米淋湿了,但还是收拢盖了起来。

  一家三人湿漉漉的回到家,中风的父亲扶着墙张望,一脸的落寞。

  “妈!老汉儿!我赚到大钱了,小苗,你看这是啥?当当当当……”

  马小树一进屋,就打开塑料袋,又打开一层泡沫纸,再扯开麦德基的纸袋,拿出两个麦辣鸡腿堡,献宝似的递给妹妹,一脸的骄傲。

  这是他在山城高铁站,特意给妹妹买的。

  正在用毛巾擦头发的马小苗愣住了,眼眶红彤彤的:“哥,你啷个又乱用钱?你上个电视,才赚四千块,就莫给我买东西了嘛……”

  马小树咧嘴大笑:“四千?哈哈哈哈!这个月我赚了五万!天天给你买汉堡都遭得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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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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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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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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