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杭很快给出了解释:“大娘子去探望大夫人了。”
大夫人便是秦献忠的原配白氏,是秦舒雅、秦晖、秦曙三人的生母。
杨明之前就听说过,秦献忠的发妻生下秦舒雅后,便忽然开始信教,只是碍于秦献忠的颜面没有出家,但实际上早已住进了道观,当了居士,诸事不管。
去年秦老夫人去世,她似乎都没有露面,俨然是不把自己当秦家人了,也不知当年是跟秦献忠闹了什么矛盾。
杨明还想过,难不成秦白氏是个极端爱国的人,看不惯秦献忠卑躬屈膝向夷人求和,愤而离家?
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去看母亲情有可原,但在道观一住就是几个月,也未免有些反常,而且连贴身丫鬟都没有带。
这是想出家,还是出了事情?
他心里不由得有些担心,问道:“大夫人修行的道观在何地?你们可曾派人去探望过秦娘子?”
秦杭见他面色忧虑,自知他是担心秦舒雅的安慰,好生安慰道:“大夫人修行的道观,就在永宁城外西山脚下,挨着官道,并不偏僻,相爷也派了人手在山下巡逻,想来大娘子只是想出去清净一阵。”
秦秋香也急忙补救道:“对对对,娘子不喜待在府中,经常外出的,你不用担心她的安全。”
秦杭顿时脸色一黑,这丫头到底会不会说话?
这是越描越黑啊!
叫这位极有可能成为他们姑爷的人怎么想?
他瞪了秦秋香一眼更正道:“大娘子秉性至孝,是以经常去道观侍奉左右。”
秦秋香低下头,缩着脑袋,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不敢再开口。
杨明先是一愣,继而浮现了若有所思的表情。
二人的反应在他的意料之中。
现在可不是姑娘家家可以随便出门乱跑的时代。
这个时代的姑娘,大多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
要让人知道相府千金经常往外跑,确实有损名声,怪不得他们这么紧张。
但是古代的女人之所以不出门,多半是为了安全考虑。
管子有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在这个百分之九十的人口连温饱都不易的时代,人们的道德底线便可想而知了。
别说像秦舒雅这般的人间绝色,就是一般的单身女子,出门也有不小的风险。
就算是现代,去到穷乡僻壤,也一样不安全。
没有监控的地方,犯罪成本太低了。
就算是公主在荒郊野岭被人糟蹋了,皇帝都不一定能抓到凶手。
照理说,秦府的人应该比他更担心秦舒雅的安全。
可是看他们的样子,根本不担心秦舒雅在外呆几个月渺无音讯。
理由只有一个,他们非常肯定秦舒雅不会有事。
以秦献忠的地位,派几个高手保护秦舒雅,确实不是什么难事。
但杨明却莫名地觉得有些怪异。
好像这位相府千金背后,还藏着不小的秘密。
西山又不远,去查一查就知道了。
“杭叔、秋香,时候不早了,我先告辞了。”
杨明按下心中的涟漪,跟二人打了声招呼就回家了。
到家之后,他没有从正门过吵醒任何人,而是翻墙走到了偏院。
离得老远,他就已经听到了剑刃破空的声音。
他施展轻功,跳到树上,居高临下往下看,正看见浮云仙子白容洁站在院子里练剑。
这几日,白容洁似乎懒得伪装了,就把丑女无盐的面具摘掉了。
此刻她正是用的自己的脸,素面朝天,不算绝美,倒也称得上是精致美人。
令人惊艳的,却是她穿了一身紧身的练功服,显露出了平时根本看不出来的身材,轮廓惊心动魄,多一分嫌肥,少一分嫌瘦。
但见她出剑如龙,收剑如风,像一副画一样,美不胜收。
杨明抬头看了看天色,天边不过一丝蒙蒙亮。
可看白容洁汗津津的样子,只怕已经练了许久了。
说来也奇怪,她原先练的是绳索功,唤作捆仙绳,使的是一条白色的缎子,近来不知为何改变了主意,开始练起了剑法。
听爷爷说,剑法才是浮云宫最顶尖的武功,但白容洁自幼对习武不甚感兴趣,也不喜打斗伤人,所以一直不肯练剑法。
是什么让她改变了主意,开始勤奋练武了?
杨明的胸口像有一个缠得密密麻麻的疑团,露出了一点可疑的线头,撩得他的心里痒痒的。
他从怀里取出了一小块破破烂烂的白布。
正是当日在常平仓,樊骁要出手伤他的时候,救他的人留下的两样东西之一。
另一样是金簪,已经证明是赛天仙所为。
而这一块破布,他始终摸不到头绪,今日却突发奇想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软绵绵的布匹,对于一般人来说,自是不能作为武器使用的。
可是偏偏,白容洁用的,就是一条软绵绵的绸带。
原来他丝毫没有往白容洁身上去想。
一个远在万里之外的白山的人,怎么会突然出现在江南?
又怎么会那么巧出手救了他?
除非这个人,本来就是永宁人,一直待在他身边,知道他的动向,才能救下他。
杨明可没有忘记,他第一次见到白容洁时,险些误以为是秦舒雅。
后来摘了面纱,才知道只是相似之人。
可是,谁能保证,面纱下这张脸,是她真正的面目呢?
杨明蠢蠢欲动,想去揭下她的面具,证明自己的猜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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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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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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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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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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