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墨,我那次是出去做任务去了,秦氏也是有很多事情要去做的嘛,就跟暗影一样啊。”核桃回头对着林墨笑笑。
“本来我昨天还在外面呢,不知道为什么主子突然把我叫来了这里,现在看来,就是为了让我来陪你的。”
“你在这里不熟悉,他可能是怕你一个人孤独。”
林墨抿了抿唇:“你是说反了吧,他叫我来,是怕江小姐孤独,让我陪一陪江小姐的。”
“恩……”核桃摸着下巴点了点,“主子对江小姐没兴趣的。”
林墨也懒得继续这个话题。
她跟秦颂实在是不熟悉,秦颂对她感兴趣?她都会觉得是自己自以为是了。
秦颂住的地方,叫做静心院。
一进去,就是一些梅花树,只不过这个季节的梅花树已经是郁郁葱葱的,长满了叶子。
院中央会有一棵很大的菩提树,底下有个石桌子,摆放着玉子围棋。
虽然到处都是静心雅致,可是地上一片树叶子都没有,石子路两旁都是被整理的整整齐齐的墨兰。
“主子住的地方,是曾经的老夫人住的,所以才这么恬静雅致。在之前的半山别墅那边,装潢的就是很简约,那才是主子喜欢的风格。”
核桃尽职尽责的给林墨解释,“这一棵菩提树,可是有几百年了呢!咱们两个加起来,都不如它一半年纪!”
林墨抬头,看着菩提树,上面挂着一些红丝带,莫名其妙的觉得有些眼熟,“为什么要挂着红丝带?”
核桃解释,“那是秦家子弟的一种祈福方式,每到大年夜,都会把愿望写在红丝带上,然后挂着东西丢上去,缠绕在树枝上。”
林墨点了点头,大抵这样的情形在佛寺里本来就很常见,所以自己觉得眼熟也无可厚非。
“你来了。”
屋檐底下,站着秦颂。
他今天穿着一件浅蓝色的衬衣,外面披着一件很薄的柔软的白色外套,一张脸素净至极,墨黑的头发有几分凌乱。
他这副样子,显得很是无害,像是邻居家的弟弟一样。
面容精致的过分,气质上,却有几分内敛起来。
林墨看过去,就看到秦颂站在一丛开的热烈的蓝色绣球花背后,屋檐下种植了一排蓝绣球,很是好看,花朵零碎,沐浴着阳光,舒展着花枝。
这个样子的秦颂,简直跟平时人前的样子截然不同。
“你的葫芦里到底卖得什么药?”林墨语气不客气,“大清早把我叫过来吃饭?你有点意思。”
“呵。”秦颂低笑了一声,素白的脸上有几分无奈,“不然你就跑了。”
“饭菜已经准备好了,进来吧。”
核桃没跟着进去,而是在外面站着了。
屋子里的光线不是非常好,比较一般,都是靠着外面洒落的阳光照亮的房间。
好在客厅里有一个天窗,所以,房间里倒是会亮堂许多。
一张矮桌子上已经摆放了十几个餐盘了,食物看起来很是诱人,做的也都很精致。还有两瓶子冰镇了的梅子酒,两个紫粉色的小酒杯。
两旁是两个蒲团,软乎乎的。
林墨坐下,看着秦颂淡然自若的样子,总觉得跟自己想象中的鸿门宴不一样。
“姐姐,都是你喜欢的菜,你应该很久不吃了吧?”秦颂给林墨递上筷子,“今年初夏的时候,老宅后面的梅子树结果很多,下人采摘过来做了梅子酒,这是我第一次喝。”
“就是梅子多的时候,蚊虫也很多,很烦人,就算是熏了艾草,还是很多蚊虫。”
秦颂的话很多。
林墨微微皱眉,不明白秦颂跟自己说这些做什么,难道他就是太孤独了,所以需要找个人说说话?
林墨觉得自己算是真相了。
她拿着筷子,夹了一筷子梅干炒五花肉,吃到了嘴里味道酸酸甜甜、粉糯多汁,味道很好。
她本来心情不爽,也不是很想吃饭,这会儿,竟然觉得这饭菜都是很合她的口味了。
秦颂只是看着她吃,是不是动筷子给她夹菜,平日里锐利、多疑、总是带着审视的眼眸里,如今如同是盛满了一泓清泉一样。
流光浮动,带着淡淡的、让人捉摸不透的神色。
“姐姐,我们已经很多很多年没有坐在一起吃饭了。”
“其实,我甚至以为……”
秦颂闭嘴了。
他知道,林墨早就已经什么都忘记了,连带着自己和秦家,也都忘记的干干净净。
这一切,都是他的错。
秦家争嫡,本来就是很残忍的,表姐分明什么都比他要优秀,只可惜,她是个女孩儿,所以,最终还是输给了自己。
而输家,就要永远离开,不可以再留在秦家给继承人构成威胁,也是不能够带着秘密离开秦家的。
秦颂还记得,自己尚且年幼的时候就丧母了,后妈虽然对自己还不错,但是却是很冷漠的。
他每日疑神疑鬼,什么都感到害怕,可是每次表姐来的时候,他都会格外的开心。
表姐从小就长得粉雕玉琢,跟其他孩子都不一样,她一双眼睛又聪慧、又机灵,总是跟在奶奶的身后,笑声轻灵动人,被奶奶宠爱至极。
她是很自信的,总是穿着红色的衣裳,在人群里最是出挑。
奶奶总是慈祥的坐在一旁,眼底也只有表姐,她会亲切的抱着她,喊她“阮阮,阮阮,你这样聪慧,不给其他人留余地了。”
阮阮就会骄傲的跟奶奶撒娇,“那是我天下第一强,毕竟,我的老师可是最最最厉害的奶奶!”
秦颂是很羡慕表姐的,也从未生出过来嫉妒,毕竟那时候的阮阮,全家疼爱,他不可能接近到那时候的她,也不可能跟她同日而语。
只是有一次,他一个人路过梅子树,却被头顶上的梅子核砸了个正着,一抬头,就发现树杈上坐着一个漂亮的小女孩儿。
她笑呵呵的冲着自己喊道:“喂,你就是我那个笨蛋表弟吗?要不要姐姐给你摘杨梅吃?今年的杨梅可甜了!”
初夏的风吹过,秦颂年幼的心,像是被阳光抚摸了一样,暖洋洋的。
如今,十数年后,秦颂抬起头,看着对面警惕的吃饭、对自己包含着嫌恶的女人,心中微微的怔忡,甚至难以把她跟当年的阮阮重叠在一起……
可想而知,她离开秦家之后的日子,有多么的难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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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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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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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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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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